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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dhsz/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大黑山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000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中共大黑山镇委员会;

2.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3.绿春县大黑山镇党群服务中心;

4.绿春县大黑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5.绿春县大黑山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中共大黑山镇委员会;

2.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3.绿春县大黑山镇党群服务中心;

4.绿春县大黑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5.绿春县大黑山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19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1辆。其中两辆森林消防车,编制属于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革努力推动橡胶、茶叶、甜龙竹三类成为主体支柱产业,加快推进橡胶提质改造,有机茶转化,甜龙竹种植三项产业发展,同步兼顾林下种植、胡椒种植、澳洲坚果、反季节蔬菜、油菜花种植、生姜种植等多项其他产业为辅的“3+N”产业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探索橡胶产业立体发展新路子,试套种鸡枞菌、百部、金毛狗脊等品种。依托低海拔热区优势做好产业带规划,扩建干龙潭热带水果示范基地,打造搬布村水产养殖示范基地,打造精品热区产业走廊。是持续扩大招商引资。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充分用好东西部协作以及省州挂联帮扶单位平台,打通同外地企业的沟通渠道,将本地区的气候优势、产业发展现状等优势推销出去,引进外部优秀企业进驻投资。依托屋顶光伏及“茶光互补”项目,大力推动新能源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建设,开展招商引资;依托集镇林业基础优势,积极招商林下种植企业入驻,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依托全镇茶产业种植及有机转化优势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基础,引进并扶持优秀茶企,打造区域茶叶名片,做强茶产业。

2.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医疗保障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持续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化落实“双线四级”责任,筑牢控辍保学底线。持续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当好“编外校长”,压紧压实教育责任。持续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当好“编外院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持续推进镇卫生院等级创建工作,努力将中心卫生院创成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保持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道路、饮水、供电、信息化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落实“一镇六区”〔13的总体发展思路,加速推进汽车综合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后续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李仙江至马鹿塘公路硬化项目,加快谋划和争取连接马鹿塘与老白寨、撮洛的万亩茶园休闲观光道路,争取集镇供水管网改造落地实施、人行道和农贸市场改造、广场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力以赴做好“三路”建设,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严格推行生态管理制度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是千年大计”理念,严格落实河长制,推动“党建+河(湖)长”“河长+警长” “河长+校长”、常态化抓好辖区内17个河道治理和监管,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河长清河行动”;严格落实林长制,推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常态化,管好护好橡胶林、公益林和天然保护林,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积极争取一批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建设。二是持续抓好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守森林、湿地等生态红线,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建设,配齐配全改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三是着力强化乡村治理。牢固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万吨水泥进农村”行动,抓好作洛角马、夫别、罗布巩等“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和美丽庭院创建。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大整治,积极培育文明乡风,创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系列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

4.聚焦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通过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场所和设施提出整改要求,采用“回头看”机制督促落实。二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巡逻检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加视频监控设施,提升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同时,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治教育,防止因法律知识缺乏而造成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四是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加强社区治理,鼓励村民参与平安建设,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5.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有序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守好防返贫底线。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精准识别可能出现返贫风险的家庭,特别关注因病、因灾、因学等突发因素导致的困难情况。定期开展返贫风险排查,通过大数据平台与村级力量联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加强基层干部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联系,通过定期走访、摸排,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精准落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对有返贫风险的家庭,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确保他们在突发困境面前不会重新陷入贫困。二是千方百计促增收。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和加强技能培训等多方措施,切实增加脱贫家庭的收入。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旅游等特色项目,扶持农民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就地就近就业措施和转移就业帮扶措施,加强同县人社局沟通对接,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帮助贫困户提高劳动技能,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稳步增长,拓宽收入渠道。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帮扶政策。继续优化低保、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脱贫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同时,严格落实扶贫贷款、产业扶持资金等政策,确保每一项扶持措施及时、到位、透明,为有需求的贫困家庭提供帮助。

6.聚焦年度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抓好茶光互补项目建设。抓牢大黑山5个茶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列入云南省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契机,积极配合县级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并以此推动镇内后续清洁能源发展;二是抓好水上旅游开发项目建设。配合县级推进协议投资1.2亿的李仙江流域水上旅游开发项目,抓好一期旅游垂钓项目建设,为集镇旅游业发展打牢基础;三是抓好“三路建设”。持续协调推进“勐绿高速”、“大半公路”、“国道219”三条道路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快“三路建设”,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及产业发展硬件需求。四是加快推进千万工程建设。按照县级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提升村建设,对标25项指标加快推进建设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4698904.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69600.19元,占总收入的87.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29304.00元,占总收入的12.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896406.02元,下降37.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85766.12元,下降35.4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210639.90元,下降49.31%。主要原因是。本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展、基本支出方面都较往年有所缩减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592907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2766.00元,占总支出的32.35%;项目支出24306311.12元,占总支出的67.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572142.31元,下降35.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07599.99元,下降46.27%;项目支出减少9564542.32元,下降28.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展、基本支出方面都较往年有所缩减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黑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22766.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78873.60元,占基本支出的8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3892.40元,占基本支出的12.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黑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06311.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林业产业经济林果种植项目项目经费660450.88元,主要用于推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党支部+企业+村集体+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发展梨、柑桔产业,计划建设种植梨600亩、种植柑桔205.5亩,旨在打造当地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春县大黑山镇嘎处村梅花鹿饲养基地建设项目项目5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梅花鹿养殖产业,新建大黑山镇嘎处村梅花鹿饲养基地1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0997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1%。与上年相比减少15772097.12元,下降34.75%,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7448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7%,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各项支出与实际工作产生的偏差导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301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83.01%。主要用于文化站、所免费开放以及文化下乡展演产生的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各项支出与实际工作产生的偏差导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890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养老保险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有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增加,导致职工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737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主要用于单位职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有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有差异,导致预算执行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03327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3%,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3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本年度各项农林水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涉及本级财政的各项基本、项目支出,其他上级财政的项目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导致预算执行偏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29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在编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以及应急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未涉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导致年初预算完成比列为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决算为17506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376.21元,增长28.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59061.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86%,完成年初预算的7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完成年初预算的8.8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376.21元,增长1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0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00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506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376.21元,增长28.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5906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与实际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偏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376.21元,增长1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00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00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与实际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偏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上级部门开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由于国库库款不足,导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该费用与2024年支出,导致2024年部门决算中“公务接待费”科目差异较大。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5031.07元,比上年增加45511.00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运行产生的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工作产生的水电费、编外人员工资、各项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大黑山镇资产总额46,233,537.85元,其中,流动资产5688697.46元,固定资产2853185.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963184.3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24854.9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356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96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7,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9891.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93152.5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34.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111



附件【绿春县大黑山镇gk2025111302413433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