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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5-0020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二)重点工作概述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不断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

2.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我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无党派协调服务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联络、联谊、服务好各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指导各乡镇、县属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统一战线成员的爱国主义教育。

7.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和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了解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涉台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起草涉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13.完成州委统战部、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统战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贯穿于统战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结合绿春县实际,组织专题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村寨、宗教场所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丰富生动的案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夯实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基础。针对党外干部、民营经济人士等不同群体,开展绿春“统战知识大讲堂”“红色主题教育参观”绿春等多种主题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政治理论培训班,提升其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推进民族团结创建

以更高标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作为绿春“一把手”绿春工程,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融入各部门日常工作,避免绿春“两张皮”绿春现象。严格对标测评指标和创建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推进示范单位、示范村寨等建设的实体化、项目化,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重点打造一批具有绿春民族特色的示范项目,实现沿边行政村示范创建全覆盖。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如绿春县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开设绿春“民族团结故事”专栏,讲好绿春民族团结故事。利用哈尼族十月年、彝族火把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民族歌舞表演、民俗文化展示等群众性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如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巩固提升边境幸福村

按时完成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审计整改工作,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小组,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销号率达绿春100%。加强对边境村寨巩固提升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结合绿春县边境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如边境旅游、特色农产品种植等,改善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水、电、路、通信等设施,提升边民幸福指数,将边境村寨打造成兴边富民的样板,展现绿春边境地区的新风貌。

(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定期组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宗教事务部门干部为基层干部和宗教界人士授课,提升干部依法管理能力和宗教界人士守法意识。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战、民宗、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宗教场所、人员和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宗教场所档案,规范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建筑安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排查宗教领域风险,开展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境外渗透专项行动,加强对宗教领域舆情监测,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充实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提高干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优化民营经济统战

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绿春“民营经济人士初心之旅”绿春等活动,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到革命圣地参观学习,引导其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评选表彰绿春县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榜样,激发其爱国敬业热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绿春“银商合作”绿春常态化机制,定期举办银企对接会,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立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小组,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提升港澳台侨工作

加强对台工作,通过举办台胞台属座谈会、对台政策宣讲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对台政策。持续开展绿春“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送关爱”绿春的绿春“四送”绿春活动,为台胞在绿春创业就业、生活学习提供便利。推进侨务工作,加快绿春“侨胞之家”绿春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侨胞交流、活动的温馨家园。针对侨胞需求,开展电商运营、特色手工艺制作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侨胞就业创业能力,维护侨胞权益。加强与港澳社团联系,邀请港澳社团代表到绿春考察交流,组织港澳同胞回乡开展寻根之旅等活动,推动经贸文化合作。完善台侨数据,定期对台侨数据进行更新和维护,为精准开展工作提供支撑,充分发挥港澳台侨力量,助力绿春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人事科、统一战线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事务科、宗教工作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是: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288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2889.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1892.00元,增长36.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1892.00元,增长36.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47054.28元;二是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66557.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288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989.33元,占总支出的90.50%;项目支出197900.00元,占总支出的9.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1892.00元,增长36.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2992.00元,增长28.06%;项目支出增加138900.00元,增长235.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4年度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二是2024年度有死亡抚恤金253422.40元,上年度无此项支出。因此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12992.00元。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2024年统战工作专项资金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4989.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5403.38元,占基本支出的9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585.95元,占基本支出的6.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9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开展困难归侨侨眷、困难学生帮扶资金18000.00元。用于帮扶资助困难归侨侨眷和困难学生。

2.侨联成立会议经费41600.00元,用于支出召开侨联成立会议所需经费。

3.开展法制边关行、送医送药活动项目50000.00元,用于开展法制边关行活动费用支出和医药购买费用支出。

4.部门涉密机房建设费用31600.00元,用于部门建设涉密机房费用支出。

5.基层统战建设费用50000.00元,用于乡镇基层统战建设费用支出。

6.宣传资料制作印刷费6700.00元,用于开展统战工作宣传活动相关资料印刷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88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1892.00元,增长36.05%,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046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42560.86元,其中:统战事务中的行政运行:1242560.86元;项目支出:197900.00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96600.00元(包含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16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00.00元。)、统战事务:98300.00元(包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00.00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67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编制以2023年度支出数据为参考依据,2024年由于2024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9%,完成年初预算的252.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8873.6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873.60;抚恤(死亡抚恤):253422.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抚恤金253422.40元,年初无此项目预算,造成预决算有差异,决算支出比预算数增加24926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61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1616.47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9404.12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2212.3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核定法要求,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核定数比上年基数核定数减少,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851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增加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调整增加,因此住房公积金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85.95元,比上年减少33389.21元,下降21.8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减少27545.40元、差旅费减少14407.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290.60元、委托业务费:11600.00元、工会经费:8545.35元、其他交通费用:64950.00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83232.04元,其中,流动资产15831.67元,固定资产67400.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72.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7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统战事务: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11130903545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