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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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nynchkxjsj/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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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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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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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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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901000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措施,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帮扶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脱贫人口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工作,协调推进行业部门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6)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帮扶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统筹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评估检查等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下设5个股室1个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5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政策法规股、项目与规划股、行业扶贫股、社会帮扶协作股;1个中心为绿春县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绿春县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以上原因说明: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年末所有资产及有关人员已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落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推动“部门联动线上筛查”与“网格员入户线下走访”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今年以来,推送部门反馈风险预警10期5570条,按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209户760人,标注风险消除137户567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3233户109720人,其中监测对象2366户9350人,通过监测帮扶和成效评议,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1489户6557人,风险消除率为70.16%;未消除风险的876户2789人均已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坚持“群众知晓、群众使用”为导向,强化宣传扩面,推广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累计收到困难家庭救助申请事项6676件,办结6676件,办结率100%。2024年以来使用返贫风险防控专项资金28.2万元,受益109户489人。
2.千方百计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深入贯彻落实脱贫人口增收和农民增收三年行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增收的鲜明导向,细化实化产业、就业帮扶等增收措施。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17元,同比增长7.5%;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3475.32元,同比增长10.56%。
3.持续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2024年到位长宁区帮扶资金5887万元,实施项目21个,整体完成率90%,消费帮扶1500万元。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累计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1183万元,采购及帮助销售农特产品934万元。持续做好南北对口帮扶,按照《红河州促进南北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标6个方面的倾斜支持,主动与开远市加强请示汇报和工作对接,并就教育、医疗、就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形成帮扶框架,与开远市互派20名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挂职交流。印发《绿春县省州县三级挂联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调整方案》,省政协办公厅等27家省州定点帮扶单位共计消费帮扶108万元。全县已有45家预算单位在扶贫“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采购,消费金额35.61万元,累计带动5325余户低收入群众增收。
4.金融帮扶促进产业发展。目前,全县小额信贷存量6995户32474.75万元。2024年新增发放目标是11749万元,截至6月27日,新增发放1009户4864.95万元,完成新增发放目标的37.06%。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951651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15640.83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871.76元,占总收入的1.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42521.26元,下降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6007.52元,下降1.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338528.78元,下降85.37%。,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从2024年6月起有关人员经费及单位自有资金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9909825.83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126.45元,占总支出的3.64%;项目支出38456699.38元,占总支出的96.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3842.62元,下降3.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80601.02元,下降55.06%;项目支出减少126758.40元,下降0.33%;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从2024年6月起有关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3126.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4061.88元,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064.57元,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56699.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小额信贷项目经费14264935.38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支出;
雨露计划项目经费23251600元,主要用于脱贫户公益性岗位工资及雨露计划补助支出;
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项目经费152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户、易致贫户等因病补助支出;
绿春县规洞河坝等项目经费697600元,主要用于改造提升乡村产业路建设支出。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90564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办公方便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1564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上年相比减少696007.52元,下降1.81%,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08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完成年初预算的42.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6月起有关社会保障经费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01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33.4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6月起有关医疗保险费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8627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5%,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11%。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雨露计划补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等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完成年初预算的43.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从2024年6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从2024年6月起有关“三公”经费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有关“三公”经费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64.57元,比上年减少121619.41元,下降57.73%,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有关机关运行经费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 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86052.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0531.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绿室字〔2024〕2号文件,机构撤销,年末所有资产转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901111
附件【绿春县乡村振兴局公开表2025111205103655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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