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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5-0020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6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绿室字〔2019〕14号)精神,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历史依据。

(2)负责绿春县中共党史资料及地方党史文献的征集、研究工作,编纂、出版、发行党史书籍。

(3)负责绿春县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负责全县史料、地情资料的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负责全县革命遗址的研究、保护、利用工作。

(5)编纂、出版、发行《中共绿春县委执政纪要》《绿春年鉴》。

(6)承办省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理论武装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一是日常学习常抓不懈。将室务委员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均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坚持研读原文、领悟原理,切实以理论指导实践。班子成员顺利通过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的学习考核,为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全年共召开室务委员会12次,研究党建工作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研究2次、分析研判3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讲党课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专题学习扎实开展。依据县党纪学习教育办公室的部署安排,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方式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全室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了然于胸,并能运用于日常工作与生活。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普法知识、保密知识等各类学习和考试。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业务工作稳步扎实开展。一是修史修志和编鉴编要工作成果显著。《绿春县扶贫志》已形成初稿,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初审会,为全面记录绿春县的扶贫历程和伟大成就奠定了坚实基础。《绿春年鉴(2024)》编纂完成,并提交书刊号申请,将为绿春县的年度发展留下详细而准确的历史资料。《2023中共绿春县委工作纪要》编纂完成并通过审核,正待印刷发行,它将为总结县委工作经验、推动县委工作更好开展提供重要参考。此外,该研究室还全面完成了《云南年鉴》《红河州年鉴》以及红河州党政数据库的入编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绿春县组织史》的编纂工作。到2024年12月底,《2023中共绿春县委工作纪要》《绿春年鉴(2024)》二本书籍的编纂出版任务已全面完成。在这一过程中,面对“硬骨头”工作,如主任刘智华承担的《绿春年鉴(2024)》编纂出版工作,以及副主任李斗普承担的编纂资料收集难问题,均顺利解决,确保了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二是理论研究工作全面完成。圆满完成州委党史研究室下达的理论研究任务,组织编纂了《红河廉洁党史故事》中的身边典型——《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记绿春县大兴镇司法所所长张明里》、时代楷模——《绿春橡胶之父记全国造林绿化劳动模范、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绿春县大黑山国营橡胶场原场长吴则核》,撰写上报“全国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的实践与成就》、理论文章《党的自我革命在绿春的探索与发展》、“纪念‘扎西会议’9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中共扎西会议民族政策对云南省新时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启示》、第五届全国党史和文献论坛《边疆民族地区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与思考——以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为例》5篇高质量的论文和理论文章。协助红河州政协委员驻绿春活动组起草《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嘟玛简收”列入州文化保护项目的建议》,该建议被列入2024年州级政协提案。三是强化党史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绿春山区、民族、边疆等独特情况,绿春县委党史研究室创新宣讲方式、活用红色资源等手段,运用民族语言或“双语”,讲述中共党史、绿春党史以及党的创新理论,清晰阐明红色政权、新中国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成就的艰难历程,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党的建设工作积极有力推动。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等工作与史志工作一同谋划、部署、落实。二是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建成支部活动室,将党建系列制度公示上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召开党员大会安排党建工作,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以作风革命与使命担当为导向。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州、县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整治作风顽疾。对照“清廉云南”绿春实践要求,查找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工作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四是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在书籍编纂工作中,严格遵守意识形态(网络安全)责任要求,对《绿春县扶贫志》《绿春年鉴(2024)》《2023中共绿春县委工作纪要》的编纂过程,严格把控资料收集、整理和使用环节,仔细审核编纂内容,确保符合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要求。在使用互联网时,注重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办公电脑的管理维护,规范使用行为,严格管理微信工作群,明确信息发布规范和要求,监督审核群内信息,未发生失密泄密等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事件。五是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将国家安全纳入本室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支部书记述职内容。六是法治意识显著提升。按照法治建设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八五”普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等普法活动。七是挂包帮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定期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对活动。班子成员深入挂联村牛孔镇平掌街村委会,积极为挂钩联系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发展出思想、出点子,为联系农户持续增收出谋划策,切实做好挂钩联系村委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思想工作和帮扶工作,促其健康成长,防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辍学。一年来,消费扶贫帮扶资金1200元、帮扶留守儿童资金700元。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为做好民族工作铸牢思想根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修史修志和编鉴编要过程中,注重挖掘和整理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历史故事和先进典型,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党史研究股、地方志编纂股、宣传教育股4个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75684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849.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925.30元,下降.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925.30元,下降6.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756849.56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849.5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925.30元,下降6.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925.30元,下降6.09%;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及党史资料出版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6,849.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8,498.06元,占基本支出的8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351.50元,占基本支出的1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6,849.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3,925.30元,下降6.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245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未纳入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03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未纳入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43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9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初预算数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51.50元,比上年减少57,223.48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绿春年鉴、党史资料、执政纪要相关工作的出版印刷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年度委托业务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13,728.37元,其中,流动资产1,822.35元,固定资产11,906.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4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511120327267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