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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phz/2025-0000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平河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1000

绿春县平河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项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项目办、住建办、防汛办、纪委办、武装部、兴边富民事务办公室、综治办、人大办、人居办、医保办、计生办、财政所、公路管理所、国土所、劳保所、民政所、兽医站、农技站、文化站、农技站、安监站、林业站、水管站、科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边防和平安法制办公室

5.党群服务中心

6.综合行政执法队

7.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8.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边防和平安法制办公室

5.党群服务中心

6.综合行政执法队

7.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8.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17人。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稳增长,经济发展质量更高。一是产业投资稳步增长。2024年争取到各级拨款资金7474.37万元,加速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5个(500万元以上),总投资共计9934.3万元,同比增长55.16%。为持续做好平河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2024年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项目;投入资金42.56万元,发展林业产业经济林果种植经济;投入资金100万元,推进有机茶叶发展;投入资金78万元,促进短平快产业发展。总投资600万元建设的标准化屠宰场建设项目已完工即将投入运营、总投资1532万元建设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平河村委会建设项目美食城以及边贸商城已具备经营条件。二是对外开放加力提速。以改革创新为抓手,配合县级专班,做好单一窗口备案、跨境结算账户开设等服务,有序推进“多地备案、多区交易”和边民互市进口商品“异地加工”模式,搭建边民互市运营管理平台,完成62户银行注册和1100余名边民信息录入。三是招商引资有力有序。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围绕县委“7+N”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党政领导班子外出招商7次,深入拜访深圳、广东、石林等地企业30余家,多方掌握信息,有针对性地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到平河创新创业,签约项目2个、落地2个,省外产业到位资金3642万元。成立平河镇商会,吸纳50家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共享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体竞争力。

2.立足实际补弱项,农业农村基础更牢。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开展脱贫户住房保障回头看3107户,农村危房改造4户;配合水务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新建大头、平河、新寨、折东边境村水厂4个、蓄水池3座,使农村供水更加安全稳定;落实“两免一补”等普惠性教育保障政策,发放雨露计划补助66.35万元,惠及学生293人,57名困难儿童享受上海陈佩秋公益基金,发放助学金7.58万元;全镇脱贫人口医保参保率达99%,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大力宣传小额信贷等惠民政策,鼓励农户发展自有特色产业,小额信贷在贷户共有1240户,贷款金额共计5707.07万元。全镇共有3993人享受到省外交通补助,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99.3万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762个,实现了全镇93个村民小组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全覆盖。二是夯实打牢农业基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镇村组干部上下同心,攻坚克难,调查举证疑似流出图斑1555块,调查取证率100%,从严、从实完成整改面积1311亩,整改面积、整改率均为全县前三,完成预期目标整改任务。全年落实耕地面积57067.29亩,发放惠农补贴331.11万元。三是做强做优乡村产业。建设“一中心、两基地”扩增人参果种植规模至5000余亩,年产1万吨,产值达8000余万元,群众增收致富的“黄金果”越结越大。创新经营管护模式,香辛料电能烘烤房投入使用,烘烤率提升85%,实现种植-加工-销售全链式管理。种植莪术2016亩、洋伙果4021亩、胡椒1820亩和阳春砂仁4695亩等,短平快特色经济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同时,以“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摸清盘活村集体“三资”,整合各类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全镇12个村社村集体经济收益均达到25万元以上,总收益达到362.62万元。四是探索农文旅融合新路径。立足区域优势,打造梅尼新寨、上巴东、拉祜寨、太红等边境特色旅游点;成功举办平昆玫瑰音乐节、边关文化交流活动等特色活动,吸引游客及参与者超过5000人次。不断驱动农文旅产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推动农文旅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提质增效,农文旅经济增收超过20%。

3.紧扣民心增福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教育均衡发展,人才培育加强。落实党政领导兼任“编外校长”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监督,全镇小学、初中2024年学生毕业率均达到100%;中小学取得了14个州级舞蹈比赛第一名、2个州级合唱第一名及3个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修缮车里小学围墙及校点内外公共设施7处、完成平河中学教学楼修缮提升。对接高校帮助提升教育质量,协调社会爱心人士资助优秀困难学子,共计15名学生受益。二是医疗惠及全民,健康水平提升。持续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效,优化医共体推进医疗资源配置,成功创建国家标准卫生院,通过远程指导完成绿春县首例乡镇卫生院急性心梗溶栓治疗,引进了大型医疗设备40排80层螺旋CT,成为县内首家拥有CT的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完成医疗报销264.13万元,办理生育服务登记132例,完成申报计生奖励扶助63人,奖励政策兑现率达70%。三是社保体系完善,民生福祉增进。以转移就业和保就业稳增长百日行动为契机,转移就业10298人,完成转移劳动力占脱贫劳动力总数比例达70%的目标。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81人,3名绣娘在绿春县长街古宴百名绣娘技艺大赛中分别获得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东斯村民陈通努荣获绿春县采茶技能大赛“最佳采茶能手”,为打造采茶工、绣娘等特色劳务品牌注入新活力。积极引导在外务工人员异地参保,持续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养老保险申报率达95%。落实城乡低保1254户1922人,发放低保金666.63万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在册26户30人,发放资金33.0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49户790人25.4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9户790人,发放救助金25.48万元;落实429名残疾人两项补贴55.23万元。四是社会事业有序,乡风文明进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公益属性,先行先试、创新突破,投资80万元建成全县第一个乡镇公益性公墓。持续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大头村委会创建“全国文明村”,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组织人员参加哈尼十月年长街古宴文化旅游节等文体活动,开展惠民演出16场、公益放映农村电影72场,荣获绿春县2024年“胜奕杯”篮球争霸赛职工组第二名,派出19名代表到越南都龙乡开展文艺活动交流,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宣传征兵政策,不断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9名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超额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拉祜寨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至高荣誉。

4.多维建设强基础,乡村美丽和谐宜居。一是规划立足实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积极争取共青团红河州委资金39.8万元,打造红河州绿春县“卫国戍边”饮水工程提升公益项目。争取云南省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75万元,完成实施腊咪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提升村容村貌和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以沪滇帮扶为契机,投入10万元,完成实施平河镇平东社区微提升项目,持续巩固全国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有序推进平河镇集镇建设。年内硬化进村道路3条,乡村公路硬化总里程超过200公里。二是规划融合愿景,绿美村庄不断提质。深入推进以“万吨水泥进农村”、“千万工程”为核心的项目建设,坚持项目规划融合群众愿景,以党员带头+党员示范+发动群众,带领群众自主拆违拆临,投入资金300万元,打造“太红精神”千万工程示范项目样板在全县推广,全年完成11个千万工程示范项目;投入云南省小龙潭监狱捐赠帮扶资金546.5万元,持续打造咪霞甲岩村、东角阿八寨“党建引领 六村同创”乡村振兴示范村。三是规划引领绿美,生态环境不断靓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项目规划以绿美为主调,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投入资金2799万实施集中化粪池、氧化塘、两污治理等项目,5个边境幸福村污水治理率、垃圾处理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100%、96.97%、93.3%;2024年投入80万资金实施非抵边村户厕改造400座,投入50万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新建污水管网500米、氧化塘2座、垃圾焚烧池2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落实草原生态补奖发放6462户82.7万元。有效管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1%。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用好“河长制APP”,全年开展巡河11次,清理白色垃圾和水体污物超2吨;完成巡林护林6900余次,完成县级林长巡林交办问题整改21个,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清理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2处,乱挖乱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多措并举保和谐,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一是社会治理不断巩固。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司法+N”管理体系,对矛盾纠纷实行定期排查,变上访为下访,架起干群“连心桥”,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命案防控及矛盾纠纷排查,排查出87起矛盾纠纷,化解87起,化解率达100%。做好社矫人员管理工作,常态化组织社矫对象进行法治学习,定期开展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帮扶工作,目前社区矫正在册14名,已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3名,人员情况稳定。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一入户实地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件,逐一做好化解工作,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在全镇开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升辖区群众法律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法40次,村社各自集中学习30余次,发放宣传海报188张,宣传手册2000余册。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外聘1名法律顾问,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订立重大合同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10次,确保决策合法性。紧抓法治政府建设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开展活动培育法治观念,坚持法治管理,通过民主凝聚民心和推进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进步。三是安全底线坚决守牢。认真开展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秸秆禁烧工作,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坚持打早打小,遏制严重火情发生。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定期清点补齐防汛应急物资,及时调整充实应急队伍,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定期巡查山塘水库、地质灾害点;抓住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道路安防和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施,投入50万元,新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墩20公里,修复水毁路42处,拓宽、修复田间道路23条,治理隐患路段6公里,设置危险路段危险警示柱牌110个,农村道路防护栏建设21处,喷涂“严禁违法载人”等标识450余辆。常态化进行安全环保监管,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8次,检查单位130余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35起。四是强边固防有力有效。组织联防所、警务室、边检站、边防连队联合边境巡逻,加大对邪教渗透、越境走私、毒品等跨境违法犯罪力度,维护边境一线安全与稳定。严格执行周报月报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督查调度,年内累计调度300余次,实地督导10余次,联合边境巡逻行动10次,入村宣传反邪教工作20余次,分发资料1000余份。同时,落实边境惠民政策,及时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提高边民归属感和幸福感,激发守边固边主动性,全年发放边民补贴2426.15万元,惠及2649户12839人。五是基层减负作风效能抓实抓牢。开展村级组织“滥挂牌”集中清理规范和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整治工作,清理机制牌子220块,已完成规范挂牌村(社区)12个;整顿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定期清理微信群、QQ群;同时,清理规范不应出具证明事项等,切实抓好基层减负工作。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调整本单位机构,综合设置9个工作机构,新增行政编制5名,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配合迎接红河州审计局对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标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平河镇共涉及18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其余问题整改皆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7147801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17213.00元,占总收入的71.0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660803.79元,占总收入的28.9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81140.54元,下降14.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563504.73元,下降38.31%;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9782364.19元,增长225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小康村项目、幸福村项目、平河镇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大额项目资金收入,此外还减少强边固防前期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疫情防控执勤卡点人员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经费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而其他收入增加其他单位拨入的平河镇村集体经济生猪屠宰厂附属设施项目、平河镇标准化屠宰场建设项目、东角村委会阿八寨、咪霞村委会甲岩村“党建引领、六村同创”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大幅增加;又因其他收入增幅小于财政拨款收入降幅,故总体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73751598.29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5272.90元,占总支出的21.82%;项目支出57656325.39元,占总支出的78.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557847.63元,下降17.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86268.27元,下降18.63%;项目支出减少11871579.36元,下降17.07%;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减少;同时2024减少小康村项目、幸福村项目、平河镇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车里、大头、东斯活动室建设资金支出,减少卫生乡镇创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步减少,故总体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95272.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60328.11元,占基本支出的90.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4944.79元,占基本支出的9.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56325.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86287.80元。

平河镇车里小学校舍修缮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教学楼及办公楼一幢,二层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学生食堂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0平方米;场地硬化及其它附属设施。

平河镇2022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集中化粪池2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氧化塘1座;实施农村排污管建设项目;新建水冲公厕1座;新建垃圾处理房1座20平方米;道路硬化;场地硬化;挡墙工程。

绿春县平河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平河村委会边境贸易中心建设建设项目经费7000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贸易中心、农副产品购销中心建设。

平河镇新寨行政村新建路灯建设项目资金6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路灯150盏,5套垃圾处理设备。

平河折东村委会老林上下寨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595750.00元,主要用于农家小菜园、小果园建设项目;稻鱼鸭养殖;猪厩工程;农田灌溉沟渠工程;新建集中化粪池2座;实施农村排污管建设项目;实施农村排污处理设施氧化塘建设1座;老林上下寨路面硬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792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3%。与上年相比减少29552658.43元,下降37.03%,完成年初预算的336.29%。

(二)(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1152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8%,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80344.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681844.33元,财政事务支出180743.11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4499.79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30092.00元,组织事务支出134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的联防员及联防所相关经费不做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657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6572.27元。

5.教育(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482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544823.9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361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1834.27元,抚恤支出1517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的两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未做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913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894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0191.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涉及人员调动和人员转正以及2024年医保基数调整及费率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167559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4%,完成年初预算的1613.3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025487.07元,林业和草原支出779658.76元,水利技术推广支出586015.41元,扶贫支出18103401.47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4031027.9元,其他农林水支出71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做人员经费支出,未包含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而农林水(类)支出里项目支出占比达85.64%,我单位的大部分项目支出都属于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26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9266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3名公务员和6名事业人员,故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74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决算为16198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416.96元,下降44.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423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0%,完成年初预算的7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9606.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898.36元,下降4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518.60元,下降60.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06.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518.60元,下降60.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98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416.96元,下降44.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42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960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库款紧张,无法足额审批单位提交的授权支付申请,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898.36元,下降4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518.60元,下降60.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06.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518.60元,下降60.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奉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再加上库款紧张,未能及时支付本年的经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我单位食堂外包,减少公务接待产生的食堂伙食费及食材购买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强边固防工作、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项目实施情况查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绿春县中药种植基地考察工作、开展大盘查及大整治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工作、开展红河州地质灾害第一次督查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094.71元,比上年减少445712.33元,下降38.90%,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各类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未支付完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平河镇资产总额168959703.03元,其中,流动资产9238527.37元,固定资产8259472.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1069413.31元,无形资产392289.9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6101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5752.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楼顶25.00平方米,不占用资产实际使用面积,出租楼顶账面原值不清晰,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40730.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059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00133.1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1至15-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应缴税费年初数为3019.55元,年末数为1831.67元,原因是2024年12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未进行,我单位已在2025年汇算清缴。

(二)2024年年末固定资产净值8259472.44元,比上年末的8995224.98元减少735752.54元,减少8.18%,主要原因是2024年虽然新增固定资产,资产原值增加,但是资产折旧数大于资产原值增加数,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十、两免一补:指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十一、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在全县范围内逐年打造一批集基层党建、产业振兴、民族团结、平安和谐、文明新风、生态宜居“六位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1111



附件【绿春县平河镇2025111107311030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