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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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fzhggj/2025-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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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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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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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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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1000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草案。
2、提出绿春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县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绿春县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措施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贯彻落实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经贸外资股、地区经济股、西部开发股、农村经济股、基础设施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价格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执法检查股、安全股、能源股及国防动员股(军民融合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绿春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2.绿春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3.绿春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加挂绿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绿春县能源局、绿春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绿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运行工作
2024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确保经济有序合理运行。我县经济保持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2024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绿春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2024年1-3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04亿元、同比增长6.1%。从增速看,高于全国(4.8%)1.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3%)3.1个百分点、高于全州(5.1%)1个百分点,排名全州第2、南部县市第2。一是抓实经济调度。我县定期研究经济运行情况,密切关注我县经济走势,1-3季度,召开经济调度工作会议9次,其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与调度4次。二是落实助企纾困责任。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助企纾困责任,今年来走访企业4次,了解企业发展困境,助力企业发展。三是抓好升规纳限工作。积极培育“四上”企业,抓好升规纳限潜在企业,主动深入企业走访,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用好“奖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升规纳规工作。四是抓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抓住“十五五”规划、“两重”项目申报契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加大项目谋划包装力度,争取更多投资大、立长远、效益广的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
2024年全年经济运行预计情况。通过摸底测算,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74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预计增长3.2%,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19.7%,本地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增长32%,全年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7623㎡,预计增长10%,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品销售额分别预计增长14%、7%、8%、15%,建安工程投资额预计增长12%。劳动工资方面,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工资总额预计同比下降33.5%,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预计增长1.9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预计增长2.7%,教育工资总额预计增长3.2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预计增长0.1%,房地产业工资总额预计同比下降10.02%。
2.重点项目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召开重点项目谋划推进专题研究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项目台账,对项目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进行动态跟踪,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跟进,积极协调要素保障部门,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环评等方面的支持,完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2024年,我县列入红河州1000万元以上“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共112个,项目总投资196.1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0.2亿元,1-9月完成投资5.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25.9%。列入省级重大5个,总投资22.96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95亿元。争取到位项目资金5.29亿元,其中前期经费230万元,基建费5.27亿元。
3.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围绕资金政策支持导向,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配合县统计局督促各项目单位完成入库报数工作。投资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1-9月,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83亿元,同比增长10.6%。
4.州对县综合考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牵头召开州对县考核工作综合业务培训会1次,专项指标业务培训会22次,组织班子成员到州发改委各科室综合汇报对接州对县考核工作1次,局党组会听取州对县考核并安排部署工作4次,周例会安排部署州对县考核工作6次,各分管副局长牵头分别到相关行业部门全覆盖协调对接州对县综合考评工作,按照9月29日州对县综合考评工作推进会的部署,我局于9月30日召集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长对考核指标进行再研究、再分析,进一步梳理考核工作存在的困难和扣分风险点,10月17日、10月28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考核指标再进行逐一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争取各项指标考核成绩有较大突破。
5.其他工作
(1)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加强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绿春县地方储备粮规模为100万公斤,2024年完成储备100万公斤,其中:稻谷78.5714万公斤由个旧市大红屯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代储,货位在水箐7号仓,该批粮食计划于2024年12月前完成轮换;大米15万公斤(折合稻谷21.4286万公斤)储备在绿春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咪丕库1号仓。完成地方储备粮储备任务100%。二是全力推进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投资1730万元,目前支付资金1250万元,支付率为72.25%,项目于2024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积极开展军民融合发展。今年来共走访部队军营4次,部队参与活动56人次,供应部队粮油18567公斤。四是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2024年完成救灾物资采购共3个品种2290件,价值484720元;发放救灾物资4个批次4233件。目前,救灾物资储备库有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共27个品种8300件,可为我县应对突发事件时提供3600余人的物资保障。
(2)能源工作
一是强化能源电力保障工作。加强电网建设与改造,年度新增10kV输电线路45.2km,0.4kV线路2.23km,新增10kV柱上断路器及配电自动化断路器6台,新增10kV隔离刀闸3套,新增台区为3个台变,新增JP柜3台,无功补偿120kvar,排查处置用电安全隐患点13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5%以上,保障了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用电。
二是全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全面摸排确认全县屋顶可建容量的摸底,目前,全县共计可建设208个点,电网可接入容量约19.87MW。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县共签约屋顶光伏支架焊接218户,光伏板安装206户9352KW,并网50户1502KW,投资4000余万元。完成机耕道路大兴镇迷克茶山段和戈奎乡虾巴段混泥土桩基防撞测试、支架焊接验收,正在跟供电部门对接并网工作;积极推进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半坡寨、老白寨、龙巴、罗布巩、罗马5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590MW。项目已列入省级新能源项目库,5个光伏项目有望列入今年第三批次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牛孔镇平掌、牛巩茶光互补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170MW。2个茶光互补光伏项目列入红河州2025—2027年后续新能源项目,已上报省能源局审核;科学谋划风电项目,结合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政策,积极配合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做实我县分散式风电项目规划编制和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对接有意向的投资公司做好项目储备,争取2025年有1-2村的项目核准实施。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大水沟乡大风丫口2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力争2025年底前列入省级新能源项目库。
三是深化能源行业管理。能源监管持续深化,联合市场监管局、工商信局、红河绿春供电局等部门开展能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违规排线接电、偷电漏电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3处,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国防动员工作
一是抓实开展国防动员专业队伍整组工作,由原来人防专业队伍整组为14支100余人的新型国防动员专业队伍,并开展一次实地点验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国防动员重点潜力关键指标核查工作和GDPG相关工作,协调各行业部门,针对我县各行业开展潜力调查核查工作,摸排潜力清单并会审上报,同时收集GDPG台账资料做好自评,核查内容涉及5类83项。三是新编完善国防动员预案编修工作,进一步明确动员事项、压实行业部门职责,结合我县实际新编完善19个预案编修方案。四是定期开展各项检查工作,每日开展省州短波电台通联2次,开展人防领域工程定期不定期检查3次,重要经济防护目标检查2次,开展潜力调查2次。五是规范收好人防易地建设费,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许可,1月至10月办理12起人防易地建设许可,共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4.0056万元。六是积极开展三所一中心(人防基本指挥所、人防机动指挥所、预备指挥所、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积极做好人防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力争项目早日实施,目前人防基本指挥所和人防机动指挥所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待评审,正在开展人防机动指挥所提级论证工作,相关材料已报州级审核。七是做好国防动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9.18”契机,拉响防空警报,开展人防疏散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营造了人人爱国防、人人懂国防良好氛围。
通过整组完善专业队伍及预案编修、精准掌握重点潜力数据等措施,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4)数字经济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项目入库工作。2024年计划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730万元,完成率87%;2024年计划数字经济建安投资1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740万元,完成率74%。二是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谋划储备项目11个,总投资10.73亿元,并积极争取纳入“十五五”时期数字红河建设重大项目盘子,目前正在开展绿春县智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绿春县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绿春县紧密型县域智慧医共体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绿春县公共数据服务效能提升项目的提级论证工作,相关材料已报州级审核。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绿春县数据局与上海无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绿春县《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四是积极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数字化转型工程、数据基础设施试点工程等4类数字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3次。协调东西部协作资金30万元,提升老边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能力。
(5)搬迁安置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兑补工作。我县涉及搬迁安置的人口共计257户1356人,资金为81.36万元(含核减部分),2024年涉及直补资金发放人员1194人,资金为71.64万元,已发放完毕。二是全力推进绿春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第五批避险解困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总投资为5231.01万元,目前正开展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三是加快实施绿春县大黑山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及村内相关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0万元,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预计年内完工。四是实施了绿春县路俄水库周边人饮工程。项目总投资33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开展竣工决算,项目的实施为水库周边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源,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6)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好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谋划储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9个总投资共计5332万元,预计带动当地困难群众务工共计2247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571万元。二是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已落实中央、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8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具体情况为:骑马坝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58万元,绿春县牛孔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81万元,绿春县三猛乡牛波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49万,目前,项目均即将完工验收。三是统筹协调推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对有意愿的劳动力100%推荐就业岗位和转移就业培训,确保“有劳动力能力家庭1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有劳动力的脱贫搬迁户1667户5495人中就业户达1293户5117人,就业率93.12%。
(7)产业链建设工作
一是新签约投资1至10亿元项目4个,分别为:绿春县西部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亿元;绿春县汽车商贸城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1亿元;绿春县东仰半山酒店文旅融合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0236亿元;绿春县月牙河澳洲坚果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05亿元。二是新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即:机耕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概算投资5亿元(投资包括工商业〈公房〉屋顶分布式光伏)。三是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绿春县生态哈尼城产城融合文旅发展项目(一期)—生态哈尼城道路管网:总投资1.25亿元,目前,已完成部分管道铺设(电力排管完成400米,雨水管道完成2000米,污水管道完成3335米),工程形象进度23.6%;绿春县生态哈尼城产城融合文旅发展项目(二期),总投资10.125亿元,主要由阿倮欧滨大酒店、生态哈尼城综合停车场及绿色产品交易展示中心、生态哈尼城幼儿园3个子项目组成。目前,阿倮欧滨大酒店完成基础开挖,工程形象进度8%;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综合停车场及绿色产品交易展示中心正在打桩,工程形象进度9.3%;生态哈尼城幼儿园4栋教学楼中,1栋已完成主体建设,2栋已完成主体3层建设,1栋正在开挖基础,总体工程形象进度60%;绿春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总投资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8亿元,全县签署屋顶光伏开发协议598户,设计通过369户,完成支架焊接200户,完成光伏板安装212户,完成并网50户;绿春京中康养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目前,已完成主体3层建设,工程形象进度50%;绿春县西部建材城建设项目,总投资1.2亿元,目前,商铺、厂房、办公用房等主体已完工,工程形象进度56%。四是积极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绿春县香辛料精加工及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开发项目,总投资1.0077亿元,选址位于一号桥工业园区,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证和规划许可证,计划11月份全面开工。
8.价格工作
(1)价格收费管理方面。一是认真清理和不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清理和规范,不断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目前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共有9家,清理规范后收费项目主要有诉讼费、土地出让金、临时机动车牌费、不动产登记费、户口本工本费等28项。二是持续推进绿春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4年初我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并通过州级验收为合格。三是结合绿春县城区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情况的实际,认真开展自来水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调价工作。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了水、电、气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事项。五是继续规范绿春县城区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督促落实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六是认真做好城市出租车票价、建筑垃圾处理费、小区物业管理费等收费备案工作,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2)价格认证方面。2024年为县公检法、县烟草专卖局办理价格认定共60起,标的额140.21万元。保障了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准确有效打击犯罪,稳定社会治安,促进绿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价格监测方面。年内按照州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全面、及时地采集并上报粮、油、肉、蛋、禽、蔬菜、水果、副食品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截至10月份,共上报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表50份。同时,做好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工作,为县政府决策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966,05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6,058.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71,534.44元,下降3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71,534.44元,下降31.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966,058.47元。其中:基本支出6,708,765.77元,占总支出的74.82%;项目支出2,257,292.70元,占总支出的25.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71,534.44元,下降31.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3,903.14元,下降3.78%;项目支出减少3,907,631.30元,下降63.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8,765.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56,779.2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1,986.55元,占基本支出的9.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7,292.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4,2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出。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2,3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支出。
城乡绿化美化省级财政直接奖补项目经费11,2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项目支出。
绿春县粮食供应保障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199,240.00元,主要用于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支出。
军粮供应项目经费40,32.70元,主要用于绿春县军粮供应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6,058.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171,534.44元,下降31.75%,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2,07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0%,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85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增加一次性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6,09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入,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省级财政直接奖补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绿春县粮食供应保障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3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入,住房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25,27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绩效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国内债务付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9,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偹备经费、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资金、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若年初无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6,883.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383.14元,增长132.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6,883.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6,883.14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5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5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6,883.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383.14元,增长132.1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6,883.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883.14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5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986.55元,比上年减少1,851,964.12元,下降73.9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年度委托业务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7,956,972.77元,其中,流动资产17,757,620.31元,固定资产199,352.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611.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322.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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