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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wsjkj/2025-000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01000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镇卫生院是乡镇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卫生院应承担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1.坚持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共同发展,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4.积极做好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康复等工作。

5.在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和本乡政府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6.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乡卫生状况。

7.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乡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8.负责本乡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下设院办公室、财务室、信息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输液室、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防保科、妇保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避孕药具室、健康扶贫办、家签办、护理部、控感办、病案室、消毒室、医疗废物(水)处置室、后勤管理室等职能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3辆,超编原因为上级配套特种车辆,不占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把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融入医疗卫生之中去谋划、去推动,按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共同抓”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思路,确立了工作的目标,有效发挥了卫生院在乡镇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快拓宽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覆盖范围,全力推进在村卫生室中开展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千方百计解决群众身体疾患问题,努力完成了上级分解的服务任务;二是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中医馆工程建设,实现了本地中医诊疗服务全覆盖;三是同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诊疗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4年度,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0939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7906.34元,占总收入的46.9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646315.2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72%;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5175.21元,占总收入的0.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4476.40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基本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减少,因此总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19322.07元,下降23.2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增加1325875.18元,增长30.6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创“国推”等级卫生院成功,技术升级、政策支持、医疗服务需求增长及多元化经营等多重因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8970.49元,增长117.07%,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992547.15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229.13元,占总支出的81.67%;项目支出2015318.02元,占总支出的18.3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5041.29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减少,相关支出减少;财政库款不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能力提升资金等未能在本年度做支付。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2727.67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本年度临聘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397768.96元,下降40.9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资金、能力提升资金等未能在本年度做支付;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7229.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2178.40元,占基本支出的4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75050.73元,占基本支出的5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5318.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434442.02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一般公用支出、公卫人员经费等支出;基本药物项目经费215796.00元,主要用于临床人员支出、办公费等支出;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家签工作支出,乡医州级工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3295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医疗服务建设提升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丙肝治疗活动费用;支2023年绿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289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790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74%。与上年相比减少1519322.07元,下降2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资金、能力提升资金等未能在本年度做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49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511.84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遗属补助支出:2678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在编人员的工资来做年初预算,中途我单位有员工调出或新招录人员,导致年初预算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决算值与预算值产生偏差。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1099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3%,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6%。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2375114.74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215796.00元、卫生室建设及改造能力资金:329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469422.02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600.00元、2024年50%工会经费20557.7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基本工资调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卫生室建设及改造能力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属于资金调整,导致决算值与预算值产生偏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5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3%。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2654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调整公积金的基数核算及新招录人员,决算支出大于预算数,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造成偏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补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4121019.44元,其中,流动资产8321226.7元,固定资产5007413.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2379.5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1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670.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01111



附件【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51111105038015202512100538437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