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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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5-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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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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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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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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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101000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知识。结合绿春实际,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市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受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的委托以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的名议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林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进一步减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对巡查发现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的行政处罚、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等行政处罚、体育设施管理领域公共文体设施相关行政处罚 、殡葬管理领域相关行政处罚、人民防控领域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违法国家规定等相关行政处罚,规范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监管工作。
(四)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性执法工作。
(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应急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市政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改革搭平台,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抓“三定”方案制定。按照《绿春县机构改革方案》《绿春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借鉴全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做法,结合绿春实际,组织编制了《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等系列固根本、管长远的综合性文件,努力推动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走上正常运行。二是抓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空编严重人员紧缺问题,多措并举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汇报沟通,先后争取调配人员8名;以不同渠道不同方式选派40人次县乡行政执法人员到外地不同地方参加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为打造执法尖兵,与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共同举办2期全县行正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共计培训286名。三是抓办公装备建设。面对新成立单位“一穷二白”的现实困难,采取举债方式投资8万余元修缮了办公场地,投资约10万余元采购了10台办公电脑、1台激光“打复扫”一体机、4张办公桌椅等入驻办公所需物品,按量完成了县保密局下达的安可产品替代工作任务。四是抓内控制度建设。着眼制度管人管事,制定了《周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大队管理工作机制》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五是抓党群组织建设。经多轮沟通协调,争取成立了中共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支部、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层工会,不断健全党群组织。六是抓经费保障。以“自己想一点、财政补一点、领导关心一点”的办法,多渠道争取资金,全力做好机关高效运行经费保障工作。
(二)抓业务促履职,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服务工作。
1.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建设完善“智慧城市”平台。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行的全过程,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全城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建设在绿春全面落地;二是配合城管做好城市执法调度工作;三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认知度、理解度和支持度。
2.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以队伍建设为目标,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理念。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消极腐败现象。增强自律意识,针对日常工作量大的情况,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努力完成工作;二是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优化城市停车资源,增设便民疏导区,既方便了市民生活,又维护了良好的城市秩序,对流动摊贩,乱堆乱放等各类违规行为,开展劝导 3000余起,有效维护城区秩序,处罚建筑施工安全隐患2起、占道摩托车 131 起、乱倒建筑垃圾4起,拆除私搭乱建铁皮房一处,共98平方米,占道经营处罚6起,办结投诉案件9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大排查户外广告。排查户外广告牌1116处,整改或拆除违规设置、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18处,建立了户外广告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遗漏。
3.自然资源管理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土地、矿产执法巡查90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1起,越界探矿1起,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01份,《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二是违规建筑立案查处101起,越界探矿1起。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有效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整治与教育两手抓,运用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实现曝光一批、震慑一片,营造整治声势。
4.林草监管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利用“赶街日”“节假日”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效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及上岗培训外,参加了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参加了司法部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即培训行政复议。
三是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草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办案质量。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查处了擅自开垦林地、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非法运输野生植物和森林防火期内违法用火等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10起,涉案林地面积756亩。处罚违法人员92人,处罚企业或组织7家,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死体)5公斤。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三)抓政治引领,强化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政治机关定位,结合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推动自身建设。一是狠抓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政策学习深度融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长期头等大事,“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真正把“第一议题”落实到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二是坚持“严”的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党风内容宣讲3次,其中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作专题宣讲1次。三是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今年9月配备党组书记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次。坚持正舆论导向,注重信息宣传,营造全民融媒体时代氛围,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目前县融媒体中心采用信息报道6条,发布通告3条,成功开通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以强化对内对外工作宣传。定期抓好季度舆情分析研判和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2375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756.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8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3756.32元,增长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3756.14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18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绿编〔2024〕3号文件于2024年3月31日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23756.14元。其中:基本支出623756.1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3756.14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3756.14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绿编〔2024〕3号文件于2024年3月31日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756.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2272.14元,占基本支出的83.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48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6.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75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23756.14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绿编〔2024〕3号文件于2024年3月31日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55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3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94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我单位根据绿编〔2024〕3号文件于2024年3月31日成立,无上年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84.00元,比上年增加101484.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绿编〔2024〕3号文件于2024年3月31日成立,无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80639.44元,其中,流动资产51476.7元,固定资产29162.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639.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162.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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