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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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5-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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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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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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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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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001000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掌握、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 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 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环食药领域犯罪案件。
4.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1个,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勤务室、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下设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派出所属县公安局派。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来,共立刑事案件40起,破案39起(含年前3起),其中森林草原类立19起,破案18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8起;失火案6起;非法狩猎案2起。);生态和生物安全类立案6起,破案3起(6起均为非法采矿案);知识产权类立案7起,破案7起(7起均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药品类立案4起,破案7起(7起均为销售、提供假药案);食品领域案件立4起,破4起(4起均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先后侦办了“2.09”假烟案、“9.29”假药案、勐绿高速占用农地案、“5.20”非法采矿案等重大专案。
(一)以党建引领,全面推进队伍健康发展。一是抓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每周一会一学”、“主题党日”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开展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家访、谈心谈话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筑牢公安队伍忠诚警魂。今年来,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主题党日12次,讲党课4次。二是抓素质提升。大队始终把每周例会作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重要阵地。今年来,通过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案件研讨、法律法规领学等形式,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同抓同学,先后选派8人次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选派3名民警参加州局专案侦办,增强涉环食药领域法律法规、专业性知识,切实提升民辅警自我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抓普法宣传,筑牢守法意识补短板。结合普法强基专项行动,结合“110”宣传日、“世界水周”、“安全生产月”、“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先后联合大兴、戈奎、三猛、半坡、牛孔、平河等派出所深入到辖区村寨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今年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余次,发放宣传材料共10000余份。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我县涉环食药违法犯罪活动。紧扣“昆仑2024”专项的各项指标任务,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加大对制售伪劣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先后联合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对县城周边农贸市场、重点乡镇集市、药店、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检查药店、超市、饭店、农贸市场、校园等600余家,抽样送检水产品、药品、酒、面食类等两批次共计200家次。立涉药品刑事案件4起、破7起,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加大对生物和生态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共受立非法采矿案6起、破3起。三是聚焦民生安全和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立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7起,破7起。四是全面履行“森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职责。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扛牢森林、河湖警长制的公安职责,全面推行“党建+河湖警长制和森林警长制”,制定了巡山、巡河(湖)制度和打击涉林、涉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与黄连山保护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开展巡山巡河、绿美护路等活动8次,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中体现公安的担当作为。今年来,出动车辆30余台次、警力200余人次,累计巡河28次,巡林28次,救治野生动物20余只,立森林和草原领域案件18起,破18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44681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6566.78元,占总收入的99.1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251.95元,占总收入的0.8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4785.00元,下降1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8969.68元,下降12.07%;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15815.32元,下降87.71%。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缩减及年初预算业务保障经费未能正常支出,有关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537126.09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920.79元,占总支出的99.09%;项目支出32205.30元,占总支出的0.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6756.37元,下降10.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016.34元,下降5.27%;项目支出减少241740.03元,下降88.24%;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缩减及年初预算业务保障经费未能正常支出,有关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4920.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13547.33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373.46元,占基本支出的8.31%。人均支出116830.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05.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查处各类案件所需公务用车燃油费及运行维护费。
公安机关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2205.3元,主要用于开展办理案件产生的有关邮电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6566.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9%。与上年相比减少468969.68元,下降12.07%,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71505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7%,完成年初预算的85.3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正常运转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业务保障经费等未能正常支出,有关公共安全(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99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保险基数调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10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增。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7%。主要用于我队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31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054.15元,下降46.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31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054.15元,下降4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054.15元,下降46.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31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054.15元,下降4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查处、办理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015.91元,比上年减少149649.56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查处各类案件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94911.74元,其中,流动资产127976.46元,固定资产2366935.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950.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010.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0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11004491427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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