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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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tyjrswj/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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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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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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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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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301000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管理和维护烈士纪念设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绿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绿春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纳入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理论学习,突出抓好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将思想政治课纳入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退役不褪色,发挥正能量。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挖掘和利用红色资源,组织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进乡村、参观烈士纪念设施、讲英烈事迹等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心中厚植爱国主义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抓好退役军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政策宣传,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广大退役军人在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政治上关怀,坚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方向,引导退役军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邀请老兵常回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兵之家”、参加“清明节祭扫”、“烈士公祭日”等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动化解相关问题,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落实干部下访制度,及时有效解决信访诉求。利用关键少数“明白人、带头人”与其他上访人员宣传政策,做通思想工作,劝返其他上访的退役军人,成功地将1名退役军人由上访者转变为劝返者。
二是全面推进优抚、安置、就业创业等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抚恤优待政策,做好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兑补各类优抚资金,维护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期间,深入驻军驻警、重点优抚对象、军休人员、困难退役军人等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提交申请办理优待证信息2094条,制证成功2060张,已发放2060张。积极推进移交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47人。对3名2023年度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已按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安置工作任务,安置率100%。完成2023年度5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技能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调研和走访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了绿春县军创企业沁灵茶业有限公司发展壮大。
三是与上海长宁区和重庆大学搭建了两座桥梁。利用上海长宁区和重庆大学帮扶绿春县的资源,上海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了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帮扶共建协议,并进行了共建帮扶;重庆大学学工部(武装部)与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签订了共建协议,并进行了共建帮扶。上海市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捐赠慰问物资和慰问金折合3万余元;捐赠“和美生活加油鸭”鸭苗5000只,折合资金10万元,惠及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庭21个行政村217户。汇报争取到重庆大学帮助绿春县一家军创茶叶企业解决设备升级更新资金22.21万元,帮助这家企业成功加入了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会员单位,挂牌“重庆大学红茶发酵技术示范基地”,使用此发酵技术加工的茶叶在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举办的2024首届“茶灵传承”茶王大赛斗茶活动中获得红茶金奖(红茶金奖只有2名);重庆大学附属医院为绿春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义诊2次。
四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提升管理水平。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教育阵地作用,按照国家关于做好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要求,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响应国家推进实施“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认真做好云南省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申报了绿春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概算2100万元。目前,已由省发改委报送到国家发改委。2024年,前来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祭扫接待共42场次1344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58105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1051.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2950.43元,增长7.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2950.43元,增长7.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兵民工调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581051.49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737.92元,占总支出的14.66%;项目支出13297313.57元,占总支出的85.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2950.43元,增长7.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3664.53元,下降18.94%;项目支出增加1676614.96元,增长14.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民兵民工调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3737.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7343.19元,占基本支出的8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394.73元,占基本支出的1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97313.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优抚对象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1051.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42950.43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民兵民工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8984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5%,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53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6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70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87.84元,下降69.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87.84元,下降69.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887.84元,下降69.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70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87.84元,下降69.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70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烈士祭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394.73元,比上年减少143791.91元,下降28.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相关政策,符合三公经费逐年缩减的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72745.23元,其中,流动资产5500.00元,固定资产167245.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523.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301111
附件【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1.6)2025110604423122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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