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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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wfwglj/2025-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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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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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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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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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001000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
2.负责监督管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及中介超市运行工作。
3.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
4.承担绿春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6.监督检查指导乡、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为0个。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要、保密、统计、人事、财务、档案、信访、综治维稳、工青妇、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宣传工作。
2.政务服务股。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实体政务大厅和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实施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监督管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及中介超市运行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体系建设。
3.行政审批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拟定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管理工作,政务服务事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监督、指导审批事项无偿代办服务工作;受理和核实违反行政审批制度的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级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网络信息股。负责局机关、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绿春县“12345”政务热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绿春县“12345”政务热线网络单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
5.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负责对涉及工程建设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实行管理和监控;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绿春县综合评标专家资源整合工作,并对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专家抽取工作;负责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监督检查股。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投诉和举报;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的各项审批、服务质量、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跟踪督办,并进行绩效考核;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制度、目录草案及有关配套文件。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扎实推进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优化和规范县政务服务大厅。目前,大厅进驻部门共35家,进驻事项1059项,进驻窗口41个,进驻人员41人。按照“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事项、有人员、有制度、有办件)标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得到不断完善,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正在接入,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基本达到事项和人员应进必进的要求,满足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就近办”的目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基本保证。2024年1至12月,我县累计受理办件576584件,其中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件482063件,乡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累计办件94521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截至目前,我县“网上可办率已达99%以上,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已达85%以上”;“最多跑一次”率100%;承诺时限压缩率79.57%;即办件率56.41%。“一部手机办事通”持续推广运用,对能够直接通过办事通办理的事项引导群众直接通过办事通办理,不断提升办件效率。
(三)积极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和“跨省通办”。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省州部署,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理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并在窗口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 2024年1至12月, “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件量3791件。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区域办,真正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2024年1至12月,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544件、“省内通办”业务1352件。
(四)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并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完善“好差评”系统,力争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评价总数25084个,服务评价率72.37%,好评数25084个,好评率100%,无差评。
(五)深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门受理企业群众“办不成的事”,倒逼相关部门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全力调度相关窗口为企业和群众办成事。开设绿色通道、配置双语导办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破解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难题,不断提升服务质效。2024年,“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未收到受理办件。
(六)认真抓好“互联网+监管”。督促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采集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信息,录入监管行为,处置风险预警线索,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目前,全县涉及监管事项的部门27家,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884项,检查实施清单829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
(七)切实做好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已在云南省网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上进行串联,已能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网络化流程办理,实行“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项目,从源头上杜绝投资项目“体外循环”的发生。2024年1-12月,共计受理项目累计121件,投资概算达495382万元,其中审批类43件,投资概算64214万元,备案类78件,投资概算431168万元。我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非禁即入”的原则,采取全部网上入驻和部分实体入驻2种方式,目前我县的中介服务事项与省州服务平台共享,范围涉及咨询评估、勘察设计、测量调查、检测服务和其他5个类别153项资质类型。
(八)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4年5月,组织相关县级部门和乡镇对2023年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收回县级部门赋权事项27项,新增赋权乡镇事项8项。
(九)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1.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位全省“大循环”,切实加强招投标的管理。2024年1-12月共进场交易项目75宗,总成交金额93918.90万元,节约资金1721.01万元,增值资金163.4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33宗,成交金额87015.17万元,节约资金1703.83万元;政府采购4宗,成交金额1227.50万元,节约资金17.19万元;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采购交易数646笔,采购总额625.27万元;国有产权交易30宗,成交金额3865.7万元,增值资金163.44万元;国有土地交易8宗,成交金额1810.53万元,增值资金0元;2024年全年服务全省工位大循环客场项目30个。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远程异地评标率均实现100%。
2.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我县于5月13日召开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讨论通过了《绿春县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关于统一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所需资料清单的通知》文件,并将文件印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及各成员单位。
3.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实施“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改革,切实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全额减免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应收取数额的 50%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及采用 EPC 方式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上限不超过5 万元,从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24年5月1日后,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按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执行,强化各行政监督部门对进场项目的核验工作,核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形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等问题,并要求行管部门填写《招标文件备案审查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违法违规和排斥、限制公平竞争情形的,不得进场受理登记,不予发布招标文件。2024年1-12月,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33宗,公平竞争审查16宗;政府采购进场交易4宗,公平竞争审查1宗,公平竞争审查的17宗项目均未发现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情况。
5.健全项目“一项一档”。为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都建立了独立的档案,对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档案中包含了项目基本信息、交易文件、开评标全过程音视频、中标结果公示等所有必须的信息。2024年1-12月,共进场75个项目,应完成归档75个项目,已完成75个项目,完成归档率100%。
6.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未收到投诉举报件、受理单位未及时办理件、超过规定时限未处理件、系统预警后未及时督办件的情况。二是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常态化场内巡检工作,实时跟踪巡检。截至目前,州局对我县场内巡检2次,对提出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自行巡检12次,但均未发现问题;至今场内巡检工作没有被省、州通报或约谈。
7.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了项目登记、场地预约、公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AB角审核模式,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信息发布出错率,简化了项目进场程序,精简了进场项目资料,为交易各方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十)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安排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电转办、催办,抓好落实。2024年1-12月,共收到热线办件1291件,已办结归档1223件,办结率100%。其中投诉类911件,求助类231件,举报类76件,建议类4件,反馈类1件,表扬类1件,咨询类14件,其它类53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1412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4097.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1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35319.29元,下降32.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59340.45元,下降31.0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75978.84元,下降99.97%。主要原因是:1、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务服务大厅土建、装修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上年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经费由各个单位拨入,本年度无相关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62537.57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537.5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8395.89元,下降30.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484.11元,下降3.67%;项目支出减少144688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1、上年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经费从各个单位收取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无此类情况。2、上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含政务服务大厅土建、装修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本年度无相关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2537.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0541.76元,占基本支出的9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995.81元,占基本支出的9.53%,人均支出127605.7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4097.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2%。与上年相比减少1359340.45元,下降31.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388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34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52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7%。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5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50.00元,下降37.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56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50.00元,较上年减少3350.00元,下降37.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50.00元,下降37.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50.00元,下降37.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5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50.00元,下降37.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350.00元,下降37.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挂钩村委会对接有关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995.81元,比上年减少193494.27元,下降39.86%,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有关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租车费以及其他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0827536.25元(新增土地保证金),其中,流动资产25553183.27元(新增土地保证金),固定资产2274352.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90369.65元(新增土地保证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6972.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001111
附件【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110606342908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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