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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5-0018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201000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城乡交通安全、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核与发证发牌工作,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措施规划,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指挥、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承办绿春县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2)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

(4)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

(7)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车辆管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以来,绿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减量控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以“保畅通、促安全、压事故”为总目标,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扎实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4年以来,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85起,死亡6人,受伤29人,财产损失10857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下降24%,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受伤人数同比下降71.9%,财产损失同比上升7.3%。

2024 年开展送检下乡26次,检验摩托车300余辆。摩托车、面包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检验率、低速货车检验率分别达81.55%、94.94%、93.75%、92.82%、85%,报废率达均99%以上;对逾期未报废车辆由大队联合邮政组建专班提供一对一“上门”报废服务30余次,注销灭失车辆4000余辆。共开展“送考”下乡覆盖8个乡镇,为群众办理普通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证540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9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余8000份。

2024年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4270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2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4起,无证驾驶2774起,准驾不符575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191起,未按规定时限注册登记325起,违法超员167起,违法载人343起,非法改装289起,未戴安全头盔5833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4160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184起,罚没款3329861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已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6469327.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9327.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6397.27元,下降9.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6397.27元,下降9.5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 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6469327.34元。其中:基本支出5825071.25元,占总支出的90.04%;项目支出644256.09元,占总支出的9.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6397.27元,下降9.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3236.84元,下降5.10%;项目支出减少373160.43元,下降36.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25071.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29692.63元,占基本支出的8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5378.62元,占基本支出的15.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256.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大队日常业务办理中的业务费、邮电费、差旅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民辅警装备采购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932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86397.27元,下降9.5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招录的辅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3896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7%;主要用于大队在职人员工资、辅警工资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福利提高支出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0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完成年初预算的94.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队2024年在编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60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87.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队2024年在编人员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7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民警待遇提高导致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28725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2.37元,增长0.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287251.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2.37元,增长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25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2.37元,增长0.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28725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财政资金不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2023年4月份就未支付,本年支付了上年的未支付资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2.37元,,增长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资金不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2023年4月份就未支付,本年支付了上年的未支付资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378.62元,比上年增加155270.40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3年未支付的车管物资费用6.4万元,2024年修缮了办公楼支付了6万元,辅警待遇提升。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大队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办公楼日常维修等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930779.00元,其中,流动资产26213.42元,固定资产6904565.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064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06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640.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540.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大队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具体的财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制定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工作。通过日常分工,我局对绩效评价进行了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指标体系建设和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对2024年各项资金的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总体评估评价,对各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考核,形成了数据准确、资料翔实的绩效管理评价实证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2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1106032123941202512100945053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