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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nkz/2025-0000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牛孔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401000

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4年,牛孔镇积极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稳步推进各项事业,实现地方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同比增长;交通、饮水、就学、就医、住房条件得到巨大的提升。根据绿春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决算有关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绿春县牛孔镇党委;

2.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

4.绿春县牛孔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5.绿春县牛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6.绿春县牛孔镇党群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绿春县牛孔镇党委、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内设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纪检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牛孔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内设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工作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和草原服务办公室、水务服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办公室;绿春县牛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绿春县牛孔镇党群服务中心、内设中心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10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0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2881517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6612.24元,占总收入的85.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08562元,占总收入的14.61%。与上年对比,比2023年31913700元减少9.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28933124.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9802.95元,占总支出的47.66%;项目支出15143321.09元,占总支出的52.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比2023年31358400元减少7.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89802.95元。与上年16695900元对比减少17.4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39992.09元,占基本支出的8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40491.06元,占基本支出的9.7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40491.06元,比2023年的1621000元减少17.30%。主要原因是2024年迎检工作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43321.09元。与2023年的14662500元增加3.28%。,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已经结束,基础设施等项目在2023年就大部分已经完成,主要的项目资金比2023年投入相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1820元,公共安全支出60000元,科学技术支出2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50元,农林水支出12754451.09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元,其他支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0661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6%。与2023年的29801000元减少18.1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1528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347530.91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55815.2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813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375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

支出775366.08元、死亡抚恤29838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33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3333.4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29379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7%。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2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住房公积金支出65231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980.52元,支出决算为43980.5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980.52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减少119419.48元,减少7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419.48元,减少6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元,减少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我部门优先保基本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80.52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80.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980.5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下乡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942.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7157.87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牛孔镇部门资产总额7680590.74元,其中,流动资产4051985.762元,固定资产345733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877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92409.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2214.24元,固定资产减少264366.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8.3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4208.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2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66034.1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948.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401111



附件【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11050705547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