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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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lzyhshbzj/202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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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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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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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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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00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设13个内设机构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就业股、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全力推进。按照“稳规模、提质效、促增收”工作思路,制定印发《202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及省内用工企业的岗位信息力度,主动对接群众务工和企业用工需求,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截至12月31日,组织各类招聘活动4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4000个,发布宣传材料9000余份;全县农村劳动力11.73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6.06万人),实现转移就业8.49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已转移就业4.62万人),转移就业率71.6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率75.61%),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转移就业超8万人的目标;通过“务工专车”“务工包机”等多种形式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输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到上海就业2批次57人,投入交通补助资金14万元,提升了我县沪滇劳务协作工作成效。
2.重点群体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紧盯低收入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等兜底安置。截至12月31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人,完成计划数300人的 104%。全县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人,完成计划数 50人的 118%;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07人,完成计划数40人的26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6%;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367人;针对“有劳动力、无法外出、无业可扶”且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大龄劳动力、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和残疾家庭劳动力开发了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劳务信息共21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各类劳动力就业45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69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257人5460万元,完成任务数257人的100%,带动就业894人。
3.中央补助资金及技能培训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今年州人社局下达绿春县人社局2024 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共145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支出1237万元,支出进度为85%。二是按照企业下订单、培训机构出菜单、劳动者点单、政府出资买单等服务模式,全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127班次13630人次 ,完成计划数13600人次的100.22%,确保群众就业有支持、企业用工有保障、人民满意有提升。三是全县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3700人次,完成任务数3670人次的100.82%。
4.三年行动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大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根据《关于印发绿春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绿人社发〔2024〕24号)精神,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5家培训机构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24年开展根基工程技能培训100人,完成任务数50人的200%。二是加强技工院校招收制造业宣传工作。结合2024年我局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各类招聘会契机,协调红河技师学院、县教体局积极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2024年共组织5场次宣传活动,发放技校招生宣传资料350余份,就读红河技师学院制造业学生31人,完成任务数的10人的310%。
5.“竹背篓”特色劳务品牌全力打造。充分发挥我县茶产业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竹背篓绿春采茶工”特色劳务品牌,组织开展“竹背篓绿春采茶工”开展技能培训45班2000余人,开展技能比赛1次,培育“采茶工技能带头人”90人,不断提高了采茶工技能水平,括宽了就业渠道,为绿春140家茶企输转采茶工3万余人次,促进了广大茶农增收致富,推荐了创业与就业的有机衔接。通过“培育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辐射效应,将培育劳务品牌作为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的重要手段,拉动就业增长。
6.产改工作持续做好。制定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绿春县2024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竹背篓”绿春采茶工特色劳务品牌项目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工程。2024年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数3700人次,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完善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不定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3场次,不断规范劳动用工、健全劳动力市场合理运转。
7.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深入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三年专项行动,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保障。截至12月31日,一是我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6168人,完成任务数156700人的99.66%,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882人,完成任务数14800人的100.56%;参加企业职工7369人,完成任务数7300人的100.95%(净增扩面1011人,完成任务数929人的108.83%)。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9945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0056人的99.40%,其中:200元缴费档次84276人,占比84.23%,与200元缴费档次计划数<87低2.77个百分点;500元以上档次缴费6748人,占比6.74%,与500元缴费档次计划数>5高1.74个百分点。三是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863人,完成计划数5850人的100.22%。四是全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4360人,完成计划数 14300人的100.42%。五是被征地农民完成身份认定人数14446人,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数3856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95人,较上年度提升24.84%,其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97人。全县困难群体应代缴人数10595人,已代缴人数10595人,代缴率100%。
8.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类保险待遇标准。截至12月31日,全县享受养老待遇人员33497人,累计发放养老待遇25269.9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人员1097人4410.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986人15400万元,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30414人5459.54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28人68.82万元。发放失业金30人197万元;发放稳岗补贴29.84万元,受益企业29家781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25万元,受益32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9.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与公安、司法、民政、残联等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人防、制防、技防、群防、联防“五防协同”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等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2024年省州下发各险种疑点数据83人(条),其中:违规领取待遇67人次,涉及金额50832.69元,已追回50832.69元,追回率达100%。
10.社保政策宣传不断加强。线上线下无缝隙开展宣传,线上利用绿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绿春县融媒体、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和办理指南;线下组建9支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服务先锋队,定期开展“三进三出三深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对社区群众、乡村带头人、企业代表等群体进行集中宣讲,让老百姓和企业对社保政策“看得懂、算得清”,让社保政策飞进“寻常百姓家”。截至12月31日,累计开展“家门口”服务64次,服务人数达1470人次;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创新和优化;通过积极协调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源数据的交叉比对,筛查出丧失待遇资格人员116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6人、企业职工16人、城乡居民1101人)。全县社会保障卡制发256796人(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120889人,覆盖率达57.52%,应完成计划数为69%,完成比例83.36%),进一步提升了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的办卡率、申领率、知晓率、使用率。
11.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健全完善人社、宣传、政法、公安、住建、交通、水务、信访、工会等部门的欠薪信息互通共享和欠薪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畅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2333、12345投诉举报热线等“绿色通道”;截至12月31日,开展各类检查、巡查67户次,检查排查在建工程项目40个,确保“六制一金”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落地;收到各类欠薪举报投诉线索785条,涉及劳动者3000余人,通过行政调解渠道处理785条,办结率为100%,共为2988名劳动者兑现经济赔偿金及被拖欠工资4497.516万元。全县录入“红河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在建工程项目有40个,已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工程项目39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项目40个,施工单位落实“六制一金一表”相关台账资料上传率达90%以上。发现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已立案查处使用童工的极道尊享沐足店和大水沟土菜馆私房菜饭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扎实开展。截至12月31日,调解申请15件15人,处理15件15人,结案金额17.85万元;仲裁申请52件52人,受理立案件13件13人,不予受理39件39人,办结13件,结案金额202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为企业提供仲裁员志愿者服务108人次。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截至12月31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5户3918人;完成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79人。按月监测重点企业劳动关系动态5户;审验通过劳务派遣单位4家;完成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14家,企业员工380人已通过省州审核;指导新业态企业规范劳动用工15家,指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10户;共审核审批企业职工退休申请58人。
12.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截至12月31日,共引进各类人才228人,其中,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聘45人,校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人,定向免培医学生7人,“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4人;红河州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10人,特岗教师招聘114人,“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1人;“三支一扶”期满转正1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10人,退役士兵安置3人;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3人;绿春县2024年自主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9人。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出县外47人次、县内调动66人次、县外调入9人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和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扎实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各系列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截至12月31日,初级推荐评审58人,评审通过58人;中级推荐评审202人,评审通过191人;副高级推荐评审177人,评审通过133人;正高级推荐评审4人,评审通过0人。扎实做好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推荐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县新设立3个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四是人才评级工作有序开展。全县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74人次,完成计划数400人次的18.5%。全县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16人次,完成计划数53人次的30.18%。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0633912.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93655.01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257.74元,占总收入的0.4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335067.57元,增长54.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154914.45元,增长53.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80153.12元,增长299.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所以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0547258.6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5704.63元,占总支出的18.01%;项目支出49641553.98元,占总支出的81.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252967.00元,增长54.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02012.79元,下降29.22%;项目支出增加25754979.79元,增长107.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厉行节约比上年度支出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所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5704.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66221.33元,占基本支出的9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9483.30元,占基本支出的8.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41553.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就业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3720252.19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等支出。
三支一扶项目经费515984.6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经费15517.19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353898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93655.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增加21154914.45元,增长53.91%,完成年初预算的242.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4845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变动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5294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主要用于一部分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基本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只支出50%。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223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90.6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基数调整及费率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540531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2%,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省外、省内及州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吸纳脱贫劳动力补贴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是不涉及预算,财政按照每年年度目标及资金年中预算,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压缩支出,还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尚未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压缩支出,还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尚未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879.70元,比上年增加61149.38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比上年支出增加59434.50元,租赁费增加支出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2534372.14元,其中,流动资产2670505.62元,固定资产474866.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389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198.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2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120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111
附件【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110505485716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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