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lcxscjdglj/2025-00014
-
发布机构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1-04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401000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督促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创业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按“非禁即入”的原则,认真梳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注册登记审批职能职责。二是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绿春县现存经营主体38137户,净增12609户,同比增长63.35%;注册资本826702.23万元,同比增长17.56%。(其中:企业现有14996户,同比增长453.56%;个体工商户现有23344户,同比增长14.71%;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297户,同比增长5.69%。),个转企20户。三是做好经营主体监管,提高年报报送意识,积极受理信用修复。
2.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经营主体运行营造公平环境。一是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抓紧综合监管。大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充分运用责令改正、警示告诫、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更好发展。截至目前,给予“首违不罚”市场主体20家,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抓细信用监管。持续加大抽查事项整合力度,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抽查计划69项(其中部门计划47项,联合计划22项),共启动抽查方案67项,未启动共2项。
3.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为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筑势赋能。一是继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质效。完成有效注册商标23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2家,获得2024年云南省地理标准专用标志使用2家,补助金额1万元。二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底,辖区内共有自建网站17家,微店15家,微信小程序29家,微信公众号20家,抖音网络主播20家,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家,餐饮外卖平台3家(入驻美团外卖平台商户115户、骑手20人;入驻饿了么外卖平台商户119户、骑手8人;入驻嘀哒外卖平台商户164户、骑手7人),入驻多多买菜平台商户108户(其中,县城区80户,各乡镇28户),入驻美团优选平台商户110家(其中,县城区80户,各乡镇30户)。
4.凝心聚力、压实责任,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1)多领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生产主体36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40家次;审批完成8家食品生产企业新办申请。
严格开展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监管工作。一是严把食品流通销售关,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实施全覆盖监管。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整治、“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茶叶过度包装治理“回头看”等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户824户次,粘贴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2000余份。二是严把餐饮服务关,督促餐饮服务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开展“食安心”专项行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92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09户次。
推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一是重点检查包保干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指导督促。二是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业务培训会,共有6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传达《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督促各乡镇优化工作机制,整理平台数据,新增包保主体。
顺利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绿春县政协、人大会、高中考等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有效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
严格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5批次,665批次已完成检验,不合格26批次正在核查处置中。
(2)多渠道深化药械化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897人次,检查药械化品经营、使用单位1436家次,责令改正35家;发放宣传画、宣传单、宣传册等3050余份;办理药品经营许可4家,变更7家;查处药品案件7件,化妆品案件17件,医疗器械案件7件。
(3)多方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领域执法稽查,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烟花爆竹、钢筋、水泥、农资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三是做好民生计量工作,提升辖区内诚信计量水平。开展好加油站、医疗机构和眼镜店的计量设备检查和集市的相关计量器具的检验工作。四是做好认证认可工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宣传活动,发放有机认证产品宣传材料105余份,向来赶集的群众讲解有关有机认证的知识及咨询的问题25人次。抽查有机认证产品获证企业3家,抽取样品3个。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我县省级有机认证产品有效性监督抽查合格率100%;2024年,查处产品质量案件1件,罚款3105元,没收违法所得260元。
(4)多举措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结合辖区实际,以公众聚集场所、事故易发多发特种设设备未重点,突出对液化气气瓶充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锅炉、起重机械灯特种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0家,特种设备289台,查出安全隐患20起,已全部整改完成,下达监察指令书15份。共处罚电梯维保单位2家,罚款金额8.5万元。现立案2起,正在办理中。
5.加强行政执法。一是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巡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等500余家次,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000余人次;二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9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80余户次。三是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和“两烟”打假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冷冻食品经营户15户次,重点检查进口冷冻食品进货渠道、检验检测情况,发放反走私宣传手册200余份,张贴反走私海报6张;四是开展反恐怖和缉枪治爆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爆物品、特种设备、射钉枪、射钉弹等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监管;五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重点检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非法出售党和国家领导人肖像挂历、淫秽色情书刊等;七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4年经全县公平竞争审查成员部门梳理清理,共清理文件73件,未发现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政策措施;八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严格依照案件审核要求开展审核,召开案件集体讨论7次,2024年,共审核案件36起,退回重新调查21起,召开集体讨论会6次,讨论案件31起。自评案件43起,参加州、县交叉评审均为合格以上。2024年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41件。
6.严格价格监管。一是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防止经营者乘机哄抬物价和利用不当标价行为坑害消费者,确保市场物价稳定,督促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二是开展对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价格政策;三是加强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四是开展全县范围内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工作。五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024年共查处价格案件3件,罚款57290元,没收违法所得44340元;
7.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整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工作,严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交易行为;二是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检查。线上检查27户次,实地巡查8户次,巡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指导餐饮外卖平台3家;三是排查虚假违法广告、非法集资广告等违法线索,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线上监测58户次,检查经营场所15户次,检查户外广告宣传栏8处;四是配合文旅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8.抓实消费维权。按照消费投诉举报“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快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将申诉举报进行登记、分流、调解,2024年,通过各种渠道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119件,已调解处置办结113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由于有些投诉举报情况复杂,调查了解核实难,需要一定的时间,有6件还正在调查了解办理之中,处置办结率为96%,解答消费维权知识咨询服务79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3万元。
9.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有力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1)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了3方面23个问题,针对问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58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3个。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16项,教育提醒1人。
(2)抓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4次,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调度会议2次。围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成立专班网格化重点推进,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共向县集中整治办移交问题线索4个,予以采纳1个;自查自纠排查发现民生领域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各级各类督导检查反馈民生领域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办成群众身边实事好事2件,建立民生领域制度机制7个。
(3)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抽调2名工作人员派驻骑马坝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数据比对工作;三是多次组织干部到挂联村牛孔曼洛村、破瓦村入户走访,了解挂联户的情况,向村委会、牛孔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投入帮扶资金20000元。
(4)积极配合“双创一巩”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持证持照、三防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病媒生物防治、市场占道经营、环境卫生等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巡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等500余家次,组织清理乱搭乱建4处(户),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000余人次,督促整改12户。二是持续落实好指挥部安排的各项攻坚行动,发挥职能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巩固国家卫生县、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省级健康县城创建取得圆满成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绿春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绿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绿春县消费者协会)、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1个垂管机构: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9个派出机构: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三猛市场监督管理所、戈奎市场监督管理所、牛孔市场监督管理所、平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半坡市场监督管理所、骑马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水沟市场监督管理所。
垂管机构和派出机构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11532531MB0Q971764。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7人。其中:行政编制 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人),事业编制 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44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2024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实有车辆编制 8 辆, 在编实有车辆 8 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已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9,639,128.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7,888.31元,占总收入的93.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1,240.04元,占总收入的6.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31,576.50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项目资金减少,比上年减少2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01,851.96元,下降13.4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项目资金减少,比上年减少28.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370,275.46元,增长147.54%(2024年收审计整改、品牌建设工作经费600000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9,273,679.59元。其中:基本支出9,187,480.30元,占总支出的99.07%;项目支出86,199.29元,占总支出的0.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2,058.96元,下降13.3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项目资金减少,比上年减少2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3,434.97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项目支出减少288,623.99元,下降77.00%;(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比上年减少28.8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87,480.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79,063.08元,占基本支出的86.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4,646.04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99.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更新执法服装,食品、药品抽样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7,888.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上年相比减少1,401,851.96元,下降13.4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8,69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825,012.44元(人员经费5,825,966.40元,公用经费999,046.04元),项目支出23,679.19元;
2.外交(类)支出无;
3.国防(类)支出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
5.教育(类)支出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4,04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908,444.31元,公用经费15,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8,60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
12.农林水(类)支出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
16.金融(类)支出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6,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
23.其他(类)支出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元,支出决算为25,07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上年为140,139.59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7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仅为年初预算的39.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385.6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83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683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无。
2.购置公务用车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646.04元,比上年减少110,815.72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比上年减少3人;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食品抽样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453,494.98元,其中,流动资产486,648.60元,固定资产3,966,846.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净值),在建工程0元(净值),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150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0元;固定资产增加127,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22.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22.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401111
附件【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报表20251104020601054.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县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
工作动态
绿春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滇公网安备 53253102532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