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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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wj/2025-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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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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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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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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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3201000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主管水行政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水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2024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24年绿春水利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1813万元,较2023年增长1.72%。目前已入库项目7个,其中续建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为79892.4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6370万元,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7202万元,年度目标完成率为33.02%。
2.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情况。路俄水库工程位于大兴镇龙丁村,距绿春县城37km,建成后可解决周边5个村委会6.97万人及1.73万头大小牲畜用水和1.66万亩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工程概算总投资50304.95万元,总库容1037万m3,属于中型水库,设计水平年可供水量784.20万m3。于2018年12月开工,2023年9月下旬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到位资金53227.51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47510.94万元,工程已全面完工,正在接受州级审计,等待竣工验收。同时,目前编制的设计变更灌溉供水配套工程实施方案专家预审已通过,待省水利厅批复。干禾河水库工程位于大水沟乡大阿巴村委会小阿巴村,距离绿春县城99km,总库容218.6万m3,属于小(一)型水库,建成后可提供0.8671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受益人口达1.6165万人。工程概算总投资11984.24万元,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413.48万元,完成率95%,预计2025年5月底前完工。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三猛乡,概算总投资4130.01万元,于2023年9月中旬开工,到位资金1652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26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30.5%。坝渡河月牙河段治理工程位于大黑山镇和大水沟乡境内,属李仙江左岸一级支流。概算总投资6607.85万元,到位资金4676万元,已完成投资4700万元,治理河长22.05km,可保护0.45万人0.39万亩的农田、耕地免受洪水威胁,目前已完工等待验收。绿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覆盖全县4镇5乡,概算投资1108.28万元,共有子项目105件,完工后可解决1.34万户6.49万人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问题。项目于2024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到位资金1108.28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919.31万元,完成投资比例82.95%,计划今年年底完工。绿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涉及大兴镇、大水沟乡、大黑山镇、半坡乡、平河镇、骑马坝乡、戈奎乡7个乡镇28个村委会118个自然村26824户109699人饮水安全问题,共计项目9件。项目投资估算1.27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平河、骑马坝、半坡、大水沟、大黑山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县城供水改扩建6件工程,完成投资7860.93万元,其余工程正有序推进中。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98.38万元。主要建设和完善6座小型水库雨水情及视频广播系统、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及调试,建设数据通讯通路,在水库管理中心配置服务器,升级已建的绿春县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软件并接入山洪、水资源等数据。工程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到位资金240万元(增发国债资金240万元),已完成支付工程进度173.649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一期)设备采购及基础建设等工作,占合同实施任务的85%,正在开展设备系统软件部分调试等工作。
3.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茨通坝河绿春段治理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待资金到位开工建设;三角龙塘水库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并出具意见,待省发改委审批;高井槽水库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待批复;俄马水库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并出具审意见待批复;黄连山水库灌区项目立项建议书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待批、小黑江防洪治理项目初设报告已通过评审待批、尼洛河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省级合规性审查待批。
(二)河长制工作情况。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全县三级河长共巡河3418次,巡河达标率均为100%;三级河长通过河长APP共上报问题220件,整改销号220件,整改率100%;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召开会商会2次,巡河检查工作1次,发现问题4个,积极推进部门联治共治;全县召开河(湖)长会议19次,开展培训3次;组织29个基层党组织、18个妇联组织、6个社区1000余人开展清河行动,共清理沟渠、河道148条,清理垃圾236.6吨,使河道(水库)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提升。有序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工作。认真抓好潘家东山水库、鲁珠坝水库、八尺水库绿美河湖建设,目前已完工,并完成县级自验,待报州级认定验收。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年初,已委托州规划院重新修编河道采砂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待州水利局评审批复。同时,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64人次,巡查河道1950km,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发现涉及河道采砂问题4个,联合乡镇、村社、水政执法大队拆除临河房屋4幢,涉及面积255㎡,整治坑塘养殖20处,拆除非法网箱养殖户11户,钓鱼台5个、吸沙台1处,拆除危桥1座,行政处罚非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砂石料问题企业3家,罚款7000元。
(三)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报备4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65万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检查生产建设项目6个,下发查处整改通知书8个;深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全县积极完成水利部和省级加密遥感监管下发疑似图斑的“核查一认定一查处一整改”工作。同时,开展农林开发活动监管试点工作,完成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57个,完成率100%;完成水利部下发14个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核查工作,完成率100%。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标准,落实目标责任,组织联合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完成了收集资料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影像资料及拟稿工作总结报告。积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2024年度州级下达绿春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目标为35.0km2,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km2,完成率85%。
(四)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流域取用水行为。1-10月份完成水资源论证行政许可审批2件,办理和发放取水许可证2件,办理延续取水许可行政审批7件。按时征收水资源费。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应统尽统。截至10月底,共征收水资源费66万元。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认真开展牛波水库(10次/1-3季度)和潘家东山水库(10次/1-3季度)的水样送检工作,其他5座水库1—10月份水样送检3次,监测结果符合要求,未发现异常现象。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完成1套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实施任务,安装灌区计量设施5套,完成设备调试工作,严格水资源源头管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工作。绿春县运行的小水电站共有5座(除戈兰滩和土卡河电站外),总装机为52.90万kw,5座均已安装好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生态流量下泄指标达标,各电站同步已接入省、州县级三级监管平台,运行正常。
(五)防汛减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继续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分片做好洪涝灾害防御、水库安全运行、河道采砂整治、防溺水等各项工作。先后开展节前、节后和汛前、汛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常态化开展对在建水利工程、各水库管理所安全进行检查。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66宗,落实整改61宗,整改率92%,已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1262”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进入汛期以来共调度577次。其中:调度乡镇122次,调度运行水库169次,调度小水电站74次,调度雨量监测站175次,调度在建工程37次。37个自动雨量绿春县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预报预警720次,发送实时监测预警信息到责任人54004条,接收预警信息涉及400人。同时,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25个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维护,切实做好险情灾情应对工作。
(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今年以来,召开支委会20次,主题党日活动20次,党员大会7次,党课6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读书班2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严把发展党员政治标准。根据发展相关党员程序和制度,从申请入党到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环节,确保发展党员各个环节一项不落、规范进行。今年以来,提交申请书1人、发展对象2人、预备党员2人、1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下发《202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出台《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绿春县水务局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方案》《绿春县水务局关于集中整治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问题检查方案》等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对各股室及个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全面摸排,掌握岗位廉政风险情况,共排查出廉政风险隐患点12个,制定防范措施12条,已解决问题12个。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移交县纪委县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线索1条,整治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清单3个,已整改完成2个,剩余1个正在整改中。加强廉洁自律宣传警示教育。2024年以来,我局组织学习教育4次,集中观看《清廉云南 路在脚下》、“全家‘福’、全家‘腐’”等警示教育片5场次;开展廉政党课1次、纪律党课2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次、班子成员不定期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签订《党员廉政承诺书》《中层干部廉政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80余份,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意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水务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廉政保障。
(七)加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部署。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常态化管理。对局机关41台(台式电脑38台,笔记本电脑3台)进行统计上报并做好日常软件管护工作;根据《绿春县微信公众号和QQ、微信工作群等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管理使用制度》的要求,清理和合并微信号2个;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在QQ、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不以职务身份在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不得在论坛、群组等平台上暴露单位职务等身份信息;不得通过政务邮箱、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处理涉密工作内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规划计划财务股、3、水政监察股、4、水资源管理股、5、农村水务水电股、6、水土保持股(绿春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7、水旱灾害防御股(河库管理股)、8、建设运行管理股、9、监督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6,358,80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58,801.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014,279.43元,下降56.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014,279.43元,下降56.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降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少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的项目比2023年少,2024年项目没有专项债券资金, 本年项目资金拨款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410,853.37元。其中:基本支出8,678,452.45元,占总支出的32.86%;项目支出17,732,400.92元,占总支出的67.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962,227.51元,减少56.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11.52元,下降0.03%;项目支出减少33,959,315.99元,下降65.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的项目比2023年少,2024年项目没有专项债券资金,本年项目资金拨款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78,45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7,114.1元,占基本支出的8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1,338.35元,占基本支出的13.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32,400.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00,000.00元。与上年数51,691,716.91元相比,减少了33,959,315.99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减少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109,957.00元,主要用于支付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
2.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2,40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3.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73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4年度水利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中央资金;
4.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3,00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
5.2130310款拨入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创建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经费;
6.2130311款拨入项目经费69,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资源管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7.2130314款拨入项目经费395,9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
8.2130314款拨入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9.2130314款拨入项目经费292,5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央资金;
10.2130315款拨入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全度汛补助和水利抗旱补助资金;
11.2130316款拨入项目经费169,3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2.2130335款拨入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央资金;
13.2130335款拨入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央资金;
14.2130399款拨入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第一批省预算内三角龙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5.2130599款拨入项目经费8,562,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
16.2130599款以前年度结转项目经费52,051.92元,主要用于支付鲁珠坝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10,85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数60,373,080.88元相比减少33,962,227.51元,减少56.25%,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3,35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09,37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4,364,56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5%。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办公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绿春县2024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绿春县2024年度水利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中央资金、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绿春县水务局创建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经费、水资源管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绿春县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绿春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央资金、安全度汛补助和水利抗旱补助资金、农村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绿春县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央资金、绿春县水务局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央资金、2023年第一批省预算内三角龙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绿春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鲁珠坝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3,5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元,决算为1.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338.35元,比上年数1,037,281.97元增加174,056.38元,增加16.78%,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部门机关运行各项经费拨款数,所以支出数增加。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水务局资产总额31,114,502.14元,其中,流动资产24,549,059.26元,固定资产311,538.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0.00万元,无形资产75.3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32,197,844.7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3,342.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567.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3201111
附件【绿春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21010385888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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