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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jtys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三)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订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六)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九)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二)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法规安全股、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机构编制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绿春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

2.绿春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本级。与2023年同期数1个无增减。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法规安全股、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理股6个职能股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与2023年同期数0个无增减;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2023年同期数0个无增减。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与2023年同期数12人增加1人,同比增长8.34%,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绿编〔2024〕31号文件核增了行政人员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与2023年同期数23个无增减。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比2023年同期数39人减少了1人,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绿人社险〔2024〕35号提前退休事业人员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与2023年同期数16人无增减;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比2023年同期数23人减少1人,同比减少4.35%,减少的原因是绿人社险〔2024〕35号提前退休事业人员1人。

2.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3.2024年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与2023年同期数20人增加5人,增加的原因一是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上划工作方案》(红编办〔2023〕75号)及《关于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人员上划转隶的通知》(红交党组〔2023〕67号),原在绿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退休管理的职工,其中2022年8月20日以前退休的4人纳入我局管理;二是绿人社险〔2024〕35号提前退休事业人员1人。

4.2024年12月底,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遗属人员9人,与2023年同期数10人,减少1人,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年中病故1人。

5.2024年12月底,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车辆编制2辆,与上年同期数2辆无增减。实有车辆2辆(含1辆皮卡车,1辆自卸农用车,用于农村公路建、管、养应急保障),与上年同期数3辆减少1辆,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绿财复〔2024〕14号核销原值347,600.00元的1辆公务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增强组织凝聚力

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相关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局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6余次。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二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活动6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干部警示教育大会4次;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暨网络安全学习会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坚持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等不正之风。四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0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

(二)狠抓交通建设发展,不断提升综合交通网络

1.主动服务,协调配合“三路”建设。一是元绿高速公路。元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全长81.67公里,其中主线长57.45公里,机场连接线长24.22k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3.83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建安投资108.23亿元,路基工程完成85.2%,桥梁工程完成81.5%,隧道工程完成91%。二是勐绿高速公路。绿春段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路基工程完成95%,桥梁工程完成72%,隧道工程完成85%,勐绿高速绿春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额为115.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概算368.11亿元的31.4%。截至目前,已完成建安投资101亿元,完成比例为87.47%。计划2024年底在融资顺利的前提下,2024年年底完成全线路基工程。三是国道G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全长92.46公里,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0.851亿元,占总投资的35.02%。但因资金不到位,项目已处于全线停工状态,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计划年内复工复产。目前,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沿线的牛孔镇、大水沟乡、大黑山镇等组成保通保畅工作专班,扎实做好国道G219全线日常保通保畅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运输车辆安全运营。

2.主动担当,积极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开展项目前期。一是平河镇通三级公路,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批复、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准备委托林勘报告、水土保持、地勘等前期工作。二是三猛乡通三级公路(三猛乡老路),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评审工作,正在编制初步设计,准备开展林勘报告、水土保持、地勘等前期工作。在建项目。一是半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施工道路已全面拉通,完成道路清表扩宽13公里;完成17座涵洞主体施工,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现汛期停工。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戈奎乡通三级公路工程。目前完成道路清表扩宽10482.29平方,完成路基土石方3万方、拦沙坝1164.7立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13万元,现汛期停工。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三是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工程,一是已完成10公里的路基工程及安防工程。二是已完成10公里的级配碎石基层和水泥稳定层。累计完成投资4500万元,完成率达82%。二期工程,已完成二次招投标,完成弃土场、拌合站和项目部地点选址,林勘报告正在审批中,雨季过后10月份进场施工。

3.主动作为,全力推进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一是2021年度自然村产业公路。该项目发包人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里程52.726公里,分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里程13.012公里、二标段里程8.267公里、三标段里程12.829公里、四标段里程8.055公里、五标段里程10.563公里。总投资5227.15万元。项目于2022年2月8日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三、四、五标段项目,里程31.447公里;一标段(处于半停工状态)未完成7公里、二标段(处于停工状态)未完成6.5公里。计划2024年年底实施完成,投入使用。二是2023年度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50.255公里。截至目前,4标段,已完成。1至3标段,里程44.31公里,已完成土石方开挖4.5万立方米、涵洞25道150延米、挡土墙1405立方米等路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00余万元。计划2024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三是2024年度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44.24公里,涉及平河、三猛、骑马坝、牛孔4个乡镇16个自然村。截至目前,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取得批复,正在开展林勘报告编制工作,待县林草局审批逐级上报;2024年7月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2024年10月底进场施工。计划2025年6月底前完成,投入使用。

4.强抓公路养护管理,公路管养水平全面加强。一是2024年省级补助养护工程,资金下达我县共1096万元,2024年养护工程实施路线,共计15条道路84.705公里,上报省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达实施计划,现该养护工程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11月中旬开始动工。二是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下达我县资金省道150万元、农村公路62万元,第二批下达资金138万元,其中第一批已开工建设,第二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2024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三是2024年下达我县村道安防,资金共147万元,需完成绿春县境内29.36公里村道安防建设,现该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前期工作。四是2024年危桥改造,下达计划共3座,其中为三猛乡桐株河桥,半坡乡洛母河桥、大田河桥,为能更好完成危桥改造项目,消除危桥安全隐患,提前实施一座半坡乡大半公路迷卡河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方已进场施工,并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预计2025年5月份完工。

5.严抓道路运输监管,道路运输发展稳中有进。一是截至10月,全县共有8家运输企业公司,2家公交公司,驾驶员32人,车辆30辆,网络预约出租车公司(红源运输公司)4家,驾驶员273人,车辆459辆,累计审核已备案的车车457辆已货运运输公司1家,超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有车25辆,其中有2辆车已注销。按照维修企业上报的备案资料,深入到维修企业店,比对核实维修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漏洞。二是春运期间共投入客运车辆459辆保障春运道路运输;春运期间准备应急客运车辆23台、货运车辆15台、运送旅客18213人次。三是在客运站前悬挂起春运宣传横幅10条,在车站周围显要位置粘贴春运祝福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语50条,共发放263多份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等渠道进行宣传。四是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88人次,检查车辆2074辆次,查处案件共计47起(其中非法营运案件27起),罚款金额30.62万元。

6.常抓水运船舶监督,水路运输工作持续发展。“元旦、春节”及“五一”“端午”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任务。期间共计参加检查人员11人,前后4次,出动车辆4辆次;共计检查渡船54艘;排查出隐患10处,整改10处。同时督促涉水乡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船工、涉水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安全,期间我县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守住底线,严把质量关。全年共计监督农村公路通硬化路建设项目227.288公里,其中5个新开工项目,3个续建项目,累计投入监督人员300人次,处理一般质量事故5起,重大质量事故0起,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5,793,34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93,341.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81,423,802.98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30,461.94元,同比下降6.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30,461.94元,同比下降6.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5,793,341.04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928.56元,占总支出的8.20%;项目支出69,581,412.48元,占总支出的91.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81,428,953.14元,减支5,635,612.10元,同比下降6.92%。其中:基本支出增支44,711.68元,同比增长0.72%;项目支出减支5,680,323.78元,下降为7.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与上年支出数0.00元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1,928.56元,占总支出的8.20%,比上年支出数6,167,216.88元增支44,711.68元,同比增长0.7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62,412.86元,占基本支出的92.76%,比上年支出数5,732,538.20元,增支29,874.66元,同比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根据绿委〔2024〕154号等通知调增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9,515.70元,占基本支出的7.24%。比上年支出数434,678.68元,增支14,837.02元,同比增长3.41%,增加原因是2024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81,412.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9,581,412.48元占总支出的91.80%,比上年支出数75,261,736.26元减支5,680,323.78元,同比下降7.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的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少,2024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3年少。

一是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支出0元,比上年支出数0元减少支27,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

二是绿春县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支出15,863,700.00元,比上年支出数2,816,432.00元增支13,047,268.00元,同比增长463.26%。

三是绿春县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支出34,405,510.67元,比上年支出数19,105,508.67元增加15,00,002.00元,同比增长80.08%。

四是绿春县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2,470,000.00元,上年支出数2,500,000.00元减少30,000.00元,同比减少1.20%。

五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公路养护工程支出16,842,201.81元,比上年支出数23,789,795.59元减少6,947,593.78元,同比减少29.20%。

六是绿春县界河航道维护工程支出0.00元,上年支出数50,000.00元减少50,000.00元,同比减少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85,34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1%。与上年相比减少16,843,612.10元,下降2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后,上级拨入专款资金用于绿春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等交通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48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完成年初预算的93.4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9,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3,509.44元,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支出89,17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绿人社险〔2024〕35号提前退休事业人员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30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87.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绿人社险〔2024〕35号提前退休事业人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绿化美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7,741,63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18年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200,000.00元,新寨至折东公路产业道路建设200,000.00元,大兴镇倮德村上中下腊施村产业道路建设1,341,630.67元,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改扩建1,000,000.00元,绿春县自然村产业路改造提升项目5,000,000.00元,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5,0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4,831,12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1%,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4,599,347.24元,农村公路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支出16,442,201.81元,二级公路建设、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农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23,789,5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后,上级拨入专款资金用于绿春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等交通建设项目。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3,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人员工资比减少人员工资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支16,000.00元,同比增加100%,比2023年决算数31,996.79元减支15,996.79元,同比减少50.00%,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应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难以形成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0.00元无增减,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决算数0元无增减,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863.79元,下降4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3.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3.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96.79元,下降49.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批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863.79元,下降4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3.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应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难以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保障绿春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515.70元,比上年支出数434,678.68元,增支14,837.02元,同比增长3.41%,增加原因是2024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2,137,171,381.87元,其中,流动资产65,297,502.03元,固定资产11,240,018.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6,110,824.52元,无形资产23,9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574,499,086.8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41,411.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6,901.51元,同比减少3.83%,减少的原因一是根据绿财复〔2024〕14号核销原值347,600.00元的1辆公务用车;二是根据绿财复〔2024〕95号核销原值47,270.00元的食堂厨具用具;三是2024年1-12月份资产累计折旧52,031.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394,8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8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666”发展思路和“一连二轴三环四对外两小时”的交通结构建设体系,坚持目标导向,科学谋划,干在实处,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交通工程,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推动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建设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公路通车里程4,493.7公里,92个行政村(含社区)通硬化路1038.49公里,通畅率100%,808个自然村通达里程2144.79公里,通达率100%。行政村已通客92个,通客率100%。2024年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总收入75,793,34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93,341.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0元;其他收入0元。2024年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总支出75,793,341.04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928.56元,占总支出的8.20%;项目支出69,581,412.48元,占总支出的91.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元。

(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我单位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9,581,412.48元,支出69,581,412.48元,2024年年末结转资金15,794.00元,为项目结转资金。项目支出共涉及4个项目,财政预算安排69,581,412.48元,实际支出69,581,412.48元。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资金由县财政先拨付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由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具体项目分别为:

一是绿春县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支出15,863,7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3,500,000.00元,省级补助5,990,000.00元,州级补助280,000.00元,县级安排6,093,70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二是绿春县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支出34,405,510.67元,其中:中央资金15,841,630.67元,省级补助16,208,000.00元,县级安排2,355,88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三是绿春县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2,470,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00.00元,县级安排2,270,00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四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公路养护工程支出16,842,201.81元,其中:中央资金4,146,878.00元,省级补助9,787,303.01元,州级补助2,528,139.40元,县级安排379,881.4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决算表2025110410461413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