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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czj/2025-0001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3100011000

绿春县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绿春县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绿春县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绿春县2024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绿春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绿春县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绿春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绿春县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关于绿春县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5年10月21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绿春县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绿春县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优化支出结构,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效防范化解财政各类风险,努力确保了全县财政基本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47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5,436万元的100.24%,超收37万元,同比增长14.12%,增收1,91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8,9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0,166万元的99.39%,短支1,218万元,主要是在公共安全支出超支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超支1,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超支1,874万元、教育支出超支7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超支743情况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短支4,6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短支2,422万元、农林水支出短支974万元。同比减支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上划州级统筹而减少转移支付补助6,401万元;州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减少6,515万元;疫情防控资金减少9,166万元;衔接资金减少3,69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减少11,986万元;林业发展资金减少3,796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减少4,877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减少612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4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1,198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1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8,2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2,7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700万元,调入资金2,3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8万元,上年结转4,837万元,收入总计220,4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948万元,上解支出4,272万元,调出资金4,6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17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5,639万元,支出总计220,400万元,收支相抵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

收入方面:一是上级补助收入由189,885万元增加到191,198万元,增加1,31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由-37万元变更为197万元,增加234万元。主要是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增加234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157,168万元变更为158,248万元,增加1,080万元。主要是年终结算补助增加1,080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减少1万元。

支出方面:一是专项上解支出由4,407万元减少到4,272万元,减少135万元;二是年终结转资金由5,640万元调整为5,639万元,减少1万元;三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168万元增加到1,617万元,增加1,449万元,主要是结算补助增加及上解支出减少而增加财力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6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108万元的96.62%,同比下降35.70%、减收2,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4,13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3,839万元的100.55%,同比增长132.64%、增支30,866万元。

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03,346万元,上年结转3,627万元,调入资金4,634万元,收入总计117,477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137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2,28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6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6,346万元,支出总计117,477万元,收支相抵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4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收支相抵后,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平衡,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1,3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9,937万元的101.76%,同比增长7.5%,增收5,67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1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80,310万元的98.6%,同比增长4.13%、增支3,14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保险费收入36,364万元、利息收入28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68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415万元、其他收入283万元、转移收入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10万元,收入总计81,340万元;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38,51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456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325万元、其他支出112万元、转移支出142万元、上级上解支出37,751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852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2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6万元,支出总计79,18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158万元,上年结余23,4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609万元。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由81,288万元增加至81,340万元,增加52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委托投资收益调增5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为79,182万元,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年末滚存结余由25,557万元增加至25,609万元,增加52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明确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债发〔2024〕51号),2024年年末债务限额293,3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9,152万元,专项债务194,196万元。

202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88,9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935万元、专项债务192,046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规定的债务限额内。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收入规模较小,收入实现不稳定。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收入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规模、收入稳定性短时间内难以得到较大提升。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5,473万元,同比增长14.12%,增收1,91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1.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2%,税收收入同比下降0.71%。受非税收入变动影响,财政收入结构波动较大,收入规模仍处于全州末位。

(二)刚性需求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一是基本刚性支出保障缺口大。随着基本工资增资政策落实和社会保障、边境维稳、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呈刚性增长趋势,弥补基本民生短板、重大项目集中推进等需要大量财政资金,财政支出保障存在较大缺口。二是债务本息偿还压力大。由于我县经济发展滞后,税源单一、收入规模小,加之专项债券建设项目短期内无法产生收益增加财力,靠县级财力偿债难度较大。三是“三保”舆情防控压力加大。受落实增资政策以及资金保障提标扩面影响,全县“三保”支出保障压力加大,舆情防控难度提升。

(三)债务规模扩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截至2024年底,政府法定债务余额288,981万元。根据州级核定反馈,我县债务率为132.28%,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相较于隐性债务,法定债务风险较低且管理较为规范,但由于大规模债务置换,地方法定债务规模逐渐增大,应偿还本息额增加,债务风险防控难度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税源培育工作,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平稳发展。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加强与发改、交通、住建等项目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统筹研究项目策划,全力支持乡村“四改三”公路建设、支持绿东新区生态哈尼城、污水管网等项目建设、支持国道219修复建设项目、支持元绿、勐绿高速公路后期工程建设,助推全县项目形成经济增长支撑。二是强化财税金融协同联动。积极支持绿春县工业园区茶饮品加工车间等园区项目建设,强化落实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园区建设工作经费安排力度,通过国企带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三是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加快出台绿春县“财源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推动绿春县财政收入实现质的增长。

(二)持续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打好基础。一是抓资源统筹。以实实际际的举措加大政府预算、单位自有资金、债券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及时收回各类闲置资金,盘活各类闲置资产,争取上级政府债券、专项补助等方面给予我县重点倾斜,多渠道共同发力,尽一切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坚决打好“十四五”收官之战。二是抓非税收入。严格落实非税收入清缴相关规定,强化源头把控和动态监管,加快专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等非税项目清缴入库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应收尽收,持续稳住财政收入增长大盘。

(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用于社会民生。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强与资金使用部门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加快资金拨付使用。二是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绩效目标,项目申报、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绩效跟踪。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资金下达后,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避免资金长时间躺在账上闲置。三是强化库款统筹保障。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加强库款统筹调度,保障各项支出结构不失衡,资金支付进度合理。

(四)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债务监测预警。依托债务监测系统及预算执行监督手段,严格落实政府法定债务限额管理,对债券项目实行全过程追踪监测预警,守牢债券资金使用安全防线;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实行常态化全面监控,实时掌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新增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二是拓宽偿债资金筹集渠道。利用一揽子化债政策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不断优化地方债务风险管控机制。紧盯政策导向,严格落实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及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压减退出进度,着力推动政府债务与拖欠企业账款分期分批逐步有序化解,坚决堵住债务风险防控“漏洞”,筑牢债务风险防范安全底线,以解决绿春经济发展与债务化解的矛盾。

附表:

1.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草案)

2.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决算表(草案)

3.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草案)

4.绿春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草案)

5.绿春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草案)

6.绿春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草案)

7.绿春县2024年州财政对县市财政年终结算单

8.绿春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草案)

9.绿春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表(草案)

监督索引号53253103100011111



附件【附件2.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20251104104742616.docx
附件【附件3.绿春县2024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20251104104747561.doc
附件【附件1.2024年绿春县财政总决算公开表20251104104712524.xlsx
附件【附件4.绿春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20251104104754644.docx
附件【附件5绿春县2024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20251104104759995.docx
附件【附件7.绿春县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251104104812896.docx
附件【附件6.绿春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2025110410480843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