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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mzf/202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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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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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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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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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000000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 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环食药领域犯罪案件。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设有综合勤务室、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下设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派出所属县公安局派出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提升队伍综合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全警政治理论素养,筑牢队伍理想信念和政治忠诚。二是始终坚持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案攻坚、跟班办案、深入基层指导等形式,提升民警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切实提高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的能力。三是始终坚持狠抓全面从严治警为保障,以思想教育、预防教育、制度建设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牢抓实从严管党治警和爱警暖警各项措施,确保队伍健康发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健全完善联防联动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行刑衔接联防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林草、市监、自然资源、水务、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健全完善行刑衔接联防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二是建立生态警务工作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会商,建立保护生态重点工作清单、风险识别清单,压实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前置职责,构建各部门协作顺畅、联动高效、执法有力的保护生态安全协作机制,避免行刑倒置;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十项措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和警企联系制度,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驻企工作站和警务联络官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司法鉴定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公安内部与行业外部相衔接的统一检测鉴定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为涉环食药侦领域案件侦办提供基础保障。
(三)强化案件攻坚,在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质效上下功夫。围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紧盯“环食药知森”五大领域,以“打基础、摸线索,抓现行、打团伙”的工作思路,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发挥警种主责主侦作用,压实各派出所主防职责,通过与派出所联合执法、推送线索核查等方式,全力动员派出所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扩宽案件来源渠道。同时,统筹网上、网下两条线,与网安部门协作,通过微信、抖音、淘宝、拼多多等,主动获取涉环食药侦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提升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树牢以打促防理念,充分利用“专业+机制+大数据”警务模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护渔、清风、食品药品安全、古树名木等专项行动,加大日常检查、抽检的力度和频次,提高发现违法犯罪能力。三是对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类案件树立案件经营意识,加强情报研判,发挥大数据支撑能力,精准打击,做到打团伙、摧网络全链条打击,提升案件攻坚能力。
(四)强化普法宣传,在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上下功夫。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要充分借力各类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涉环食药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无超编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1.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人社发〔2024〕58号文件增加1名行政工勤人员,有关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1.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人社发〔2024〕58号文件增加1名行政工勤人员,有关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1.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0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人社发〔2024〕58号文件增加1名行政工勤人员,有关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9.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28.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8.7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类)1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6.204(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22.9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辅警工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1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10.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1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0.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0.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原因:上年度待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需在本年度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人社发〔2024〕58号文件增加1名行政工勤人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4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80万元,固定资产236.69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000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804310944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