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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tys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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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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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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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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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0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3.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订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6.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法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12.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法规安全股、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理股。
所属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绿春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
2.绿春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现代化,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局“十四五”规划,聚焦乡村振兴工作,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建设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
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研究提出2025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点措施,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
1.强化组织领导,争取项目建设指标。积极主动向省、州请示汇报,主动沟通对接“三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按照规划,一一对应,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备项目前期报件,储备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待资金下达立即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和实施有效衔接。加大项目资金和前期经费争取力度,争取更多交通项目落地见效。协调增加我县年度乡镇“四改三”、自然村公路计划指标任务,为全县乡镇通三级公路、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的全面推进夯实基础。
2.加强协调,统筹推进项目进度。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原则,紧盯重点领域,深入一线发现问题,着力解决用地审批周期长、项目进度慢、保畅保通困难等痛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的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环保、电力、移动、电信等要素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接工作,以专班形式,实行点对点,专人负责无缝隙的沟通对接,确保前期要素报审工作按时推进完成。组织施工单位倒排工期,抓紧黄金施工期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3.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克服侥幸心理,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4.强化责任担当,抓实交通建设
(1)“建好”农村公路。做好绿春县骑马坝乡、戈奎乡、半坡乡通三级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等建设项目实施。全力配合协调做好国道219线绿春至李仙江二级公路以及元阳至绿春、勐绿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的实施。
(2)“管好”农村公路。全面推行管护“路长制”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充分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提升爱路护路热情。
(3)“护好”农村公路。结合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及季节性管养工作;遵循“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业务技术指导,研讨监督考核乡村道管养执行情况的办法;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运营好”农村公路。加强与公安交警、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联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环境,促进道路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继续推进法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运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积极推动执法队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方面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一)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8人(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二)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绿春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2017年2月份起,退休人员纳入绿春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
(三)遗属人员9人。
(四)实有编制车辆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的意见》(红交发〔2013〕314号),2014年11月24日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统一采购后配发给我部门的自卸农用车,我部门分别为1辆越野车,1辆自卸农用车,均用于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应急保障。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8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同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678.36万元,增收103.15万元,同比增长15.21%,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调增了人员基本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1.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1.51万元(本级财力781.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拨入数678.36万元,增收103.15万元,同比增长15.21%,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调增了人员基本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1.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支出数648.36万元,增支103.15万元,同比增长15.91%,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调增了人员基本工资;项目支出3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支出数30.00万元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及遗属补助支出。具体科目情况如下:
(1)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54.83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44万元增支53.39万元,同比增长3,707.64%,增支的原因是此款项新增反映了行政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38.16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0万元,增支38.16万元,同比增长100%,增支的原因是此款项新增反映了事业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68.01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66.79万元,增支1.22万元,同比增长1.83%,增支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经退休、调出、调入及新录用等因素影响,享受较高工资待遇的在职人员本年年初比上年同期多。
(4)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金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为遗属补助资金,较2024年预算数9.07万元,减支0.07万元,同比减少0.78%,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中病故1人。
2.卫生健康支出4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具体科目情况如下: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43.09万元,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42.23万元增支0.866万元,同比增长2.04%,增支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经退休、调出、调入及新录用等因素影响,享受较高工资待遇的在职人员本年年初比上年同期多。
(2)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10万元,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较2024年执行数3.08万元增支0.02万元,同比增长0.65%,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经退休、调出、调入及新录用等因素影响,享受较高工资待遇的在职人员本年年初比上年同期多。
3.交通运输支出51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农村公路养护等相关支出。具体科目情况如下:
(1)21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485.95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477.28万元增支8.67万元,同比增长1.82%,增加的原因单位在职人员经退休、调出、调入及新录用等因素影响,享受较高工资待遇的在职人员本年年初比上年同期多。
(2)214(类)01(款)06(项)公路养护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30.00万元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4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具体科目为221(类)02(款)01(项),较2024年预算数48.47万元增加0.90万元,同比增长1.86%,增加的原因单位在职人员经退休、调出、调入及新录用等因素影响,享受较高工资待遇的在职人员本年年初比上年同期多。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1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2025年预算总支出781.5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等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预算,2025年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1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批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0万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24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计划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较上年0万元增加1.50万元,同比增长100%,2024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批复。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60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60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批复。2025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安排项目预算30.00万元,为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里程2686.658公里计算,其中省道43.679公里,县道1008.13公里,乡道942.53公里,村道692.319公里。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建设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
(一)“管好”农村公路。全面推行管护“路长制”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充分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提升爱路护路热情。
(二)“护好”农村公路。结合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及季节性管养工作;遵循“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业务技术指导,研讨监督考核乡村道管养执行情况的办法;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40.33万元,减少0.12万元,同比减少0.30%,减少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变动后,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2,137,171,381.87元,其中,流动资产65,297,502.03元,固定资产11,240,018.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86,110,824.52元,无形资产23,9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574,499,086.86元(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41,411.18元,其中:
1.在建工程比上年末449,086,841.66元增加37,023,982.86元,同比增长8.25%,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年末未能及时完工验收;
2.货币资金比上年末2,285,283.87元减少245,670.17元,同比减少10.75%,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年末在建及已完工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比上年未少;
3.应收账款与上年末57,310,116.33元无增减,为“十四五”期间下达的交通项目,上级补助后,我县应自筹配套但未能及时配套的资金;
4.预付账款比上年末1,237,772.00元增加4,710,000.00元,同比增长380.53%,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年末未能及时完工验收;
5.固定资产比上年末11,686,919.97元减少446,901.51元,同比减少3.83%,减少的原因一是根据绿财复〔2024〕14号核销原值347,600.00元的1辆公务用车;二是根据绿财复〔2024〕95号核销原值47,270.00元的食堂厨具用具;三是2024年1-12月份资产累计折旧52,031.51元。
6.与上年年末房屋面积5923.21㎡,原值12,096,786.70元无增减;
7.车辆比上年末614,853.00元,减少347,600.00元,同比减少56.54%,减少的原因是超过使用年限、已经损坏,根据绿财复〔2024〕14号核销原值347,600.00元的1辆公务用车,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80.00元。
8.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0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226062108941.xlsx】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