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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whhly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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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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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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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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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5900000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二、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实施重大文化民生工程;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五、负责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文物非遗股、智慧旅游与对外交流合作股、资源开发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所属单位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绿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绿春县文化馆
3.绿春县图书馆
4.绿春县博物馆
5.绿春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文化体系建设,增强文化服务力。深入贯彻落实《绿春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开展“书香绿春”全民阅读活动,使“全民阅读”活动常态化。搞好农家书屋新书配送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
2.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传承力。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全力做好腊姑、桐株哈尼梯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二是推动地方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实行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优化传承梯队,充实传承队伍。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增强文化监管力。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乡、村(社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持续推动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加大联合部门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市场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法制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活动。加强版权保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4.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3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上年度由县财政局社保股预算,2025年度在本单位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3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上年度由县财政局社保股预算,2025年度在本单位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0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0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3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上年度由县财政局社保股预算,2025年度在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19.45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70101款支出29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方面的支出;2070104款支出28.6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工资支出;2070107款支出197.20 万元,主要用于县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及送戏下乡采风支出;2070109款支出213.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群众文化支出;2070111款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及非遗传承人补助支出;2070204款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支出;2070205款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修缮支出;2080501款支出42.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2款支出27.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款支出7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款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2101101款支出4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款支出53.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下降38.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4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精打细算,减少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3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3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预算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四普”经费列入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884.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6万元,固定资产837.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27.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5900111
附件【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02270322059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