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cxsfj/2025-00001
-
发布机构绿春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26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500000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和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普法办、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协助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参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9.协助州司法局做好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计划财务工作。
11.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法治建设、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12.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及9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执法队)、法治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基层工作股、司法鉴定管理股、计划财务装备股、科技信息股及政治处;派出机构:绿春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牛孔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大水沟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大黑山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半坡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骑马坝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三猛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平河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戈奎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绿春县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绿春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是思想聚力。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周一清晨读书班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清晨读书班学习30期,组织参加政法系统轮训82人次。二是组织强基。以“党建铸魂·法润绿春”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单位有品牌、支部有特色”的工作局面。组织召开支委会1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4次,主题党日12次,党员大会4次,成功创建2023年度“绿春模范机关”。三是作风塑形。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开展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会议1次。围绕转变作风、提质增效,增强领导干部的领导力、号召力,带动整体氛围提升,年初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立足职责分工分别梳理出3项“硬骨头”工作,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办法和年度工作目标。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环境,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4人,职级晋升人选3人,交流1名干部到其他岗位任职。
2.聚焦全面依法治县,着力推进法治绿春建设。一是全力统筹依法治县工作。切实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谋划。协调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绿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第一次以“述法+测评+点评”方式创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制发了《贯彻<2024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考评细则>任务分解清单》,压实各责任单位(部门);组织开展了2024年法治督察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根据日常动态管理情况和督查情况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二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聚焦本职,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制发了《绿春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并牵头各项工作任务正有序开展。2024年,开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班2期,培训县、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约260余人。各部门自主培训63次,基本完成全员轮训任务。组织2批次31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证件考试,审核申请换领全国统一执法证10余人,完成制证并发放行政执法证80个。协助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完成了州委调研组对我县乡镇赋权、立法工作的调研。采取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切实加大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扩大知晓率。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开通线上申请渠道,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结案11件,其中:维持2件,撤销2件,自行撤回2件,不予受理2件,确认违法3件,未办结1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5887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1次,对15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红河州司法局关于服务保障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司法局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强化营造暖企惠企法治环境,2024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30项,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18项,截至12月31日,检查经营主体数238户,特殊情形检查经营主体数904户。
3.聚焦固本强基,全力以赴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扎实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大兴司法所、牛孔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大黑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申请已上报。二是扎实推进规范化基层调委会建设。加强司法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和人民调解组织及规范化建设。2024年,以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充实4名司法协理员到基层司法所,聘用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乡镇调解组织,各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8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全县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869次,调解纠纷569件,调解成功730件,调解成功率96.7%。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抓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定期开展集中研判,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2024年,召开绿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826人次、个别走访教育186人次;对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每周见面一次;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训诫6人次,警告5人次;加强与法、检、公之间的衔接联系,召开2次联席会议,开展3次社区矫正执法监管情况督查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7项并及时反馈。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作,完成司法厅初步验收工作。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7人,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形。四是扎实推进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充分运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及时完成线上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走访、救助等工作。重点人员“必接必送”率达100%。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罪犯教育改造,加强与民政、人社、税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全面开展权益保障、帮扶救助、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关心关爱、教育引导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共1340人,建立一人一档1340人,签订帮教协议书1330份,建立帮教小组1330个。排查出有“六种情形”人员11人,目前已落实救助帮扶6人,5人正在落实中。
4.聚焦法治为民,提质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举措。2024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35件,刑事案件140件,认罪认罚184件,民事11件,代写法律文书356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共计人18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46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67件。云岭法务通访问量723次,乡村法治通访问量560次,12348法网平台访问量315次,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总访问量1587次。46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名律师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法援案件1200件。公职律师依法履职,为所在单位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2件。
5.聚焦八五普法,全力以赴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发挥普法专班作用,组织开展“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活动”,通过“法治影视进村组”、“模拟法庭进校园”、庭审现场观摩“以案释法”等活动推动普法形式多样化。结合傣族泼水节、“丰收节”、彝族火把节等契机,将普法宣传融入民俗风情和节庆活动中,让普法宣传工作更接地气。制作了《稻花香里说普法》《跟着阿皮所长学法律》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普法视频,把双语普法“搬上”网络,提升普法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2024年以来,结合“普法+民俗”“普法+非遗”开展各类法治宣传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村、边境地区群众法治教育工作,制发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落实“三单一书”普法责任制度,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大手拉小手”“爱在星期六·政法行”“153”边境普法行等活动,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开展法治讲座249场次,政策宣讲120余场次,普法宣传250余场次,双语宣讲48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9万余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人次,受众群体7.5万人次。三是着力推进普法基础建设。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围绕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乡村法治人才队伍、乡村法治氛围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以来,培养“法律明白人”646名,打造“法律明白人工作室”3个;招募组建“云小普”绿春县普法志愿服务队70人,组建绿春县“八五”普法暨普法强基志愿者服务队伍10支,县级普法志愿者大队1支46人,乡镇普法志愿者中队9个;建设完成了半坡乡“法治文化广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4.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4.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428.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经费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普法宣传业务经费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10社区矫正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社区矫正人员经费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12法治建设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法治建设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7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7.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万元,较上年增加7.2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83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编制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增长4.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有公务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部门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77万元,与上年69.18万元对比减少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治建设、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春县司法局资产总额79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0万元,固定资产769.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6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500111
附件【绿春县司法局预算批复附表202502261214131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