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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rmzf/2025-0000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纪委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办的职责是: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州委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以及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新闻宣传工作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4个内设机构,其中:内设19个科室,10个派驻(出)机构,1个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4个巡察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

4.信访室

5.案件监督管理室

6.案件审查室

7.党风政风监督室

8.信息技术保障室

9.干部监督室

10.第一纪检监察室

11.第二纪检监察室

12.第三至六纪检监察室

13.第四纪检监察室

14.第五纪检监察室

15.第六纪检监察室

16.第七纪检监察室

17.第八纪检监察室

18.第九纪检监察室

19.第十纪检监察室

20.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21.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22.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23.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4.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5.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

26.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27.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8.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29.绿春县纪委县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30.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31.第一巡察组

32.第二巡察组

33.第三巡察组

34.第四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绿春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县委“三年强基础”发展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八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加快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铁的纪律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绿春实践新征程。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政治监督再强化;纪律建设再严明;风腐同查同治再深化;惩贪治腐再发力;政治巡察再拓展;清廉建设再加温;自身建设再加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含县委巡察机构)。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3辆车均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5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9.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度1823.60万元相比增加135.59万元,同比增幅7.44%。增长的原因为:一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2025年在职人员预算人数由2024年的94人增加到99人,同比增加绝对值5人,增长5.92%,相应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社保资金以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4年部分干部提拔、职务职级调整以及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导致预算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59.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9.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度1823.60万元相比增加135.59万元,同比增幅7.44%。增长的原因为:一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2025年在职人员预算人员数由2024年的94人增加到99人,同比增加绝对值5人,增长5.92%,相应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社保资金以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4年年部分干部提拔,调整职务以及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导致预算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59.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19万元,与上年度1753.6万元相比增加135.59万元,同比减少7.73%。增长的原因为:一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2025年在职人员预算人员数由2024年的94人增加到99人,同比增加绝对值5人,增长5.92%,相应的工资福利、公积金、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社保资金以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24年年部分干部提拔,调整职务以及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导致预算数增长。项目支出70万元,与上年度70万元相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7.89万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1427.89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奖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公务费用。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70万元,主要列支查办案件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8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68万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5万元,主要用于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122.9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5.5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4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125.1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5.13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889.19万元)。

30101基本工资424.18万元;

30102津贴补贴639.26万元;

30103奖金121.62万元;

30107绩效工资9.79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5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56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8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25.13万元;

30201办公费20.4万元;

30202印刷费0.2万元;

30205水费1万元;

30206电费0.5万元;

30207邮电费4万元;

30211差旅费26.3万元;

30213维修(护)费0.36万元;

30214租赁费2万元;

30215会议费1.5万元;

30216培训费0.8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8万元;

30226劳务费0.4万元;

30228工会经费23.52万元;

30229福利费12.34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3.2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

30302退休费38.87万元;

30305生活补助4.6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

2.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项目支出70万元)。

30201办公费10万元;

30205水费1万元;

30206电费0.2万元;

30207邮电费3万元;

30211差旅费14万元;

30215会议费1万元;

30216培训费0.6万元;

30226劳务费0.2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2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2万元,较上年的24.32万元增加20.88万元,同比增长85.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11.4万元减少3.4万元,下降29.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9次,共计接待267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为规范接待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紧、从严和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和方针,严格内部审批手续和标准,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2万元,较上年度的12.92万元增长24.28万元,增长187.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较上年的12.92万元减少0.72万元,下降5.57%。预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4.28万元,增长的原因为:近些年,我委查办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用车量与车辆数的矛盾不断突显,成为制约工作推进的瓶颈,经与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拟从全县执法执勤用车车编中调剂新增一辆业务用车车编(工作正在推进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重要涉密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协助县委从严治党和巡察工作,查办案件及巡察的相关工作性质属涉密范围。此外,中央、省、州纪委开展的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也未对社会公开。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宜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年检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72万元,与上年度的110.65万元对比增长4.07万元,增幅3.68%。增长的原因为:2025年预算的在职人员数99人比上年度的94人增加5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1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3万元,固定资产95.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76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原值22.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划转0项,账面原值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2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02250916533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