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cxzfbgs/2024-00050
-
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22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不断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
2.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我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无党派协调服务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联络、联谊、服务好各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指导各乡镇、县属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统一战线成员的爱国主义教育。
7.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和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了解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涉台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起草涉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13.完成州委统战部、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思想引领”这个根本,抓好政治统战。抓好深学笃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学习内容,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社会主义学校培训教学内容。在县委统战微信公众号刊登《条例》内容,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500余人次,编印《条例》宣传册分发给各乡镇、各企业、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统战系统干部,促进《条例》学习入脑入心。抓好统战成员教育培训,召开统战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以会促学、以会促训,讲授统战业务理论知识,切实增进统战成员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不断筑牢全县统一战线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今年以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条例》及中央、省委、州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年初及时召开县委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等3次,引导广大统战成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级领导广交党外朋友,凝聚永远跟党走的思想共识。抓好党外人士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制定《党外人士座谈会方案》,召开3次党外人士座谈会,推动党外人士参政议政。认真执行《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外政协委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内已召开党外干部、党外政协委员联席会议3次;与县委党校联合,组织开展第21期党外干部暨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1期80人;10月10日,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党外知识分子主题教育7次、社会服务1次,建立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服务基地1个。抓好新阶人士工作,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作用,组织新阶人士开展8次主题教育活动、社会服务1次,全面展示新阶人士爱党爱国、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配合红河州新阶人士联谊会开展州情考察活动,推动绿春茶产业发展;筹备组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推动政治统战更加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2.聚焦“强基固本”这个保障,抓好基础统战。建立统战组织。按照“哪里有统战成员,哪里就有统战工作,哪里就有统战组织”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覆盖率100%,在51个村(社区)设立“统一战线工作站”、覆盖率55%,在8个重点企业设立“统一战线工作点”,在县乡村振兴学校、牛孔镇可马村设立“统战同心工作室”,解决有人员抓好统战工作、有阵地开展统战活动的问题。在县乡村振兴学校组建了县委“统战之家”,全面展示了统战干部服务发展、开拓创新的使命担当,铭记了统战成员笃行致远、奋楫前行的坚定信念。同时,组建产业、橡胶、香辛料3大产业协会、9个乡镇基层商会等统战组织,把各类统战人士引进大统战这张组织大网格。提高基层统战人员的履职水平。健身统战干部,深入开展统战领域“四强”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分类开展企业人士、党外干部、统战干部、新阶人士等多期培训班读书班,克服“本领恐慌”,提升统战干部“七种能力”。认真践行省委“十种”鲜明导向,深入践行作风效能革命,坚持把“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统治干部履职能力。
3.聚焦“边境幸福”这个重点,抓好民族统战。强势推进边境幸福村建设,全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启动以来,绿春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认真贯彻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全面启动3个沿边乡镇7个沿边行政村48个沿边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截至目前,累计统筹到位资金25844.58万元,实施“一村一方案”项目561个,完成561个、完成率100%;累计支出资金22420.11万元、支出率86.75%,实现了6大任务19项考核指标体系已全部达标,积极打造了拉祜寨、二甫新村、梅尼新寨、腊苏格吗等一批可看、可学、可比的示范典型,把边境村寨建设成为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基本实现了边境村寨率先迈出现代化建设步伐。强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发《绿春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绿春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系列文件,定期研究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目前,绿春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相关申报材料经省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报国家民委,并于9月5日州民宗委和县委主要领导率队到国家民委作了专题汇报对接,有望今年创建成功。
4.聚焦“两个健康”这个核心,抓好经济统战。深化对非公经济人士的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州融资促进会线上培训,组织36家执委企业参加省工商联举办的网络培训班,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统战成员听党话、跟党走的行动自觉。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2次,收集企业反映困难问题43项,已解决32项。建立帮扶民营企业联动机制,制发并落实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干部“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25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30名县级领导挂联重点企业54户,节假日慰问重点企业31家,发放慰问金15.50万元。开展清欠活企行动,已成功化解省级转办件3件,涉及拖欠主体2家299.19万元,化解率100%。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公益帮扶”等方式,36家执委企业挂联9个乡镇54个村,提供就业岗位2480个,年人均务工收入3万元;落实消费帮扶政策,采购农副产品折合人民1500余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直接捐赠资金75万元。绿鑫生态茶叶有限公司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彰,民营企业家马简文荣获“红河州劳动模范”称号。
5.聚焦“争取人心”这个基石,抓好海外统战。抓实侨务工作,坚持依法护侨,严格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开展侨法宣传活动3次;做好为侨服务,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免费为我县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红河州首个边境侨胞之家在半坡乡二甫村揭牌。开展慰侨暖侨活动,慰问困难归侨侨眷13户5400元;争取上海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西部学子读书梦”帮扶资金27.9万元,受益学生150名。做好侨情调查工作,建成侨情数据库,定期分析研判国内外侨情,摸清侨情底数。发挥归侨侨眷参政议政作用,推荐1名代表担任州县政协委员,推荐4名归侨侨眷参加红河州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其中1名委员当选为常委),推荐1名归侨侨侨眷担任县人民代表,在服务发展中贡献侨界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人事科、统一战线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事务科宗教工作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5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06万元,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06万元,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0万元,占总支出的96.15%;项目支出5.90万元,占总支出的3.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06万元,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05万元,增长3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99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减少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开支情况支付困难归侨侨眷救助金、成立绿春侨联项目经费、送医送药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6.06万元,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等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非必要不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0万元,比上年增加3.75万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等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2万元,固定资产8.7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修改)2024112210022153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