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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wsjkj/2024-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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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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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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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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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000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
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9、指导和组织开展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认真落实边境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绿春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绿春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绿春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廷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科学统筹规划区域内资源布局,建好妇产、儿童、心血管、肿瘤、急重症等省级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创建更多的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2023年6月在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认定中,我县人民医院被评为红河州边境县首家“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项目优秀单位”。持续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与乡镇卫生院、网络医院建立“五大中心”微信交流平台,建立紧急联系方式,通过远程传输,实现区域协同救治、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信息共享,患者未到、信息先到,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优化绿色救治流程,提升抢救与转运能力,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7个专项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保健股、基层卫生健康股、药政与中医药管理股、爱卫与干部保健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与统计股、防艾股、老龄工作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绿春县人民医院
2.绿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局
3.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绿春县妇幼保健院
5.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
6.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
7.绿春县戈奎乡卫生院
8.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
9.绿春县牛孔镇卫生院
10.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
11.绿春县大黑山中心卫生院
12.绿春县骑马坝乡卫生院
13.绿春县半坡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绿春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共有机构13个,决算纳入部门统一汇总的有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绿春县人民医院为独立上报户,未纳入部门汇总。分别是:
1.绿春县人民医院
2.绿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局
3.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绿春县妇幼保健院
5.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
6.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
7.绿春县戈奎乡卫生院
8.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
9.绿春县牛孔镇卫生院
10.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
11.绿春县大黑山中心卫生院
12.绿春县骑马坝乡卫生院
13.绿春县半坡乡卫生院
纳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3人),事业人员313人(含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4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0人(离休0人,退休90人)。
年末其他人员20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9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8.05万元,占总收入的80.4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108.31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9.3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46万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60.45万元,增长2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44.68万元,增长37.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88.13万元,下降2.76%;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89万元,增长9.37%。收入主要为人员经费、社保费、项目支出收入、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及保健院的病患收入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66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7.56万元,占总支出的47.42%;项目支出8234.46万元,占总支出的52.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12.16万元,增长22.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3.14万元,下降4.29%;项目支出增加3245.30万元,增长65.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社保费、项目支出收入、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及保健院的药品、耗材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27.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8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34.4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50.58万元。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设置床位499张,规划建筑总面积63644.94平方米,总投资41521.13万元。项目于2021年10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室内装修装饰和外墙漆施工中。累计完成投资34052万元,计划2024年5月30日竣工。已到位资金20000万元,已支付20000万元;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设置床位125张,建筑总面积13749.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项目于2021年10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地砖、墙砖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弱电智能化正在抓紧推进,计划2023年10月31日完工(消防和人防工程与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同部验收)。已到位资金625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150万元;绿春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建设项目。设置床位60张,建筑总面积6329.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60万元。于2021年11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室内精装修和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中,计划2023年10月31日完工(消防和人防工程与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同部验收)。已经到位606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950万元,已支付29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1%。与上年相比增加3472.69万元,增长36.6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各所属单位在职人员的社会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8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6%。主要用于乡镇及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5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5.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5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4.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91%,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未要求做年初预算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73万元,增长31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5.8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8万元,增长2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疾控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新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及为进一步规范疫苗冷链运转工作需要,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中上级部门分派购置疫苗运冷链运输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万元,下降17.71%,主要原因是国库库款紧张未能及时支付。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888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6.15万元,固定资产6662.1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431.93万元,无形资产90.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80.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67.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2项,账面原值570017.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11
附件【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2024112209052753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