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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4-0004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201000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承担爱国卫生及公共卫生技术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应用现代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具体实施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监测与评估、健康教育与促进业务培训与指导。一是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二是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处理、控制和技术支持;三是负责辖区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四是负责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学生常见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防治管理;五是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信息的管理、报告及预测、预报;六是承担卫生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监测、检验、鉴定和卫生学评价;七是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的诊断治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八是组织指导下级乡镇卫生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基层技术人员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疫情室、慢非传科、健康教育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卫生科、检验科、鼠疫防治科、免疫规划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绿春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其中2辆属于上级配备特种车辆,不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02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21万元,占总收入的84.0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23.5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5.9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4.51万元,增长83.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8.29万元,增长128.13%;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双提升”工程核心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33.78万元,下降9.45%;减少原因为:非免疫规划疫苗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76万元,占总支出的45.52%;项目支出1104.53万元,占总支出的54.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8.49万元,增长82.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93万元,下降3.04%;减少原因为:人员退减少(退休1人、外调1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947.42万元,增长603.02%;增加原因为:增加了“双提升”工程核心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2.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4.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00.58万元,用于开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4.32万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8.75万元,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90.88万元,用于开展“双提升”工程核心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6%。与上年相比增加958.29万元,增长128.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双提升”工程核心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务费、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62万元,决算为4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35.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2万元,决算为12.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30%,完成年初预算的7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6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3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2万元,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开展各项工作及开展疫苗冷链运输及应急处突工作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96万元,增长32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5.8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8万元,增长1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8万元,增长72.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及为进一步规范疫苗冷链运转工作需要,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中上级部门分派购置疫苗冷链运输车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及为进一步规范疫苗冷链运转工作需要,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中上级部门分派购置疫苗冷链运输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各项工作、疫苗冷链运输及应急处突工作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01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21万元,固定资产853.0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9.7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201111



附件【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112109174736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