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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4-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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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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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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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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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101000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总工会是县委、县政府主管的工作部门。工会是联系职工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参与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1.在县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县的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做好全县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做好新会员的培训和会籍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州总工会的有关要求,抓好外商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组织全县各级工会、代表职工在企业中搞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并指导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好劳动合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做好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困难职工的生活安排,做好困难职工的扶贫解困、小额信贷和送温暖工作。
5.做好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6.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女职工工作。
7.组织做好全县职工生活福利、职工疗养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办理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紧紧围绕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提出的“八大抓”工作行动部署;
二是抓实抓好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以深化改革助力助企纾困。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需要,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用、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三是以推进县级工会加强年为统领,推进国门工会建设、数字工会建设,加强双覆盖双推进工作、组织做好劳动比赛和技能比赛;
四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先进县创建工作;
五是积极参与评选推荐红河州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
六是持续做好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维护工作;
七是加强推进医疗互助活动普惠化发展;
八是主动服务大局,向上级争取资金,助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边固防、优化营商环境、“双创一巩”、等重点工作;
九是持续做好送温暖行动。完善职工服务平台,满足职工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形成常态化的职工关爱服务机制。开展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动态管理工作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做好做优阳光就业、金秋助学、送温暖、送清凉、工会法律援助等工会服务品牌,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绿春县总工会设有:办公室、组织民管宣教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经审女工部和绿春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1.办公室。负责县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和综合服务;负责
综合反映全县工会工作情况;负责县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接待工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 组织民管宣教部。组织民管部: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
部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全县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参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加强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工作;负责职工劳动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宣教部: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负责工运理论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职工文化体育建设,指导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建设和职工精神文明创建;负责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开展“法治工会”创建;负责网上工会工作,指导“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负责工运新闻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负责意识形态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职工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
3.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贯彻执行经济建设、劳动安全卫生等
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劳模和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及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群众生产和劳动竞赛;监督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参加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参加职工较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全县工会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培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职工疗休养工作;指导全县班组建设工作。
4. 财务经审女工部。财务部: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管、
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管理县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制定全县工会及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资产管理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工作,并按权限审批工会资产处置事项;经费审查部:承担经审会全体会议、全县经审工作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对经审工作方针、政策、理论的研究和宣传,起草有关经审工作计划、规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经审会审计监督职能,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工会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本级审计和下审一级,提出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有关意见;负责审查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开支;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服务;调查研究本级及下级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交流先进经验,评先评优工作。承担对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了解、调查、收集、整理各级工会和会员在工会经费收、管、用方面的意见、要求、建议,及时向经审会汇报;受理会员对工会经费、工会经济活动有关问题的咨询、检举、揭发的调查处理和解答;女工部: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指导维护全县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负责全县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承担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女职工活动。
5.绿春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开展全县职工文体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工维权、救助、帮扶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工信访工作;负责全县职工素质提升、就业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医疗互助服务工作;开展全县职工综合服务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绿春县总工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3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37.1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7万元,下降4.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7万元,下降4.49%,减少送温暖资金,2022年有1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44,874.6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1万元,占总支出的98.48%;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37.17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7万元,下降4.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7万元,下降4.49%,减少送温暖资金,2022年有1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44,874.60元;项目支出增加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企业和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6.17万元,下降4.49%,主要差异原因:减少送温暖资金,2022年有1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44,874.60元,而2023年没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2.88万元和退休人员工作经费0.1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都为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一样都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一样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一样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一样都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一样都为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0万元,比上年增加4.73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比2022年增加支出2.62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95万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0.12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耗材购买,工会会员节日、生日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退休人员两个节日慰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总工会资产总额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1万元,固定资产2.3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扶贫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