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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dhsz/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大黑山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000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村(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三年强基础、八年开新局、十五年创示范”的工作目标,以镇党委“1373”基层党建工作思路为指引,按照“一镇六区”建设要求,以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大黑山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1、 围绕守底线,狠抓乡村振兴建设。一是持续用好“一平台三机制”。不断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开展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增收行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增收行动、集体经济增收行动和社会保障兜底行动,加强创业就业帮扶力度,进一步激发群众致富内生动力,确保年内稳定消除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年收入一万元以下人口实现清零。二是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保持各项衔接政策总体稳定,针对性落实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饮水住房、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等保障政策,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三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持续开展易地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排查,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家庭稳得住、能致富。四是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乡村振兴,强化“多规合一”村庄分类规划建设,继续推进金岔河社区、撮落、戈兰等村社的村庄规划;以推广“党建引领 六村同创”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在马鹿塘、干龙潭建设样板基础上,加快打造搬布新区聚兴新村等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2、 围绕推项目,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项目谋划上下工夫。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精心谋划马鹿塘田园综合体、农村综合性改革示范村建设等一批上亿重大民生项目。加快推进聚心安置点搬迁工作,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确保项目如期开工。二是在项目立项上下工夫。牢牢抓住政策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挂联单位资金支持,多渠道、宽领域加强对接洽谈,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搬布新村、嘎处村以工代赈、应急物资储备库等项目资金。三是在项目建设上下工夫。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聚兴安置点搬迁项目,全力推进汽车综合服务中心、热带水果加工厂及农产品冷藏保险设施、搬布村以工代赈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推进马鹿塘、干龙潭示范村建设,不断完善物流中心后续设施,推动马鹿塘半山酒店尽快出租运营,探索打造隔离场所夜市区功能定位。四是在项目保障上下工夫。把高速路、二级路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我镇道路交通建设的重点,全力以赴做好“两路”建设,争取将大坝公路纳入“四改三”建设工作中,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切实解决出行难问题,彻底突破交通瓶颈制约。

3、 围绕培产业,狠抓绿色产业建设。一是夯实农业基础。坚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面积、调结构、增产量,加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乱占耕地建房治理力度,有效保护耕地。二是持续巩固传统产业。持续推进橡胶、茶叶提质增效工程,积极推进茶叶绿色、有机转化,加强与昌宁红茶业有限公司合作,全面提升茶叶园管理水平。按照淘汰一批、升级一批的要求,积极推进茶叶粗制所提标工程,以加工倒逼标准化生产。三是发展特色产业。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各村因地制宜选择优良品种,全力发展白扁豆、南瓜、油菜花、甜竹笋等反季蔬菜,持续发展菠萝蜜、榴莲蜜、美国山核桃、泰国青柚、无眼菠萝等水果产业,推进搬布新村“奥巴马”“面瓜鱼”等水产养殖项目,逐步构建“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推动产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特色集镇、马鹿塘茶叶庄园、草坪坝森林公园、李仙江休闲旅游等乡村旅游业建设,使乡村旅游尽快成为我镇新的经济增长极。创新“党组织+合作社+项目”等方式,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4、 围绕惠民生,狠抓社会事业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和服务中小学教育教学,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入学率、巩固率和完学率,确保适龄儿童100%入学和初中生、小学生零辍学。积极推进中学前期搬迁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教育扶贫基金、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确保贫困学子有学上。继续扩大医疗保险征缴面,做到应缴尽缴,力争征缴率达98%以上。严格落实“四重保障”机制,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和健康服务工作。持续做好低保、残疾人、孤儿等工作,完善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确保文艺活动成为农村生活新常态。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积极做好国防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档案、民族宗教、民政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5、 围绕保稳定,狠抓和谐社会建设。一是持续开展新阶段防控政策。把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加强医疗资源筹备和医疗秩序管理,积极推动疫苗接种,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筑牢意识形态和网络空间安全,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及各种渗透破坏活动,不折不扣贯彻国家安全法。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做好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准备,强化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

6、 围绕环境,狠抓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持之以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两山”理念,全面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保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违法采砂采石采矿、网箱养鱼等行为。二是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集镇管理,加大对集镇垃圾管理力度,规范处理建筑垃圾,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进行严格整治;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畜粪污水直排治理;结合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把农村房前屋后打造成“小花园”“小菜园”,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民族特色;全面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健全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7、 围绕提效率,狠抓政府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高效政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建设务实政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带头做好“施工队长”,强化服务意识,拿真心暖民心,以实干求实效。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主体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镇人大和纪委监委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建设廉洁政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重点领域、重要站所、关键岗位,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 中共大黑山镇委员会;

2、 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3、 绿春县大黑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文绿春县大黑山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 绿春县大黑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 绿春县大黑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 绿春县大黑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 绿春县大黑山镇水务服务中心;

9、 绿春县大黑山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3个:大黑山镇党委、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大黑山镇纪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大黑山镇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大黑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黑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黑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黑山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大黑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大黑山镇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人33(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7人。

实有车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另外两辆车编制在林草局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555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5.54万元,占总收入的84.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3.99万元,占总收入的15.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07.77万元,增长1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0.97万元,增长10.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76.79万元,增长78.96%。本年度我镇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有增长,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产生的大部分工作经费需要结算支付;另一方面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陆续开展,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555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04万元,占总支出的38.97%;项目支出3387.09万元,占总支出的61.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57万元,增长1.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6.08万元,增长34.6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需要结算支付相关费用,耕地图斑整改工作大力开展,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50.51万元,下降11.74%,主要原因是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度及时拨付,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黑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3.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黑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7.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57.20万元。目资金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2万元、农林水支出2830.5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2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94.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7%。与上年相比增加265.63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产生的大部分工作经费需要结算支付;另一方面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陆续开展,导致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文化站开放、各种文娱活动开展的工作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支出、低收入群众省外务工交通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7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各种农业生产补助补贴、以工代赈项目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开展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用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23.其他(类)支出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其他工作经费支出。用于公墓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3.6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库库款不足,未支付我镇产生的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37万元,下降4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6万元,下降2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1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库库款不足,未支付我镇产生的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本单位日常开展工作、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站所、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95万元,比上年减少63.48万元,下降34.61%,下降原因是2023年库款紧张,各类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未支付完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大黑山镇资产总额3999.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5.71万元,固定资产285.3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96.5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82.0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1.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