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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lzyhshbzj/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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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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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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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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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00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一是就近就地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加强。根据“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帮助2050名大龄脱贫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二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州级下达我县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00万元,截止目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付1403.89万元,支付率87.7%,完成州级规定考核80%的目标任务。三是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己开展各类培训人数4500余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4500的100%。四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扎实推进。截止目前,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47人372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47人的100%。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劳动力11.78万人,实现转移就业8.37万人,转移就业率70.81%,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转移就业超8万人的目标。六是实施制造业根基工程三年行动持续强化。截止目前,组织培训制造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29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50人的592%;组织培训就读技工院校3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人的340%。七是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持续发力。截止目前,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11208人次1120.8万元,不断提升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
(2)坚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社会保险扩面重点对象数据库及档案建立、更新工作深入推进。以乡村医生、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为重点扩面对象建立了扩面实名库2988人;应建实建“一户一档”达100%。二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参保工作持续推进。截止目前,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120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00人的100.50%;已核实确认被征地农民10527人,符合参保条件8838人,已参保6585人,参保率达74.51%;其中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保障条件的1250人中应参保1232人,已参保1232人,参保率100%;不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保障条件的9277人中应参保7606人,已参保5353人,参保率70.38%。三是三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计划执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县完成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5544人,完成州级目标任务数154877人的100.05%;工伤保险参保14198人,完成州级目标任务数12500人的113.5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790人,完成州级目标任务数5610人的103.2%。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扎实开展。为99名劳动者兑现经济赔偿金及被拖欠工资155万余元;督促施工单位累计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00万余元,涉及项目98个;筹集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二是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截止目前,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27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8%;2023年创建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家、推荐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名。
(4)坚持筑巢引凤广聚良才,不断激发人才活力。共开出工资函18份377人次。考核认定初级职称13人;初级推荐评审82人、评审通过82人,中级推荐评审176人、评审通过167人,副高级推荐评审250人、评审通过6人,正高级推荐评审11人、评审通过1人。2023年我县共引进各类事业人员173人,其中公开招聘25人,急需紧缺人才43人,2019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转正聘用5人;农村订单定向免培医学生6人;“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招引17人;特岗教师转正57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12人;“红河奔腾”教育人才招引1人;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2人,退役士官安置5人;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晋升档次工资60人、晋升薪级工资3127人;完成退伍安置军人工资待遇5人。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设13个内设机构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就业股、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92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3.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1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84.86万元,增长138.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3.85万元,增长139.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1万元,增长20.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固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9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77万元,占总支出的39.21%;项目支出2388.66万元,占总支出的60.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81.96万元,增长138.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6.84万元,增长63.23%;项目支出增加1685.12万元,增长239.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固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0.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8.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00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4.88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921.3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401.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增加2280.45万元,增长138.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固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一部分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基本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9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1%。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支出、人人持证技能致富培训费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压缩支出,还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尚未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压缩支出,还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尚未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7万元,比上年减少45.57万元,下降38.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尚未支付的机关运行费用,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24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13万元,固定资产53.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38.9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0.5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111
附件【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表2024112104500619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