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cxylbzj/2024-00001
-
发布机构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21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000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省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可持续、解民忧、推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医保待遇政策,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医保经办服务职能下沉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绿春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注:在职在编行政人员7人的原因是行政工勤超编一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26.47万元,下降86.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26.47万元,下降86.12%。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62万元,占总支出的94.05%;项目支出34.80万元,占总支出的5.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26.47万元,下降86.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54万元,下降3.60%;项目支出减少3605.92万元,下降99.04%。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6.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2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626.47万元,下降86.12%,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运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州级工作人员伙食费、乡镇级住宿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年初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4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45.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运行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8万元,固定资产27.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111
附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4112104285624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