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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jgsw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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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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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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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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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000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行政中心水电费用等基本运转所需经费的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
2.负责办公用房的分配、附属设施、公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4.负责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上下班秩序。
5.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委等全县各种会议的服务工作。
6.负责保障全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运行工作,确保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下乡、出差、调研等公务活动,保障执法部门的综合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机关事务各项工作。
(1)抓基层党建工作,强化战斗堡垒力量。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深化理论武装,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为引领统筹发展与安全,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实效。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党支部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基层党建工作实行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二是认真抓好日常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7次,上党课5次;三是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2次,发展党员3名(预备党员)。派驻1名干部到戈奎乡“头雁竞飞、一线练兵”。
(2)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清廉绿春”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统筹、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班子领导从严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党纪党规和条例法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等党纪党规,着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绿春县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绿春县机关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绿春县易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机关事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整治违规饮酒“四个一”专项行动集体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廉政谈话2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8人次。五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防腐拒变意识,从思想上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洁意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4次。六是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党务政务阳光运行工作,积极推动局党员代表及职工列席参与决策制度,提高群众决策参与度;坚持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3)抓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强化防范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县委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组其他各项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对全局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半年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传达意识形态类有关文件5次。对意识形态领域做4次综合分析研判,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分析研判会4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培育、践行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努力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形成日常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漏洞通报工作常态化机制,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4)抓作风效能革命,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抓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推进机关事务“转作风、提效能、促工作”活动,树立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整体上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服务能力,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切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各项决策部署,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戈奎乡派出所联合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做好各级各部门的客情接待任务,夯实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条件。开展为民办事11件;开展助企纾困行动。积极联合交通、市监等部门,帮助部分汽修理企业办理个转企工作;主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主动支付与企业之间产生的公务车维修经费。消费扶贫绿春绿春山泉水270件,绿春山泉水200桶,折合人民币7000元。为企业解决问题3件。深入业务合作的汽修厂、保险公司等企业开展监督、指导、纾困活动4次,积极帮助定点汽修厂协调解决运行难等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着力开展机关事务局“六比六重六争当”活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杞麓湖保护治理中督查检查调研名录繁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警示教育效果很明显,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切实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不断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推动了工作效能。
(5)抓巩固脱贫成果,强化挂包帮扶责任。认真按照《绿春县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挂联单位定点帮扶及“挂包帮”结对帮扶工作责任,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下沉开展春节前挂联帮扶走访慰问活动,挂包帮扶责任人14人送去慰问物资,投入资金5508元。到挂联村开展绿春县机关事务局庆祝2023年“三八妇女节”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人员5人;派出3人开展省办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干部职工消费帮扶,合计8780元。挂联干部职工16人开展结对帮扶走访及消费帮扶,消费帮扶资金9500元,为定点帮扶村委会协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万元;6月份,完成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的轮换,派驻1名同志到半坡乡高井槽村委会,担任驻村第一书记。
2.坚持任务导向,压紧压实业务工作。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以高质量后勤保障服务推动绿春高质量跨越发展为目标,不断强化机关事务后勤保障服务各项工作。
(1)会务服务工作。坚持保障重点、服从大局、集中管理、有偿使用、适度开发的原则,确保会议室高效合理使用,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认真按照《红河州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部门参加全州会议服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会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县行政中心会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认真登记和安排各级各部门各类会议。一年来,共保障服务会议489场,24176人次。
(2)公共设施管理工作。始终强化办公楼管理运行,进一步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巡查和维护维修,及时、有效预防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每月对电梯进行2次常规维护,全年累计24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加强巡查和维护维修,及时、有效预防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更换行政中心AB幢禁止吸烟提示牌72块。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维修等几方面进行了巡查,并及时整改,以免今后发生安全事故。为保障汛期防洪设施正常使用,修缮了行政中心A幢下排水管。建立了用水计量系统,对行政中心合署办公单位的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水管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修复和清洁漏水、污水问题。同时,加强培养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教育,鼓励大家从日常生活中做起,成功地将行政中心用水量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10%以上。对行政中心办公楼的照明设备全部安装成节能灯具,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定时开关机等,减少了行政大楼能源的消耗。2023年,行政中心办公楼的用电量降低了5%以上;通过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一步把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推广并执行无纸化办公,减少打印、复印等用品的使用量,将我单位的用纸量降低了10%以上。我县从2020年就已经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0年我县创建成功1家单位;通过全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创建成功31家,2022年成功推送12家单位,目前正在等待省管局的审批。有7家作为2023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按照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各部门处于自评上报阶段。采用科学调剂和资源共享,及时对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内的317间办公室进行了合理调剂,并将各楼层会议室实施资源共享,我们采用一家主管多家共用的方式对会议室进行日常管理,大大提高了办公用房的利用率。
(3)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我县制定出台了《绿春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由绿春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执行,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检车、及时保养,按要求足额缴纳保险,指定日常固定停车位,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机关配备轿车、大中小型客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车的,由购车单位提出申请,送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县、乡镇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配备越野车的,必须由县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执法执勤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由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严禁将超标准车辆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规范处置和配备公务用车程序。严格按照编制管理对公务用车进行处置和配备,遵循审批步骤,逐级审核审批,2023年没有出现违规配置和处置公务用车的情况。严格监督统一喷涂标示,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的都必须完成喷涂统一标识要求,重点对新购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将所有公务用车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平台后,车辆使用、调派、停放更加规范,管理更加便捷,自检自查成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常态化手段,有效杜绝了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2023年全县申请购置了2辆车,绿春县水务局1辆,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1辆,绿春县水务局正在等待州级批准买车,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省级已批,正在等待单位购车后把发票发给州级然后开具车辆配备单。2023年全县拍卖1辆车,为绿春县进修学校。2023年全县报废24辆车,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云GA7732、云GNJ528、云GXM118、云GDW677)4辆;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云GLK678)1辆;绿春县机关事务局(云G915H5、云G813H6、云G7A411)3辆;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云GE6057)1辆;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G72151、云G72154等13辆车)13辆;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云GNK099)1辆;绿春县机关事务局(云G313K8)1辆。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云GB9387)1辆车划拨过户和固定资产调整到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5月4日到绿春县金鑫汽车修理厂、绿春县安达汽车维修中心等4家中标修理厂进行工作督导。监督全县各用车单位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中正确申请使用车辆,不出现无任务出行,特别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监督全县各用车单位,不出现无任务出行,如有出现及时通知补录。
(4)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结合实际运作中所遇到的新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措施,认真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保障正常公务出行。为确保公务用车,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经用车单位领导审批,由联络员提前向平台提出申请,我中心根据用车目的地、任务、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公务用车不误时、不误事,确保各项任务圆满的完成。一年来,保障中心所有司勤人员,团结一致、任劳任怨、不分早晚和雨季天气,随叫随到,积极参加了县里组织的各项车辆保障工作任务,以及参加州级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都安全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出车任务。累计成功派单3278余次、8975人,共51个单位在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申请用车进行公务出行活动。(其中向社会租车21佘台次),圆满完成了用车保障,以及防汛抢险救灾保障任务等上级交给的各项出车任务。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时刻守住安全底线。所有司勤人员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驾驶员的驾车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车辆年审年检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2023年6月15日组织司勤人员开展技能大比武,对更好的完成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车辆保障服务打好了一定的基础。根据省车改办《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通知》实现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实现统一监管的要求。中心全部司勤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开始认真掌握新系统“三定”操作事项。
(5)物业管理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人员的管理,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强化对县行政中心大院的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逻巡查,今年来,开展县行政中心日常巡视巡查2500余人次;做好节假日与防汛期间值班值守;加强县行政中心大院总体环境美感和舒适度的提升。全力做好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及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卫生工作。承担全县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工作,负责为易地交流县处级领导干部提供工作期间的周转住房,确保易地交流干部住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认真执行“双创一巩”工作“行业+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大扫除行动220余次,清理垃圾60方,花园修剪15次,打药10次,填色绿化260平方米,摆放露天花盆2次,开展使用化学药品消杀病媒生物20次,周转房5套。投入运行资金22.83万元。
(6)接待工作。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队伍自身建设;积极有效运转县机关食堂,认真做好后勤接待服务工作;接待股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做好全县后勤接待服务工作。扎实抓好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及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纪律和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工作服务保障规则、制度流程和评价机制。承担公务接待中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县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任务。2023年共完成接待任务279批次,接待4065人次,厅级领导159人次,部级领导14人次,接待费518,938.00元;5月份向州接待办派出跟班学习一批3人次,拟提升接待服务及厨艺技能;根据县巩卫领导小组的督查整改意见,对食堂防鼠、防蝇及厨房与外界隔离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投入资金29,35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务股、物业管理股、公共设施管理股、接待股、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绿春县机关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3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4辆,在编实有车辆6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3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98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减少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及公务接待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98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减少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及公务接待的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3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98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减少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及公务接待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10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减少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及公务接待的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2.8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6.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6.98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减少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及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中心水电费、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产生的相关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84万元,决算为3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84万元,决算为354.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13%,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决算为14.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2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出现故障率频率及维保成本逐年增加,进一步增加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的维保费、燃油费等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84万元,支出决算为3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84万元,决算为35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级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出现故障率频率及维保成本逐年增加,进一步增加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的维保费、燃油费等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8.14万元,下降1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41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本年度产生的维修费还未支付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73万元,下降67.58%;主要原因是库款紧张,本年度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未能及时支付完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8辆。主要用于县级公车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重大项目、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招商引资项目等事项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72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86万元,固定资产567.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属于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111
附件【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411200824493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