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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4-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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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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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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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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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401000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共同发展,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自觉把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融入医疗卫生之中去谋划、去推动,按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共同抓”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思路,确立了工作的目标,有效发挥了卫生院在乡镇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快拓宽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覆盖范围,全力推进在村卫生室中开展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千方百计解决群众身体疾患问题,努力完成了上级分解的服务任务;二是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中医馆工程建设,实现了本地中医诊疗服务全覆盖;三是同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诊疗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的目标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下设院办公室、党支部活动室、财务室、信息科、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药房(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防保科、妇保科、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体检室、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咨询室、避孕药具室、医保办、健康扶贫办、家签办、护理部、控感办、创卫办、病案室、保安室、消毒室、医疗废物(水)处置室、后勤管理室、保管室等职能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4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25万元,占总收入的64.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4.8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5.3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0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4.01万元,增长23.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1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入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与去年一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251.00万元,增长112.11%;主要原因是:随着医务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患者依赖卫生院的思想进一步提升,到医院就诊人数增加,导致事业收入较去年增加;经营收入与去年一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去年一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2.40万元,下降61.9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本年度各医疗单位转入的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费及税务局退回手续费,因有些医疗机构未按时缴纳,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15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71万元,占总支出的69.11%;项目支出355.68万元,占总支出的30.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72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本年度临聘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4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本年度临聘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12.48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付用于医院能力提升资金增加,支出也随之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与去年一致,无变化;经营支出与去年一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去年一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6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16.9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3.58万元;基本药物项目补助支出:45.06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20.81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支出:57.48万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7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12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2022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7.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3%。与上年相比增加15.41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入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公务经费:0.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43万元、遗嘱人员生活补助0.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0%。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451.43万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0.7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7.4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2022年对比无增减,本部门没有列相关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资产总额59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0.41万元,固定资产215.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0项,账面原值14.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附表14)。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401111
附件【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2024112103370546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