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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xczx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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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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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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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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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901000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措施,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帮扶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脱贫人口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工作,协调推进行业部门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6)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帮扶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统筹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评估检查等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绿春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是坚持机制不变,狠抓责任落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围绕“三落实一巩固”重点,扛实政治责任,系统部署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实现全县83个脱贫村驻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做到工作不断层、帮扶不断档、管理不断线。
二是坚持力度不减,狠抓政策落实。制定印发《绿春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绿春县省州县三级挂联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调整方案》《绿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度机制》《县级领导挂联乡村振兴重点村方案》等,确保政策配套稳定。强化教育帮扶保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动态清零。落实医疗健康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三重保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91.54%。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抓实社会兜底保障,抓牢饮水安全保障,农村供水均稳定达到四项指标。用好金融扶持政策,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1.23亿元。
三是坚持靶心不散,狠抓工作落实。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九个专项行动,推进“十查弱项”“十补短板”,确保“十个到位”,做到应纳尽纳、不漏一人。深化稳岗就业帮扶促增收,用好“绿春就业驿站”,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开展脱贫劳动力补贴性培训4400人,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63万人,转移率76.4%。抓牢特色产业带动促增收,发布《绿春茶》《高香白茶》等团体标准,举办开采节、茶王赛等茶文化活动,参加茶博会、南博会等活动宣传推广绿春茶品牌,绿春茶叶知名度不断提升,2023年茶叶产量2.57万吨,产值5.31亿元,带动15.34万茶农增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严格规范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70个脱贫村48座光伏电站收益417.33万元。全面提升农村服务水平,着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向常住人口覆盖。
四是凝聚帮扶合力构建共同参与大格局。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帮扶。结合“长宁优势”与“绿春所需”,强化双方对接,注重县区互动,全州东西部协作现场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在绿春召开。持续实施“蓝天筑梦计划”,招录绿春籍春秋航空学员9人。开展线上线下消费帮扶活动,采购绿春农产品1500余万元,推动绿春特色产品走出去,助力乡村振兴。深化拓展中央高校定点帮扶。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先后派出172名领导专家深入绿春调研帮扶,实施各类帮扶项目42个,帮助绿春培养党政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7000余人次,采购及帮扶消费648万元。重庆大学举办定点帮扶绿春十周年文化振兴成果展,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在西部消费协作中心设立重庆大学消费帮扶馆暨云南省绿春县农特产品展销馆,打造消费协作的样板窗口,有效提升绿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国海洋大学实施绿春县茶产业发展全要素投入、全过程提质、全链条指导、全方位服务的“四全帮扶”策略,学校组织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汪东风教授以及各方专家组团3次赴绿春开展茶叶产业发展指导和技术培训,协助申报并获批《富含茶多糖紧压茶》等团体标准,全力推进专家工作站申报,帮助绿春打响了“高香白茶”等茶品牌。深化拓展动员社会各界帮扶。印发《绿春县省州县三级挂联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调整方案》,省政协办公厅等27家省州定点帮扶单位共计消费帮扶950万元,“832”平台农产品消费57.97万元,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5000余户。
通过加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得到稳步提升,实现守住了底线、促进了增收、稳住了就业、巩固了产业、凝聚了合力、树立了示范,红河州东西部协作现场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在绿春召开,涌现出一批带农增收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下设5个股室1个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5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政策法规股、项目与规划股、行业扶贫股、社会帮扶协作股;1个中心为绿春县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绿春县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11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1.96万元,占总收入的93.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3.94万元,占总收入的6.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1.56万元,增长51.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9.75万元,增长64.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98.19万元,下降26.39%。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全县雨露计划及公益性岗位工资由我局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本年度计划外沪滇帮扶单位资金我局实施部分较上年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15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7万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3832.99万元,占总支出的92.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7.78万元,增长58.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24万元,下降0.07%;项目支出增加1538.02万元,增长67.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县雨露计划及公益性岗位工资由我局发放,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9%。人均情支出17.0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32.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县雨露计划及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2178.9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181.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85.62万元,返贫风险补助等支出84.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4%。与上年相比增加1499.75万元,增长64.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县雨露计划及公益性岗位工资由我局发放,导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3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2%。1、我局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大兴镇迷克村委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4、防止返贫风险补助支出;5、全县雨露计划及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待支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7万元,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加有关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3888.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9.14万元,固定资产19.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901111
附件【绿春县乡村振兴局 (2023决算公开表)202411210342231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