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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4-0004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5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统一管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级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根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事业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5.审核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股所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绿春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绿春县政协机关,绿春县人民法院、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审核管辖内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8.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机关职能运行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晰、职责落实不够到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印发绿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绿春县招商中心、绿春县爱国卫生事务中心等新设立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工作职责职能。

2.守牢人员编制审核底线。召开9次县委编办室务会,对申请调动的人员进行讨论研究,研究审议30余名事业人员调动事项。积极维护编制统计实名制系统信息,年底前完成实名制系统信息维护及全县2023年度编制统计年报工作。

3.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建立健全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公示,纠正超编进人、私设机构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编制使用审核和减人备案制度,核准编制使用,办理入编、出编手续。

4.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登记全县机关群团赋码 82个,其中:机关赋码 64个、群团赋码 11个、垂直管理单位赋码6个、特殊情形赋码1个(即绿春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全县事业单位共230个,其中:已登记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共108个,变更登记65个,其中:机关群团法人变更22个,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名称、举办单位、住所、宗旨等事项变更43个。新设立登记1个(绿春县专门学校)。注销登记1个,即:绿春县生物产品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完成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审核及公示工作。2022年度应提交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共有109个,已提交年度报告的有109个(绿春县道路运输管局已上划),参加网上审核率100%。根据举办单位保密审核意见情况,将可以向社会公示的109个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并发布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率100%。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完成2023年县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县本级已经登记注册的107个事业单位按3%比例、三年不重复条件进行抽查,通过随机摇号产生2家单位:绿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绿春县文化馆(绿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作为中共绿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绿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是中共绿春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管理。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共设置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关科、事业科、登记管理科(绿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所属单位1个:中共绿春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9万元,占总收入的0.8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46万元,增长41.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47万元,增长40.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9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上年事业单位人员增加9人,购买办公用品预算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3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68.46万元,增长/下降41.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46万元,增长41.63%;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因上年事业单位人员增加9人,购买办公用品支出增加,人员经费、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相比增加66.47万元,增长40.4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1人,上年事业单位人员增加9人,购买办公用品支出增加,各项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主要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5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5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50.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4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挂联村干部对接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757.68元,增加42129.74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增加1人,事业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交通补贴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万元,固定资产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501111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5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1121032825419202412050420450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