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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4-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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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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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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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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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关心关爱,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找准问题短板,解决党建薄弱环节;优化党组织设置,激发党组织活力;坚持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审核党员入口关;抓实党员日常管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注重教育培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突出一条主线,创建模范机关;加强组织新闻信息宣传,提高组织工作宣传质量;强化考核评价,深化创先争优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绿春县直机关工委年末机构数1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绿春县直机关工委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比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突出主责主业,聚焦基层抓责任落实。围绕解决机关党建工作“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制定了“四级书记”责任清单,定量、定标印发《2023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县直机关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关于贯彻〈绿春县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措施〉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建立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部门机关党组(党委)、党总支直接领导、党支部狠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和组织书记抓党建承诺、述职、评议、问责“四位一体”责任链条,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建专干具体落实的责任。召开工委委员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
(二)突出政治导向,聚焦思想抓理论武装。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督促引导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学、党员干部带头学、青年干部积极学、离退休干部和群众广泛学。截至目前,今年来,组织开展讲党课498场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143次。二是优化资源整合,提升培训质量。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举办绿春县直机关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等培训班4期,培训1000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调研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截至目前,开展“百县千乡万村行”专题宣讲81场次,各部门宣讲1350余人次。
(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建设。一是制度化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党支部经常性工作清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通知单》《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醒通知》《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强化对县直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跟踪督促。今年来,下发以拼经济、诵读党章、营商环境、清河行动、国防安全等相关主题党日活动通知12次,组织下辖100个党支部开展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1470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其中,优秀党员438名、合格党员1016名、基本合格4名、不合格学员1名,不定等次党员11名。开展谈心谈话4947人次,查摆问题总数7086条,提出整改措施总数4997条。二是抓实考核“指挥棒”。组织召开2022年度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平时了解、实地考核、现场述职测评”,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其中,基层党组织被评定为“好”23个、“较好”34个、“一般”3个。共梳理出131条肯定意见和202个问题,书面进行了反馈,并对考核评定为“一般”的3个党组织书记已由工委书记进行“约谈”。三是优化组织设置。下发了《中共绿春县委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要求。共提醒并完成党组织按期换届14个、补选16个、更名5个、新成立10个、撤销1个、成立临时党支部9个。四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和党员日常管理。按期转正22名,确定预备党员22名,确定发展对象22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9名,党员身份重新认定3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178名、转出160名、内转196名。五是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共收缴党费40.79万元。
(四)强化问题导向,坚决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一是围绕融合为主线,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党员三支队伍素质提升,推动党建业务培训从大众化向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转型。今年来,举办“党务培训小课堂”6期229人次、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2次,组织机关党务干部赴西双版纳州考察学习交流机关1次。二是强化督导机制。以“月提醒、季通报、半年实地调研”,常态化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上半年,组织工委委员全覆盖实地走访59家县直部门,梳理出共性问题8个、个性问题4个。三是持续巩固三年支部规范化创建成果。用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信息系统,对110个党组织进行了每年一次的分类定级,其中先进党组织52个、中间党组织43个、后进党组织8个、督促指导排查出2个软弱涣散党支部重新达标工作。四是树示范典型。收集整理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等19个党组织优秀党建案例,进行汇编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
(五)持续推进和深化绿春模范机关创建。一是强化品牌培育、选树。县委办党支部、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农科局机关党支部等11个党组织列为“绿春县2023年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拟培育名单”推荐对象;绿春县税务局党总支列为“全省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培育”推荐对象;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和县委党校党支部列为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推荐对象。二是持续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形成了可观摩、可复制推广的“支部联学共建”(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党支部)、“支部联盟聚合力 共绘党建同心圆”(县税务、县水务局党支部)等党建品牌。全面建强县直机关基层阵地堡垒。三是持续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印发《重点工作在全州“对标先进、争创一流” 进位明显指标考评细则(2023年)》,进一步细化业务工作目标责任。结合绿春模范机关创建、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上讲台讲案例,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党组织书记“比学赶超·擂台赛”,6家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了擂台比武。四是强化典型引领。通报表扬 2022 年度绿春县委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案例4篇、模范红旗党支部8 个、标兵党员9 名、优秀党务干部10 名,为用好“典型引路法”、推广党建引领新经验增强了宣传典型效应,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争先进,争创一流业绩和比学赶超的进位意识。今年来,共命名县财政局、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12家单位为“绿春模范机关”。县委组织部、县税务局被命名为“红河州模范机关”。
(六)强化党建赋能,扎实开展服务工作。一是常态化推动县直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县直机关直属57个党组织1094余名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分别达206余次时长600余小时、3580余人次时长8670余小时。二是开展暖心关爱行动。利用元旦、春节、“七一”建党等节日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基层党务工作者、老党员、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共33名,发放慰问金17500元。看望生病住院党员4人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5枚。严格落实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按时发放退休老同志的生活补贴。
(七)深化正风肃纪,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机关建设总体布局,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州县委下发的通报10次,召开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4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个人自行收集和集中观看形式观看廉政教育系列片《问“剑”破局》10余人次、学习反面典型案例3次,签订《共产党员不信教参教承诺书》《严禁违规饮酒承诺书》各6份,6名党员干部全部建立廉政档案,实现100%建档。班子成员全部认真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落实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考评评定为优秀等次。
(八)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共研究4次。对本单位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判,查摆重大风险隐患,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充实县直机关党建信息宣传员队伍,形成推进党建宣传工作的合力。累计上报信息40条,上报组工信息16篇、约稿上报5篇、参阅信息5条,典型经验材料14篇,调研报告1篇,YQ排查1200余条。
(九)积极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举全委之力,抓好挂钩帮扶工作。一是全体干部职工共8人联系低收入脱贫户6户,开展农产品采购消费帮扶4150余元,为龙丁村委会打造党建长廊建设、党员培训共资助2万元。二是开展入村访户工作。以春节走访、不定期入户调研、“普法强基”等方式,把三农政策、强边固防、人居环境整治等宣传送到寻常百姓家。三是认真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强化党支部联学共建,充分发动党员群众,为挂联村产业发展、就业外输、就医就学、灾害预防、促农增收等措施落实理思路想办法,共同推动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高质量衔接。全年开展各类宣讲5场次,召开院坝会、座谈会3次,讲党课3次,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
(十)党建带群建工作。把党建带群建工作纳入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培育“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为抓手,做好县税务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3个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建设前期工作。统筹组织开展绿春县“红土地之歌”县直机关选拔赛活动,获得了大赛唯一设置的“优秀组织奖”,推送的6名选手均取得好成绩。选送“爱我国防”演讲比赛选手参加州级比赛并荣获“优秀奖”。
(十一)加强党务干部自身队伍建设,落实其他日常工作。一是工委从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入手,强化党务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提升,今年来,选派1名副书记至州直机关挡土挂职,选派1名工作人员“头雁下沉”至乡镇锻炼,新招录了1名公务员。二是充分发挥第一方阵作用,组织人员投入到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双创一巩、文明城市和健康县城创建等中。2023年工委集体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被全县通报表扬。
(十二)配合做好县委巡察组工作。为更好地迎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成立了巡察联络组,并提供2020至2023年会计凭证、2020年至2021年永久档案及30年档案等档案材料共114盒,及时向巡察组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形成了中共绿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工作情况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党建管理中心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51万元,占总收入的95.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1万元,占总收入的4.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少30.52万元,增长25.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81万元,增长20.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71万元,增长20.06%。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4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9万元,占总支出的99.98%;项目支出0.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2万元,增长25.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49万元,增长25.68%;项目支出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0%。与上年相比增加23.81万元,增20.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万元,比上年增加7.08万元,增长70.92%,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绿春驻建水及蒙自离退休干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万元,固定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12030904268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