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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4-0003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000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负责宣传、落实党和国家信访政策。二是负责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三是做好信访件的督办、催办、转办及答复工作。四是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受理信访件99件次142人次,办结93件,信访总量比2022年同期下降24%。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是100%,信访部门群众参评率95.12%、满意率100%,责任部门群众参评率97.37%、满意率97.30%。2023年进京访3批3人次,赴省访4批9人次,到州上访3批4人次,重复信访件10件次,下降5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2万元,增长4.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2万元,增长4.1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1万元,占总支出的96.96%;项目支出5.00万元,占总支出的3.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2万元,增长4.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万元,增长0.96%;项目支出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增,有关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0%。人均支出19.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白革然等人信访救助资金支出,开展工作情况:进京访3批3人次,赴省访4批9人次,到州上访3批4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52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2.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3%,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7%,完成年初预算的77.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2023年年初预算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做财政核定每辆车0.8万元部分,漏做单位资金安排部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2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3万元,比上年增加5.25万元,增长23.16%,主要原因是办理各类信访案件出差、下乡次数较上年增多,导致差旅费较上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交通费及办公用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9万元,固定资产1.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111



附件【绿春县信访局202411211114091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