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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phz/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平河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1000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项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抢抓发展机遇,促进产业提升。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橡胶、茶叶、八角、草果等传统产业质效,大力培育新型主导产业,结合平河地理条件和气候优势,在中低海拔地区大力发展高效冬早果蔬,中高海拔地区发展林果产业及林下套种中药材。以人参果示范种植为基础,营造联农带农新业态。探索以农民为代表的种植端、以种苗育苗和农资销售为代表的服务端、以分拣、包装、贮藏、物流和销售为代表的经销端、以购买者为代表的消费端形成“四位一体”产业发展转型利益捆绑联结机制,促进联农带农惠农利农实现新突破,目前种植的4000余亩惠及农户561户,直接带动80户农户实现万元增收,创造就近务工工次9万余个,预计创收将突破6000万元。2023年,全镇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4.4万亩,其中橡胶2.6万余亩、茶叶2.1万亩、中药材0.29万亩(三七0.026万亩、黑心姜0.2万亩等)、草果2.4万亩、八角3.5万亩、洋合果0.2万亩、人参果0.4万亩、澳洲坚果0.215万亩、香蕉1.8万亩,人均产业面积达5.68亩。

二是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持续稳定生猪产能,现有生猪养殖专业大户9户,肉牛养殖大户4,生猪存栏2650余头,肉牛存栏950余头,鸡鸭存栏10万余羽,畜禽防疫密度100%。

2.聚焦重点项目,大抓招商引资。

坚持项目为王,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大项目就是抓大经济”的理念,2023年实施项目22个,总投资4353.68万元,其中产业项目6个,基础设施项目16个。

2023年以来,投入资金2057.2万持续打造5个沿边行政村实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项目;投入资金661.48万元,持续打造咪霞甲岩村、东角阿八寨“党建引领、六村同创”项目;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510万元,完成实施平河镇东斯村委会平昆功能提升项目、绿春县平河镇路灯建设项目;围绕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资金425万元,持续开展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投入资金600万元,持续打造平河镇标准化屠宰场建设;投入资金53万元,完成实施平河镇梯田红米加工厂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5万元,完成实施平河镇德沙苗圃园樱花苗、果树苗种植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完成实施合苏、车同、甲斯、腊咪活动室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5万元,启动实施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委会拉祜寨香菇、黑木耳扩产提质项目;投入资金20万元,完成实施平河镇农业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75.5万元,启动实施平河镇集镇片区产业用水工程建设项目。为巩固全国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大力抓好市政设施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平河镇集镇建设。2023年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4个,总投资6402.5万元,其中绿春县平河生猪屠宰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平河镇平昆村功能提升项目总投资692万元;绿春县平河镇香辛料综合产业建设项目(第一期)总投资2392万元;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平河村委会建设项目总投资1818.5万元。采取入村入户“集中办”“上门办”“加速办”“送照上门”等方式,企业“一网通办”办件当天清零,全镇新增个体工商户130家,新增企业20家,超额完成县级下达任务。

3.巩固脱贫成果,守好防返贫底线。

严格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做到常态排查、重点预警、动态监测,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加强政策宣传,印发政策“明白纸”3150份,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依托网格化管理常态化走访遍访,结合部门预警信息、“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发生。强化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因自然灾害、严重疾病、突发严重困难等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全镇2023年新识别监测对象11户34人,风险消除2户5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20户30人。巩固落实公益性岗位稳就业促增收的成效,共为84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721.92万元,落实“雨露计划”补助金155.2万元。全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87万元、同比增长12.89%。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4.7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386户1628.9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年度资助学生“两免”4847人,享受“一补”3450人。继续选聘345名防返贫监测对象为生态护林员,全年落实生态护林员工资27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721.28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52.5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86.72万元。

4.整合各类资源,壮大集体经济。

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基础,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把农村各类资源整合起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由“输血”向“造血”转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均达到10万元以上。重点实施上级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光伏扶贫发电覆盖11个村,预计收益70.17万元,实现贫困村产业全覆盖。

5.改造“小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大事业”。

学习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搞形象工程、不做面子功夫,拿出雕花手艺,做足实干苦工,以自拆大干促进和美村庄建设。一是抓实四改工程(改厕、改圈、改污、改俗)出实效。2023年以来共计完成水冲厕建设25座,户厕改造2400户、人畜分离厩舍689间、氧化塘42个、化粪池71个、焚烧炉49个,约束性指标达标率100%。坚持拆绿并举、拆治并进、以绿为形,运用朴素的造园手法,造绿美于民。近两年来,共计拆除房屋30余栋,私搭乱建、猪圈共计1100余处,改造厨房671间,腾让建设用地达260余亩,建成农家小菜园、庭院小果园总面积37850平方米,新增绿植5000株,为下一步创建绿美乡镇奠定了基础。上巴东、拉祜寨、梅尼新寨、平昆、太红等一批示范村打造成效初显,视觉标识度、村庄整洁度、群众满意度呈现大幅提升。其成果助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的现场评估考核一举获得通过。

6.持续落实长效机制,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

不断深化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实行“红黑榜”制度,坚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域治理、全时保洁,逐步实现环境整治由“突击型”向“长效型”转变,由“粗放型”向“精致型”转变。全镇累计组织动员镇村干部1.5万余人次,建成运营中央垃圾热解厂1座、垃圾焚烧炉75座,集镇配备垃圾车3辆;投入运营2个自动化污水处理厂;统一规范垃圾分类标志,替换破旧垃圾桶350支;铺设集镇沥青路面36448平方米、人行道路建设12000平方米、广场及停车场建设2400平方米、农贸市场路面硬化3728平方米、街道绿化2500平方米;安装国门特色路灯291盏;修复排污管道4公里、破损路面1400平方米;集镇公厕升级改造10座。全镇94个村(居)民小组聘用村庄保洁员372人,保洁员覆盖100%。2023年来,组织全镇12个村(社区)开展庭院整治20余次,与农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通过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示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

7.联合发力守河护林,全力构建生态屏障。

站位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高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3年全镇9名镇、村级河长开展巡河294次,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清河行动4次,责令整改非法采砂1起。配备护林员345人,协同镇、村级林长19人开展巡林护林456人次,发现并现场交办的问题均已整改销号,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3.9%、植被覆盖率为85.9%。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指标任务,抓好秸秆禁烧、扬尘污染防治,有效遏制面源污染。

8.病有所医有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健康扶贫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镇卫生院每月上门开展一次医生走访签约服务,已对全镇脱贫户3109户15506人、监测户314户1306人建立健康扶贫电子档案,做到全覆盖,解决建档立卡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2023年全镇完成130名新生儿的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完成47名特困人员、孤儿的医保代缴资助1.6万元。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245人,参保率97.99%。完成乡镇卫生院和11个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配齐乡村医生20人和药品80种以上,镇中心卫生院创建达标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免费提供12项服务,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妇幼保健、爱国卫生、防艾攻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扎实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项目办、纪委办、乡村振兴办、疫情防控办、综治办、人大办、人居办、医保办、产业办、计生办、财政所、公路管理所、国土所、劳保所、民政所、兽医站、文化站、农技站、安监站、林业站、水管站、科协。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平河镇人民政府

2.平河镇财政所

3.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平河镇水务服务中心

6.平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平河镇国土和城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平河镇人民政府

2.平河镇财政所

3.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平河镇水务服务中心

6.平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平河镇国土和城镇规划服务中心

纳入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9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832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8.07万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456.05万元,下降50.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50.71万元,下降48.15%;减少原因是2023与上年相比,强边固防TSW及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大部分已于2022年拨付完成,项目款较上年度有大幅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805.34万元,下降90.1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单位的项目资金拨入。

年度

收入年初预算数(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执行数(单位/万元)

2022年

1449.48

16781.96

2023年

1549.33

8325.9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89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15万元,占总支出的22.15%;项目支出6952.79万元,占总支出的77.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17.30万元,下降44.69%,减少原因是边境小康村项目资金大部分已于上年支付完成,导致今年支出资金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8.54万元,下降10.7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649.39万元,比2022年的1745.34万元减少95.95万元,减少5.50%,减少原因一是2022年1月根据绿财发[2022]2号进行基本工资调整,新的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在2022年1月补发了2021年10月1日之后的新增部分;二是2022年4月工资改革新增基础绩效奖,补发2022年1-3月基础绩效奖励,导致2023年的人员经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328.77万元,比2022年的471.35万元减少142.59万元,减少30.25%,减少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大部分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费用,只支付了少部分2022年未支付的款项,如执勤卡点电费、疫情防控工作组的公务接待费、疫情防控隔离人员就餐费、执勤点强边固防突击队住宿费和伙食费、物资采购费等,导致2023年公用经费大幅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978.75万元,下降50.09%,主要原因是强边固防TSW及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大部分已于上年支付完成,导致今年项目支出资金大幅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年度

收入执行数(单位/万元)

支出执行数(单位/万元)

2022年

16781.96

16148.24

2023年

8325.92

8930.9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8.54万元,下降10.76%。人员经费支出1649.39万元,比2022年的1745.34万元减少95.95万元,减少5.50%,减少原因一是2022年1月根据绿财发[2022]2号进行基本工资调整,新的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在2022年1月补发了2021年10月1日之后的新增部分;二是2022年4月工资改革新增基础绩效奖,补发2022年1-3月基础绩效奖励,导致2023年的人员经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公用经费支出328.77万元,比2022年的471.35万元减少142.59万元,减少30.25%,减少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大部分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费用,只支付了少部分2022年未支付的款项,如执勤卡点电费、疫情防控工作组的公务接待费、疫情防控隔离人员就餐费、执勤点强边固防突击队住宿费和伙食费、物资采购费等,导致2023年公用经费大幅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78.75万元,下降50.09%,主要原因是强边固防TSW及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大部分已于上年支付完成,导致今年项目支出资金大幅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661.64万元。其中平河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支出2235.13万元;平河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支出700.88万元;平河镇梯田红米加工厂建设项目支出91.95万元;平河镇香辛料烘烤房建设项目支出62.93万元;平河镇卫生乡镇创建支出195.00万元;平河镇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99.83万元;平河镇标准化屠宰场建设项目支出149.77万元;平河镇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支出700.00万元;平河镇车里村委会车里村小组多功能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100.00万元;平河镇东斯村委会平昆功能提升项目支出475.74万元;平河镇以工代赈产业项目支出405.92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5%。与上年相比减少7894.70万元,下降49.7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强边固防TSW及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574万元、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8038.00万元,所以项目款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8.06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09.02万元;财政事务支出49.45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5.78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6.8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2.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2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29.94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科普活动支出9.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18.4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3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52.9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7.0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4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46.53万元;退耕现金支出2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79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30.45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74.88万元;水利技术推广支出58.93万元;扶贫支出4596.95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837.7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8.8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9.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16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24.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4.9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74%,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库款紧张,无法足额审批单位提交的授权支付申请,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9.34万元,比2022年的17.48万元增加11.86万元,增长67.85%(原增长比例67.81%是以元为单位计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4.43万元,与2022年的14.69万元相比增加9.74万元,增长66.30%(原增长比例66.28%是以元为单位计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91万元,与2022年的2.79万元相比增加2.12万元,增长75.99%(原增长比例75.82%是以元为单位计算)。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三公”经费包含了上一年因财政库款紧张而未及时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此导致2023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强边固防工作、耕地流出整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强边固防工作、耕地流出整改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8万元,比上年减少30.20万元,下降20.86%,下降原因是2023年库款紧张,各类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未支付完成。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75万元,会议费1.30万元,培训费5.48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委托业务费费5.00万元,工会经费8.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平河镇资产总额13999.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9.58万元,固定资产899.5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351.54万元,无形资产39.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8.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7.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楼顶25.00平方米,账面原值2.9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5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60.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付账款年初数为578.05万元,年末数为628.60万元,本年度冲销以前年度结转的预付账款23.70万元,冲销本年新增预付账款180.79万元,本年新增且还未冲销的预付账款74.25万元。其中预付项目款70.00万元,预付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0.20万元,预付基层专干工资0.75万元,预付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考察费用0.30万元,预付大头村委会养老保险征缴款3.00万元。

(2)平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

(3)平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明细表”的抚恤金38.47万元,其中支付李波斗抚恤金16.17万元,支付李皮黑抚恤金22.3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三)‌“一户一策”:是一种精准帮扶和服务的管理模式,旨在根据每个家庭或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或发展策略。‌‌

(四)“门前四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公共设施。

(五)“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在全县范围 内逐年打造一批集基层党建、产业振兴、民族团结、平安和谐、文明新风、生态宜居“六位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六)“两免一补”:指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