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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4-0003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8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绿春县辖区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通过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经营户和旅客的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针对运输市场的变化情况,一是在做好源头管理的基础上,加强逐户检查,确保道路运输业的安全生产,强化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宣传,落实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旅客运输、源头治超监管、机动车维修管理、驾驶培训管理、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和换证、质量信誉考核及营运车辆审验),促进行业有序发展;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绿春运输市场和谐稳定发展,采取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辖区内道路运输环境改善较为明显。四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客货运输途径传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安监股、客运管理股、货运管理股、维修管理股、驾培管理股、稽查大队8个股室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0人。年末学生 0人,年末遗属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91万元,下降18.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91万元,下降18.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91万元,下降18.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91万元,下降18.50%;项目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91万元,下降18.5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91万元,下降18.5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和行政单位离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3%。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2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绿春县为边疆县市,进出绿春不便,公务接待费用为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1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年按照预算数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③.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机关运行费用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资产总额25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3万元,固定资产245.4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7万元(原值),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3万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打非治违,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 。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801111



附件【整改版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绿春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1290518547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