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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tj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000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指导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开展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工作成效。2023年,坚持把增强学习本领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第一议题”坚持学。全年召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二是“三会一课”主题学。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1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6次、组织生活会2次。三是“每周一学”例会学。始终将学习作为干部职工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职工政治站位,开展学习例会29次。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助推统计能力新提升。我局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了《警钟为你而鸣》《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三是重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统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以及直管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5人次,上廉政党课2次;五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人员廉政谈话共计15人次。

3.抓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加以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二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3年版)等。三是积极开展纪法教育,及时传达省州县纪监委通报文,积极构建科学依法、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四是网络意识形态方面。今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多举措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4.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数据质量。一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二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了《绿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县一套表法人单位和在库项目2022年年度数据和2023年重点统计指标数据通过线上核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针对部分企业台账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立行立改、一对一指导纠正整改完善。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推动执法检查常态化。今年来,对2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我县7家调查单位开展州县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公示。

5.强化责任当担,扎实推进五经普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州经普办相关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部门、乡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绿春县经普办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流程,积极推进绿春县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已全部组建并落实办公地点及设备,由相关单位组成的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24名全部就位;二是选聘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踏实的“两员”236名全部投入到普查登记一线,保证有普查小区就有普查员,有单位就有普查员入户上门登记;三是落实本级财政预算批复普查经费60万元,到位普查经费40.14万元(省级到位15.14万元、州级到位5万元、县级到位20万元),下拨到乡镇23万元;四是由省、州、县普查办共同采购的普查员备物资已全部落实并发放;五是2023年8月举办绿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班、2023年12月举办绿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县经普办业务骨干全面详尽地培训讲解,确保所有两员熟悉登记工作流程、掌握登记工作要领,融会贯通知识点、熟练运用“小程序”;六是建立分片区联系包干制度,2023年9月县经普办抽调精干力量分三组18人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督促和指导相结合推进负责乡镇的各项工作,全面掌握全县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11月组建4个检查组,对抽中检查的4个普查小区实地入户开展了全县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全程跟踪在清查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把关,全程参与。七是成立了由16人组成的清查业务审核编码工作组,保障统筹全县清查单位行业编码和审核工作组按时高质量推进。八是认真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在风情园广场制作固定标语,滚动播放经济普查口号、县融媒体中心开展专题报道,适时上报五经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及宣传产品,传播普查知识,提升网络宣传效果,助力“五经普”清查工作顺利组织实施。

6.加强分析研判,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决策服务。我局密切关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实时监测重要指标数据,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充分运用数据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二是强化信息服务。我局始终坚持把《统计年鉴》、《绿春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公报》、《绿春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等作为统计服务产品,定期编发。向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每月定期整理统计月报,报送县委、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为全县各项指标数据参考查询提供权威资料。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撰写了一批有价值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截止目前,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信息50余篇,《绿春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下发195份,《绿春县2022年度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下发130份。

7.规范业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情况。一是制订印发了《绿春县住户类调查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辅助调查员全过程管理,充分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在住户调查工作中重要作用;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数据审核,加强对住户调查平台监控,运用平台监控功能,严格按照省、州调查队“日清、周审、月结”要求,对账页数据和问卷进行精细审核上报,对记账不及时、漏记的及时予以提醒,做到对存疑数据及时通过实地入户、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并认真使用《审核查询记录本》规范操作;住户调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县级做到每季每个调查点至少访户1次,平时采用入户和电话访问相结合,对问题较突出的点随需随入户指导,辅调员做到每月不少于4次入户指导的方式提高记账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工业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法规股、投资贸易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办公室、执法监察队,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绿春县普查中心,不参与独立核算;

2.绿春县地方统计调查队,不参与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决算编报单位名称“绿春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52万元,占总收入的95.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0万元,占总收入的4.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9万元,增长2.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2万元,增长2.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8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绿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增加;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记账补贴增加;农业农村畜禽监测等其他收入增加。

2023年与2022年收入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3年收入

2022年收入

差异

原因分析

合计

3757209.27

3669261.96

87947.31

————

2010501

行政运行

2432285.26

2925187.65

-492902.39

2023年四季度退休人员3名

201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9200

143080

136120

其一2023年新增五经普专项普查活动;其二2023年下半年新增1个事业人员。

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

152930.19

0

152930.19

2023年新增五经普专项普查活动

2010508

统计抽样调查

75280

99080

-23800

2023年除常规的住户调查,无大型抽样调查工作。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000

4000

2000

2023年四季度退休人员3名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2931.2

287843.36

35087.84

2023年四季度退休人员3名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954.16

0

4954.16

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80801

死亡抚恤

8205

0

8205

新增科目,遗嘱生活补助1名李斗牛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2230.08

153355.72

18874.36

因2023年9月新增1个事业人员。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6522.38

0

16522.38

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24893

19988.23

4904.77

随着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和脱贫县农村监测工作的重视,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7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51万元,占总支出的94.40%;项目支出20.8万元,占总支出的5.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9万元,增长2.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5万元,下降1.09%;项目支出增加11.84万元,增长132.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绿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督导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记账补贴支出增加;农业农村畜禽监测等其他支出增加。

2023年与2022年支出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3年支出

2022年支出

差异

原因分析

合计

3713047.37

3633174.65

79872.72

————

2010501

行政运行

2412299.2

2889100.4

-476801.2

2023年四季度退休人员3名

201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9055.29

143080

135975.29

其一2023年新增五经普专项普查活动;其二2023年下半年新增1个事业人员。

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

152930.19

0

152930.19

2023年新增五经普专项普查活动

2010508

统计抽样调查

51248.87

99080

-47831.13

2023年除常规的住户调查,无大型抽样调查工作。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000

4000

2000

2023年四季度退休人员3名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2931.2

287843.36

35087.84

2023年四季度退休人员3名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954.16

0

4954.16

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80801

死亡抚恤

8205

0

8205

新增科目,遗嘱生活补助1名李斗牛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2230.08

153355.72

18874.36

因2023年9月新增1个事业人员。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6522.38

0

16522.38

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3%。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有:专项普查活动15.29万元、统计抽样调查3.01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0%。与上年相比增加7.2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准备并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大型专项普查活动,而2022年无大型普查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5.8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92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5.29万元、统计抽样调查1.8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出行受限制来指导工作的人员接待较少;二是本着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准备并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大型专项普查活动,上级开展指导工作比去年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统计局、州调查队下县调研督导、专项抽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其一2023年准备并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大型专项普查活动,而2022年无大型普查工作;其二2023年四季度提高了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补贴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普查、抽样普查、统计监测等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0万元,固定资产13.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2010504款—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10508款—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20105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111



附件【绿春县统计局202411210851392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