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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zfbgs/2024-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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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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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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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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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州、县党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绿春、法治绿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全县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县法学会。
(8)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委政法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主线,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追求,以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绿春”为目标,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强边固防、普法强基补短板、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安定的社会环境。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推动政法工作。一是组织领导系统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考虑,先后8次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纳入议题讨论研究,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强边固防工作等会议。二是目标责任具体化。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2023年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就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评先争优干部考评等向县委政法委征求意见46次,涉及1927人。
(2)突出强边固防,着力筑牢边境安全屏障。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高位推进强边固防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及各种专题会议共10余次,及时安排部署后疫情时代强边固防工作。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契机,进一步健全强边固防体系、深化专项打击整治、加强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
(3)突出防范化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深化平安绿春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全面落实综治各项工作措施。一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印发《绿春县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提升全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聚焦“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目标,推进信息网络领域、自然资源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建设领域、边境治理领域、文化旅游领域整治工作。三是持续抓好“五项攻坚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打击力度,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最大限度 压缩违法犯罪空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2023年,授予绿春县骑马坝中学等70所学校(幼儿园)为2023年绿春县县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四是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乡镇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统筹推进乡镇矛盾纠纷调处管控工作。五是持续推进命案防控专项行动。着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重点物品管控、法治宣传和道德约束等“六项措施”,全面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重点对易引发命案的婚姻家庭纠纷、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等开展排查调处。
(4)聚焦强基层补短板,着力夯实平安绿春建设根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紧盯“三下降一扭转”指标,按照省、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高标准推进实施,出实效、见实绩。二是建强法治队伍。组建9支75人的县级专项普法工作队、乡镇“带不走的普法宣传队”、县级各成员单位的宣讲队以及372人“法律明白人”,进村入户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丰富宣讲方式。聚焦“通俗易懂”,利用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建立“绿春法治宣传资源库”,推出线上普法品牌《东仰警方》《绿法双语微讲堂》《跟着阿皮所长学法律》普法栏目,打通普法与少数民族群众最后一公里。
(5)突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本领的政法队伍。一是抓实警示教育。坚持通过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今年以来,讲授廉政专题党课2次,召开政法系统教育整顿警示教育1次,开展政治轮训1次,到拘留所开展警示教育1次,学习省州县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1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二是抓实主题教育。2023年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县政法系统开展理论研讨7次,参与现场教学3次,邀请专家专题辅导1次;广大政法干警以党支部以单位进行了69次集中学习;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举办读书班8期,开展主题党日31次,讲授专题党课26次,送教上门509人次,举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村万乡”宣读活动16次。确定调研课题5个,开列了为民实事清单10个,深入基层调研14次,解决问题11件。2023年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县政法系统梳理问题5项,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8项,制定长效机制1项。
2.下一步工作计划
(1)突出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点,建立国家安全防护体系和运行机制,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战。
(2)突出防范化解边境管控风险。健全完善五项机制,全力打造好强边固防的升级版。
(3)突出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一是持续抓好“五项攻坚行动”。二是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动。三是持续深化八类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四是坚决打好命案防控攻坚战。
(4)着力深化法治绿春建设。着力抓实抓好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精准务实普法专项行动,实现“三下降一扭转”目标。
(5)着力锻造全面过硬的政法铁军。坚持政治建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务思想作为政法干警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 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将“两个维护”融入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干部政治历练、业务训练、实践锻炼、斗争锤炼,全面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三种本领”,提升法律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对敌斗争、科技应用“五种能力”。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制度,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属于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是: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其中:行政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含行政工勤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事业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含行政工勤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2023年12月19日批准退休的)。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5)
说明: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3.44万元,增长187.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3.44万元,增长187.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规定,2023年我委增加2030608款边海防资金86.157万元、2049999款152.30万元、2299999款其他支出60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导致收入增长过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05万元,占总支出的33.37%;项目支出850.85万元,占总支出的66.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的32.94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3.44万元,增长187.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53万元,增长3.78%;项目支出增加817.91万元,增长2482.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县财政通知,厉行节约,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按照比例压缩,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根据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规定,2023年我委因2030608款支出86.15万元、2049999款支出152.30万元、2299999款其他支出600万元,导致项目资金支付量变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85万元。其中:一般项目支出23.46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27.39万元,因具体项目涉密,故不作。基本建设类项目本年支出827.39万元比上年32.95元增加817.91万元增加2482.27%。主要原因是:我委完成了特定项目运维保障设施的支付,2个项目实现了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支付量变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33.44万元,增长187.94%,主要原因是我委完成了特定项目运维保障设施项目款的支付,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266.15万元在职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74.37万元,用于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及因工作需要、划转各乡镇、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和普法强基工作的经费;12.4万元的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宣传费支出等业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8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运维保障设施的保障经费。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运维保障设施的保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缴纳和职业年金的记实。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职工的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6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9%。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运维保障设施的保障经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万元,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万元,决算为10.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完成年初预算的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委机关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工作餐位0.43万元。省、州级机关开展督查、检查、指导业务及乡镇单位开展对口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万元,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采取对公务车辆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室统一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既保障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控制车辆运行成本,但是现有的2辆公务用车购置年限较长,全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老化,维修费用逐年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餐数和陪餐人数,2023年接待了15批次,76人次,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也比上年有所下降。以上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只完成预算数的10.75%。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2万元比上年的9.57万元增加1.63万元,增长1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7万元,增长2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55.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但由于车辆使用年限长达十八年以上,设备老化,维修费用日增长;二是2023年主要用于省、州级机关开展督查、检查、指导业务及乡镇单位开展对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控制接待餐数和陪餐人数,相关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总体保持了“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但幅度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展普法强基工作、强边固防工作、平安绿春、普法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主要用于平安绿春建设、综治维稳、扫黑、强边固防、专项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到单位调研、检查、督导工作和各乡镇部门到我委对接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3万元,比上年减少37.80万元,下降33.68%,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原因分析主要是:年初预算本年度委机关的工作经费,有部分工作经费没有直接下划到本单位,因财经纪律规定,单位的经费因为不能实行二次转拨,经费指标直接拨付到各级开展工作的实施部门,由实施部门直接负责管理。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平安绿春建设宣传及电信诈骗工作、普法强基工作、维稳信访、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和无命案工作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7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4万元,固定资产55.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9.1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112002290378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