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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zfbgs/2024-0003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101000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红十字会工作职能,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履行红十字工作职责和法律监督。

(1)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听取“各单位理事”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汇报;

(2)组织州、县红会代表组成人员进行视察;

(3)进行执法检查、工作检查;

(4)专题调查;

(5)组织会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实施个案监督;

(6)组织代表培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绿春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红十字会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广泛开展募捐筹资活动,着力实施人道救灾、救护、救助,为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抓实核心业务工作。紧紧围绕部门职责和中心工作以及突发情况,调整救助方向,精准开展“三救三献”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继续与绿春仁华医院沟通协调,争取到医疗救助金6万元,救助弱势群体患者482人次。二是扎实开展爱心活动。积极主动协调县内外爱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奉献爱心,回馈社会,年内共募捐款物125.4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2023年培训红十字初级救护员191人,普及救护知识12147人次。四是积极参与推动医疗事业工作。2023年招募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15人,采样15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56人。五是切实开展网络筹款活动。切实开展“博爱绿春·绿美家乡”和 “博爱红河” 网络筹款活动,共筹款2371674.19元(含腾讯配捐)。其中,“博爱绿春·绿美家乡”网络筹款1036027.86元,活动取得了全省第6名。“博爱红河”网络筹款1335646.33元,活动取得了全省第2名的好成绩。

(二)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是红会的基础性工作,我会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年内发展基层组织2个,团体会员单位3个,成人会员243人,招募注册志愿者36人。

抓实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呼吁广大志愿者和全县干部群众全力参与乡村振兴,扎实做好募捐款物接收、分发及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积极开展“博爱送万家”等人道救助活动,实施“博爱家园”项目、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防盲治盲万人复明工程、“小天使基金”等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抓实宣传发动工作。持续加大《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防震减灾日”、“5.8红十字日”、“世界艾滋病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红十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红十字会影响力持续扩大。

抓实从严治党工作。县红十会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抓实,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加强党的新理论新思想学习。县红十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始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红十字会干部队伍,不断增强红十字会服务群众、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找准立足点,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分办、核稿等;开展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起草县红十字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年度工作会议等会务工作;统筹安排机关应急值班;牵头负责本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对各乡镇红十字工作的综合考核;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和联络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公务接待等日常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普法、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负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红十字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红十字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负责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会员管理、会费收缴,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筹备工作;做好理事、常务理事联络服务工作。

(三)赈济救护部。负责救援、救灾、人道救助、艾滋病预防与关怀、参与养老服务工作;负责人道救援救助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负责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等工作。

(四)筹资与财务部。负责筹资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筹资,不断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好捐赠款物和财务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在2023年本单位由于机构调整,调出2名事业人员,调入1名行政人员。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绿春县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95万元,下降2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5万元,下降21.2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2022年减少13.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机构调整,只有两个行政人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95万元,下降21.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5万元,下降21.24%;项目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2022年减少13.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机构调整,只有两个行政人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95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薪资福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0%。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养老保险等福利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万元,比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100%,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设立新的办公室的办公费、购买办公设备、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3.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万元,固定资产2.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101111



附件【绿春县红十字会2024120309062498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