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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tyjrsw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301000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管理和维护烈士纪念设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拥军优抚工作,全力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一是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力度。2023年,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共663人,共发放优抚补助金407万元;民兵民工625人282万元。医疗救助92人次,12.08 万元。二是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期间,深入驻军驻警、重点优抚对象、军休人员、困难退役军人等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累计走访慰问驻军驻警及边防派出所21家、重点优抚对象1303人次,折合资金共34.96万元。三是常态化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提升申领发放效率和运用效益。发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1876张。四是协调县内企事业单位为持有优待证人员提供优待、优质、优先服务,继续与银行、石油、保险、住宿餐饮等行业签定优惠协议,4家“军人驿站”、中国石油优惠加油、中国人寿赠送退役军人1年期“防癌抗癌专属保险服务”优待项目落地实施。五是常态化开展立功送喜报活动,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让军人及其军属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在全社会树立“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鲜明导向,鼓励更多有志青年扎根军营建功立业。送立功喜报51份。

2.强化就业创业,认真抓好移交安置工作。一是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调查,摸清退役军人在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国有企业、自己创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等就业创业情况。加强与州局、县人社局等工作汇报和对接,拓宽退役士兵的就业渠道。二是接收春、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1名,参加云南省教育技能培训资格20人。退役军人申报创业贷款4人,金额70万元;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89.1万元。开展退役军人返乡欢迎仪式暨岗前教育培训会。三是积极推进移交安置工作。实行退役士兵报到“一站式”服务,对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对工作流程一次性讲明。协调县人武部、组织部、人社、农行等相关部门,现场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党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接续、退役金待遇发放等工作,51名退役士兵报到手续一次性快速办理。全面推行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完成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6名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安置率100%。

3.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抓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严格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政策法规,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大力宣传和弘扬英烈事迹,与县史志办协同完成《红河英烈大典(1928—2021)》绿春卷编纂工作。周密部署2023年烈士祭扫组织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平稳有序。做好清明节等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全县党政机关、驻军驻警、学校、烈属以及社会各界等前来悼到绿春县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祭扫陵园共605人次,其中社会各界564人次,烈士家属41人次。9月30日以“弘扬英烈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绿春篇章”为主题开展绿春县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级领导、县级各单位及驻军驻警、人民团体、学生共41家160人参加公祭日活动。扎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进行了修缮维护。为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申报项目,计划投资概算2100万元,已由省发改委报送到国家发改委。

4.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抓好权益维护工作。一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2023年度红河州“最美退役军人”“服务退役军人最美志愿者”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和政策宣传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广大退役军人在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政治上关怀,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常态化联系走访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在春节前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为13名困难退役军人送去价值3000多元的节日慰问品。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所属单位2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绿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绿春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3.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92万元,下降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92万元,增长2.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调标,故财政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4万元,占总支出的19.51%;项目支出1162.07万元,占总支出的80.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92万元,增长2.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27万元,下降28.31%;项目支出增加150.19万元,增长14.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新增1名公务员,2023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比2022年提高,且2023年年初预算优抚对象配套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等,做决算的时候放在基本支出类,2023年年初预算优抚对象配套资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放在项目支出类,所以比2023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2.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优抚对象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92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民兵民工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4%。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15.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烈士祭扫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2万元,比上年减少37.11万元,下降42.59%,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创建双拥城,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8.70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2056万元,固定资产20.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301111



附件【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1121104509174202412021019247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