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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scjdglj/2024-0001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401000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督促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营商环境有新改善一是优化服务,提升质效。2023年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问题1960余个。二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2月止共有经营主体22507户(净增5384户,完成目标任务数3384户的159.1%)。其中企业2672户(净增1095户,完成目标任务数945户的115.87%);个体工商户19554户(净增4284户,完成县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439户的175.65%,已超额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农民专业合作社281户,净增5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107户,比上年增长62.6%;“个转企”240户(净增238户,完成目标任务数191户的125.65%)。

2.监管体系有新探索一是加强民生领域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强化行刑衔接,持续做好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巡查和保供稳价工作持续开展教育收费水电气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加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力度;加强“两品一械”监督执法,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5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592家次,出动车辆56台次,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7件。二是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持续提升12315平台处理效率和调解成功率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共接消费者投诉举报88已调解处置办结87办结率99%解答消费维权知识咨询服务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1万元;三是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把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监管有机结合,通过线指导、集中指导、电话指导、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完成“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方案73个(总计73项)、市场主体年报11966户(2022年需报送年报12940户,报送率92.47%),排名在全州前列,经验做法被省市监局进行通报表扬。对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市场主体进行摸排采取引导改正违法失信行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等措施,累计纠正违法失信行为324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868条;四是推行柔性执法。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首违”市场主体,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形成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监管模式,目前,给予“首违不罚”市场主体20家。

3.安全监管有新举措。一是严格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两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4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13家次、网络售药平台28家次,查处涉嫌“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7起,超额完成州级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每季度深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家设备63台,发现安全隐患5家,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6人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户477户次、餐饮经营户629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96户次、学校周边食品销售经营户102户次。同时积极开展学校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已完成校园食品安全抽检任务77批次,不合格3批次(饭碗,阴离子洗涤剂残留超标),已核查处置完毕。四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发放《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提示倡议书》及制止餐饮浪费标识700份。五是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协县人代“两会”、高中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六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完成国抽、省抽、州级地抽任务,扎实开展县级地抽任务,年内已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55批次,食品快检157批次。

4.质量强县有新成效。一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领域执法稽查,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农资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产品质量案件4;二是提升质量发展服务水平。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产业质量提升”活动3期146人;三是推进知识产权发展运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保护、运用等系列活动5期。2023年有效注册商标数为436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9件,同比增长7.1%%,申请商标93件;全县现有有效专利68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64件,外观设计专利4件;2023年完成版权作品登记219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12件,同比增长1188.2%;获批授权使用“绿春黄连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口令企业2家、获批“绿春黄连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3家;“绿春黄连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主体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万元;组织开展“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活动4次检查实体经营店160家,发现侵权行为2,已责令整改完成。

5.执法监管有新突破。一是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巡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等800余家次,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200余人;二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漫画、面对面介绍,设立12315举报投诉箱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方式。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0余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3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余份,非法集资宣传手册300余份;三是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和“两烟”打假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冷冻食品经营户30户次,重点检查进口冷冻食品进货渠道、检验检测情况,发放反走私宣传手册300余份,张贴反走私海报12张。四是开展禁毒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和娱乐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经营使用药品的企业及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6家,医疗机构7家。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材料、药品类禁毒宣传100余份,签定禁毒承诺书20家。五是开展反恐怖和缉枪治爆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爆物品、特种设备、射钉枪、射钉弹等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经营户15户次、加油站10户次、烟花爆竹经营户5户次、五金经营户12户次,签订承诺书24家。六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非法出售党和国家领导人肖像挂历、淫秽色情书刊等为重点,检查出版物市场及摊点16家次、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店20家次、物流快场所10家、车站1处、网吧10次,有效地净化了全县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七是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工作。以涉及金融个体工商户、企业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企业、个体经营户20户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八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九是开展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欺骗、误导性商业活动,侵犯军人军属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共排查检查个体工商户、企业等36家次。十是加大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我县辖区共有网站经营户49家、微店16家微信小程序16家、微信公众号20家、抖音网络主播20家(人)拼多多1家、绿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共有外卖平台3家(入驻电商经营户349家)、美团外卖(入驻电商经营户97家、骑手12人)、饿了么外卖(入驻电商经营户98家、骑手7人)、嘀达外卖(入驻电商经营户154家、骑手7人);抖音、快手、直播(人士)20人,其中:直播带货5人,累计辖区网络经营电商备案27户。成功调解网络消费纠纷2起,挽回经济损失162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绿春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绿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绿春县消费者协会)、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1个垂管机构: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9个派出机构: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三猛市场监督管理所戈奎市场监督管理所牛孔市场监督管理所平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半坡市场监督管理所骑马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水沟市场监督管理所。

垂管机构和派出机构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11532531MB0Q971764。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0人。其中:行政编制 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人),事业编制 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4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5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车辆编制 8 辆, 在编实有车辆 8 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已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70,704.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9,740.27元,占总收入的97.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964.58元元,占总收入的2.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3,729.80元,增长18.6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人员晋升职级、调动等;2023年收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党建活动室建设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6,648.54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人员晋升职级、调动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227,131.26元,下降951.00%(2023年收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党建活动室建设工作经费)。

二、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95,738.5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0,915.57元元,占总支出的96.50%;项目支出374,823.28元,占总支出的3.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0,375.28元,增长18.3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人员晋升职级、调动等;2023年收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党建活动室建设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4,247.67元,增长16.4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人员晋升职级、调动等);项目支出增加206,127.61元,增长122.19%;2023年收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党建活动室建设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0,915.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19,455.23元,占基本支出的8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5,461.75元,占基本支出的11.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4,823.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绿美城市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党建活动室建设,食品、药品抽样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9,740.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上年相比增加1,446,648.54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人员晋升职级、调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24,14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552,619.98(人员经费6,434,755.22元,公用经费1,117,844.76元),项目支出174,832.28元

2.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8,4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477,520.44元,公用经费10,91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54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2,6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13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456.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6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13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456.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6,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仅为年初预算的65.6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无。

2.购置公务用车无。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查、检查。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461.76元,增加344,433.84元,增长44.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临聘人员、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费用及保障机关运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557,042.20元,其中,流动资产93,502.04元,固定资产4,463,540.16(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净值),在建工程0(净值),无形资产0(净值),其他资产0(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150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0元;固定资产增加127,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401111



附件【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2024112002074157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