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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whhlyj/2024-0000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5901000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二)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实施重大文化民生工程。(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五)负责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快推进阿倮欧滨森林公园、腊姑梯田、桐株梯田景区建设。

2.集中力量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以绿春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开发为主体,打造“生态哈尼城”旅游品牌,让“哈尼神话”、“梯田魂”、“天下第一长街古宴”、“矻扎扎节”充分展现其独特魅力和吸引力。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抓好送文化下乡活动,办好“百姓大舞台”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织文化志愿者走社区、进农村,开展艺术培训和演出等公益活动,进一步增强文化志愿服务的影响力。

4.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引领,围绕民族团结、强边固防、乡村振兴、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等现实题材和特色题材,组织创作一批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小说、书画、摄影、民族歌舞、民间文艺、微电影、微视频等精品力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文物非遗股、智慧旅游与对外交流合作股、资源开发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所属单位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批复单位,5个单位分别是:

1.绿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绿春县文化馆

3.绿春县图书馆

4.绿春县博物馆

5.绿春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3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嘱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77万元,占总收入的96.3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83万元,占总收入的3.6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62万元,增长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88万元,增长16.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8.26万元,下降70.7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绿春县民族文化振兴等项目;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度上级拨付的项目资金及重庆大学捐赠我局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8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28万元,占总支出的82.65%;项目支出240.70万元,占总支出的17.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97万元,增长12.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87万元,增长14.93%;项目支出增加2.10万元,增长0.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绿春县民族文化振兴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图书馆维修维护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70万元,主要是博物馆3A级景区提升改造、送戏下乡、文艺精品创作、非遗传承人补助、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等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99万元。主要是绿春县阿倮欧滨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费支出,目前项目方案设计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6%。与上年相比增加183.88万元,增加16.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绿春县民族文化振兴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5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6%。主要用于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等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及重大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主要用于民族文化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02%,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决算为0.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98%,完成年初预算的58.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增长5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调研和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工作和业务对接次数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文旅工作调研、送戏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调研、3A级旅游景区评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73万元,比上年增加165.25万元,增长440.8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产生的大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本年度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887.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0万元,固定资产847.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7.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680平方米,账面原值121.3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5901111



附件【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11201133342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