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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nynchkxjsj/2024-0000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601000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4号),设立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绿春县畜牧兽医局、绿春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

(一)划入原绿春县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承担的发展生物产业工作职责。

(二)划入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

(三)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四)加强对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责。

(五)根据国家、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含生物药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稳产保供抓好农业生产。一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严格党政同责要求,落实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等全环节责任,推进“良种、良田、良法、良机、良制”配套组合,因地制宜打好粮食增产“组合拳”。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0.59万亩、产量11.336万吨,全力抓好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试点开展水稻旱作1000亩。扩大大豆油料生产。完成大豆播种面积24048亩,完成率100%,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235亩;完成油料播种面积18301亩,完成率100%。深入实施藏粮于地,建设2.2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有序推进新增乱占耕地建住房排查工作,从严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完成耕地流出整改1.66万亩。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落实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积极培育农业企业。完成农业企业注册987户,完成目标任务757户的130%,成功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户、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2户;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82家,其中省级示范社3家、州级示范社2家、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86家;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50家,新增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累计4家)。申报茶叶、胡椒2个省级专家工作站(暂未批复),稳步推动“绿春玛玉茶(初步达成地标申报授权商谈)”“绿春胡椒”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引进陕西林业集团探索林药共生项目。三是聚力茶产业发展。坚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着力提升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开展玛玉茶树良种选育登记(国家茶树品种登记)前期对接工作,系统解析玛玉茶种优势特点及形成机理,着力打牢品牌化基础;2023年新增取得SC认证5家(累计15家),有序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工作,14家企业已认证21个产品,申报州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35家茶企、53个产品;顺利举办开采节、斗茶大赛、长街宴等系列茶事活动,参加云品入浙、上海市松江区茶产品展销、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2023年西部乡村振兴博览会暨东西部协作成果展、南博会、茶博会等活动,建成绿春茶体验馆和茶叶交易市场,“三茶”融合发展逐步深入。

(2)突出保护利用抓好农村生态。一是加快乡村建设步伐。积极谋划“千万”工程,修改完善“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抓好村庄分类规划编制,累计完成8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持续集中打造10个“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建成2个省级绿美乡镇、4个省级绿美村庄、66个州级绿美村庄、80个县级绿美村庄。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压茬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完成公厕改建18座、户厕改建任务4000座,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2.05%,自然村规范化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处理率达82.08%以上;全县累计清理村庄生活垃圾4107吨,水塘833个,排污沟渠895公里,淤泥615.8吨。聚焦70%户厕覆盖率目标,提前谋划2024年5000座户厕任务(规划3500座,申请增加到5000座)。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6%,废旧农膜回收处置112吨,积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替减化肥技术。完成田间试验4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75万亩次,推广应用有机肥1.3万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样本采集6个,严格管控内耕地措施实现全覆盖。四是稳定农村生态系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健全用地养地耕作制度,推动农业节水控水工作,引导群众树牢“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生态是农业增值的最大空间”理念,探索推动农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实行禁渔期的公告》,明确禁渔范围和禁渔时间(每年3月1日0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3)突出效能提升抓好农民生活。一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村居民种养水平,提升产出效益,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农增收,9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村均达到10万元以上;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2487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2万元、中央农牧民补助奖励609.1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5万元,确保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到户。2023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89元、同比增长9.0%。二是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综合水平。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专题培训1期。切实用党建“绣花针”穿起治理“千条线”、用干部“真作为”赢得群众“满意度”。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最美家庭”等示范创评活动,集中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红黑榜等治理方式,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推动乡风文明迈向新台阶。引导激发群众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打造了平河村、冲头村等一批示范村,平河镇平河村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4)切实抓好“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认定工作。切实抓好“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申报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骑马坝乡 胡椒产业);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2个(骑马坝 胡椒产业、大水沟 茶叶产业)、“一村一品”专业村26个;州级“一村一品”专业镇4个(骑马坝 胡椒产业、大水沟 茶叶产业,大黑山 橡胶产业、半坡 橡胶)、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70个。

我县7个边境村已申报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分别是:半坡乡二甫村委会(橡胶)、平河镇平河村委会(生猪)、平河镇新寨村委会(八角)、平河镇车里村委会(八角)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茶叶)、平河镇大头村委会(草果)、平河镇折东村委会(橡胶)。

(5)强化科技服务促增收

一是发挥好科技特派团专家作用。截至目前,科技特派团共到现场技术指导12批次,覆盖全县9个乡镇,对农科局技术人员、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开展技术培训10期200余人次,建言献策30余条。成功引进云籼650、巨人稻等15个小品种,实施杂交水稻示范基地20余亩;引进浙江省新昌县熠琪茶业有限公司,计划实施乌牛早、龙井早黄茶等优质茶树品种;着力推动肉鸡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同发展,提供鸡苗15600羽,其中高脚麻鸡10000羽,茶花鸡5600羽。建立了半坡乡和大水沟乡2个橡胶病虫害监测点,严密监测防范白粉病统防统治,指导季风性叶病和割面条溃疡病防控300余亩;攻克县内梯田红米提纯复壮技术难题,指导解决蜜蜂春繁速度慢、巢虫危害、采蜜期蜂群群势弱、成熟蜂蜜生产技术等问题4项;推广中蜂健康高效饲养、人工育王、中蜂活框饲养3项技术。

二是加强行业部门技术服务指导工作。2023年县农科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国家科技特团水稻组、在半坡乡、平河镇、大兴镇、三猛乡开展优质稻、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200亩、筛选出适宜当地种植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水稻品种;在大兴镇开展水稻旱作示范点1000亩、探索水稻+种植模式;在平河镇略马村委会开展水稻提纯复壮等工作。1-6月科技特派员共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6期629人次,培训内容为胡椒种植加工、生猪养殖、肉牛养殖、黄连鸡养殖、铁皮石斛种植加工、农产品种植加工、茶叶种植加工、香蕉种植等技术。截至8月3日,组织开展各类农技培训16期共927余人,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4期,杂交稻旱作技术培训5期,现场开展播种、育秧、田间管理等技术培训和指导450人次以上。开展茶产业技术培训16期684人次,其中茶园管控技术8期360人次,评茶员1期24人次,茶旅融合田园综合体项目培训1期37人次,茶叶质量标准、精深加工培训3期148人次,茶艺培训2期56人次,绿色有机认证知识培训1期59人次。

(6)抓好科技引领发展工作。一是抓好督促指导科技项目实施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目前正在实施的科技兴边富民专项《绿春县天然橡胶产业提质增效示范推广项目》的建设工作。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依据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科技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指导,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进度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督促企业设立专账,经费进行专管,资金进行专用,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二是抓好到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州科技局《关于省级涉农项目到期验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到期的《绿春县三猛乡巴德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收集验收材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督促企业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该项目于2023年4月13日在州上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通过。三是督促指导我县纳统规上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网上统计填报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纳统规上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网上统计填报工作。截至3月10日,我县6家纳统规上企业网上共完成填报研发经费(R&D)投入1390.7万元(国家统计认可数据790.8万元),完成研发经费(R&D)投入强度0.2%(国家统计认可数据0.13%)。四是组织推荐申报2023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2023年我县培育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即南哀牢山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县兴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家,即绿春县大水沟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兴龙紫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培育入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绿春县大水沟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五是做好科技人才引领发展工作。组织开展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技术培训工作。共组织开展培训23期2500人次,培训内容为胡椒种植加工、生猪养殖、肉牛养殖、黄连鸡养殖、铁皮石斛种植加工、农产品种植加工、茶叶种植加工、香蕉种植、中药材种植、红米加工、红米线加工、蜜蜂养殖等技术。六是组织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2023年,我县共认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员34名;2024年,我县共组织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59名。七是组织推荐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2023年我县组织企业与专家申报专家工作站2家,其中省级1家,即云南省汪东风专家工作站 、州级1家,即红河州邬华松专家工作站。

(7)农培中心(农广校)工作。一是组织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2023年,共累计组织开展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75期4539余人次;二是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工作。截至目前,组织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50人(经营管理型55人、专业生产型95人),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45人。

(8)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一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经营行为。种子销售市场主要检查经营主体资质、种子标签、种子质量,农药销售市场主要检查质量和标签、是否有禁限农药、是否有省州监督抽查通报的不合格农药,肥料销售市场主要检查登记证和标识、是否有省农业农村厅通报的2023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兽药销售市场主要检查是否有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购销记录不完整等情况,饲料销售市场主要检查经营企业(门店)经销资质和存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营过期、变质饲料,是否存在饲料拆包、分装经营等行为。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排查农资经营户492家,整治农资经营户不符合要求42家(其中农药经营户35家、饲料拆包销售户17家),下达了1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办理完成农产品、农药、饲料案件26起,其中一般案件7起(农药案件5件,兽药案件1件,饲料案件1件),简易程序案件19件(农产品案件2件,农药案件10件,饲料案件7件),处罚没款人民币21137元,没收销毁饲料1680千克,没收违法农药产品135.73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820元,货值金额12300元。二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农机作业场地、田间道路,开展拖拉机、农耕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建立与交警信息互通机制和拖拉机违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定期向交警大队报送全县拖拉机、驾驶人员以及注销拖拉机等信息,协助公安交警大队查处拖拉机驾驶员违法行为。通过短信、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当前的变型拖拉机管理政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将安全操作知识等技术进行现场讲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全县拥有各类拖拉机59台(大中型拖拉机38台、手扶拖拉机19台、小型拖拉机2台),持有拖拉机驾驶证1238人,审验拖拉机驾驶证66份,注销变型拖拉机59台,签发安全生产责任书117份,检验通知书117份,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600份,纠正违章12人次。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23年上级安排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979份,其中定量291份,定性1688份,已全面完成检测任务,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同时,配合省农产品抽检工作组开展农产品取样、制样工作,共取样24个批次,制样96份。四是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核实和上报省州反馈的疑似大棚房图斑,调整充实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和落实绿春县从严排查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农业大棚41个,其中备案31个,未备案10个,未发现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情况。五是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针对农资经营户、种养殖户,认真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提升服务对象政策法律水平。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传、现场讲解等形式,共培训498人次,其中农药经营户118人次,种子经营户69人次,农机操作员128人次,肥料经营户39人次,兽药经营户54人次,规模养殖场人员60余人次,屠宰场人员30余人次。

(9)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张贴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科学用药常识宣传挂历240份,宣传挂历宣传挂图200份,禁限用农兽药公告182份,发放张贴缸豆绿色防控挂图40余份。二是严把农业投入品关。全县共监督检查农兽药经营户72家,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48个,发放张贴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科学用药常识宣传挂历219份,宣传挂历宣传挂图154份,禁限用农兽药公告180份。三是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县乡村建立了检测、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向4镇5乡印制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胸牌9个,农产品质量协管员胸牌92个,发放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工作手册101本,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1350份,发放禁限用兽药名录1350份。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真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加大农产品快速检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认真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定量检测115批次,其中:县级风险监测15批次,企业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年检及对合格证主体开展随机抽检样品23批次,绿春茶风险监测委托抽样77批次,完成水果蔬菜快速检测1336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五是加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县内65家种养殖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库,与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0余份。六是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认真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农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截至目前,我县9个乡镇均设立了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点,全县22家生产主体已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发放并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790张。七是加大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要求县内“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必须注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目前,县内已有5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9个乡镇均已建立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账号和重点农产品信息采集内部账号,共采集重点农产品信息40余条。

(10)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春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了前期畜禽存栏摸排统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场(户)防疫监管、重大动物疫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强制免疫注射口蹄疫猪9.42万头(次)、牛1.738万头(次)、羊1.21万头(次),免疫注射禽流感106.64万羽,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1.21万头,做到应免疫尽免,完成应免疫数的100%。二是切实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每季度动物疫病流行学调查监测3个乡,每个乡2个村,每个村20个农户,结合我县实际抽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场点及流通渠道每季度各1次,根据重点疫病流行规律、死亡率、流行趋势和防治工作进行抽查和综合分析,同时对越南等周边国家的疫情动态进行严密监控。第三季度监测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均未发现临床病状。平河镇发生一起牛出败,急性死亡两头,后发病的三头得到及时救治,紧急免疫60头,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三是开展人畜共患病布鲁氏菌病送检监测。完成了牛、羊血清190份的采样送检工作,经州级检测,我县所送检的190份牛血清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从检测结果来看,目前我县布病发生为风险低区。四是开展畜禽产品风险监测。9月15日完成市场猪肉6份和鸡蛋3份样品的送检任务,主要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13类磺胺类药物,送检的9份样品监测结果全部合格,暂未发现畜禽产品风险的存在。

(1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动物产地检疫方面,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率;重点抓好了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工作,全面实现了无纸化(动物B)电子出证。全县共产地检疫畜禽39106头(只),其中猪34290头,鸡4801只,牛12头,猫2只;犬1只;产地检疫受理率、开展率都达100%。屠宰检疫方面,一年来,绿春县盛吉食品有限公司共屠宰生猪34866头,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官方兽医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11507张34866头份,检出不合格病害猪22头2841千克,所检出的不合格病害猪肉,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电子出证率达100%,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二是强化“瘦肉精”监督抽检,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一年来,屠宰环节“瘦肉精”累计抽检95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为100%。三是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调运监管。严格落实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监管制度,并对全县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备案登记活畜禽承运车辆49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跟踪系统。加强对畜禽调运查证验物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加强对屠宰场、农贸市场、公路等监督检查,一年来,共出动官方兽医465余人次,出动车辆30余次,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贩运户700余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非法调运经营动物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绿春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2. 绿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 绿春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绿春县茶叶技术推广站)4. 绿春县植保植检站5. 绿春县畜牧技术推广站6. 绿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7. 绿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8. 绿春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绿春县农业信息中心)9. 绿春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绿春县分校、绿春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10. 绿春县农机技术推广站(绿春县农机培训站)11.绿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2. 绿春县渔业管理站13. 绿春县种子管理站14. 绿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绿春县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15. 绿春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所属单位0个。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8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1.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2.68万元,增长71.01%。主要原因是中央耕地地力资金的增加2467万元,中央实际种粮食一次性补贴232万元。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2.68万元,增长71.01%;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18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04万元,占总支出的19.07%;项目支出7430.81万元,占总支出的80.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12.68万元,增长71.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5万元,增长0.79%;项目支出增加3798.93万元,增长104.60%;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4万元,增加0.79%;增加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914.53万元,增长111.58%;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45.8万元。中的其它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增加45.8万元。农林水支出:一般行政事务支出2022年是25万元,2023年一般行政事务支出43.15万元。增加18.15万元。2022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35.17。2023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45.53万元,减少89.64万元下降111.58%;2022病虫害控制54.83万元,2023病虫害控制13.42万元,减少41.41万元下降75.52%;2022年执法监管0.5万元,2023执法监管2.27万元,增加1.77万元增长75.52%; 2023年防灾救灾减少34万元;2023年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31.99万元;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2841.04万元;2023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94.12万元。项目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中央耕地地力资金的增加2467万元,中央实际种粮食一次性补贴232万元。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21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1.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30.8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其它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增加45.8万元。农林水支出:一般行政事务支出43.1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45.53万元;病虫害控制13.42万;执法监管2.27万元; 2023年防灾救灾减少34万元;2023年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31.99万元;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2841.04万元;2023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94.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3.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917.53万元,增长74.53%,主要原因是中央耕地地力资金的增加2467万元,中央实际种粮食一次性补贴232万元。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2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89.8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4万元。抚恤39.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58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2%。基本支出 1292.48万元, 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7430.8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2.26万元。其中办公费3,228,143.6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万0元,差旅费24.6万元,培训费6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03.72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99.57万元,其中:个人生产补贴5499.57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1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479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216万元,其它的用于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6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3年农科局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决算为2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48%,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决算为4.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52%,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大于预算数。增加了接待次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70万元,增长76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9.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2万元,增长6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19.9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原来的公务用车老化,不能使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及农业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9万元,比上年减少20.59万元,下降15.13%,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178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4.06万元,固定资产389.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36.1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8.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3.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10.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出租房屋810.69平方米,账面原值9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2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601111



附件【2023年决算表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11)2024111511320029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