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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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w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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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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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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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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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3201000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主管水行政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水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扎实做好2023年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稳步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023年计划完成21237.00万元,水利部门2023年1-12月完成投资13472.00万元,完成率为63.44%。2023年以来,一是切实抓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路俄水库工程、干禾河水库工程、勐曼河埃洞段河道治理工程、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项目、戈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在建项目建设。其中,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于2023年9月19日开展了泵站试运行,运行状况良好,正在准备竣工验收工作;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项目于2023年8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戈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坝渡河月牙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开工项目建设。三是扎实做好茨通坝河绿春段治理工程、绿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角龙塘水库工程、高井槽水库工程、俄马水库工程前期项目各项工作。
(二)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党建+河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2023年,共清理沟渠、河道206公里,清理垃圾(白色垃圾、淤泥等)、杂物183.3吨,全面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环境。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压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2023年三级河长巡河次数达4975次,达标率为100%,通过手机APP上报问题241件,整改销号238件,其余6个正在整改中。二是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展社会大众参与渠道,以李仙江、泗南江、藤条江干支流保护治理为试点,聘请三条河流沿线8家企业负责人为第一批“企业河长”,与企业开展政企联护联治暨“党建+河长制”联建共建,共同参与河流巡察、坚督、保护、治理,营造出“党政主导、多元参与”的河湖管护良好氛围。三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打造美丽河湖生态环境。2023年,八尺水库、曼洛水库评为州级美丽河湖;绿春县茶卡河(腊姑梯田段)入选州级绿美河流名单、牛波水库入选州级绿美水库名单。截至目前,全县共成功申报1个省级美丽河湖、9个州级美丽河湖、11个县级美丽河湖。
(三)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好成绩
2023年以来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件,专项验收报备5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12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0个,下发查处整改通知书9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0余万元。申报腊姑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项目1个。对国道219公路建设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变、未批先弃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圆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反馈图斑复核整改。
(四)持续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对河道、河堤的巡查和管控力度,加强和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建立健全非法采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2023年,开展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工程监督检查等水行政执法18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12次,累计巡查河道280多公里,县辖内共查处违法案件11起。我县水行政区域内共发生涉水纠纷5起,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调解终止2起,已调处3起,调处率达100%;来信来访3起,已全部协调解决。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法治意识。绿春县水务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征订普法资料书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等为契机,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水知识宣传册200本,悬挂宣传标语2幅。三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工作,2023年,到戈奎乡共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出动了16人次,发放节约用水从我做起宣传手册、农村饮水安全简明读本、水资源保护知识宣传手册、河湖长制知识手册等28500余册,手提袋600个、宣传纸杯400个、作业本400本、日历100张、围腰600个、投入资金0.6万元。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促进依法治水、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获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2023年,完成全县取水许可行政审批3件,办理取水许可证2件,其中州级审批完成2件,正在办理1件;2023年1-11月份征收水资源费82.68万元,运行中的5座小水电站正常进行生态流量监测。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通过省级及国家级两级的验收,2023年绿春县获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示范县”。
(六)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不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安全理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应急指挥体系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不断完善监测预警能力,目前全县共有25个自动雨量站,汛前及时更新预警对象并录入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发生降雨时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根据等级(3级黄色、2级橙色、1级红色),自动实时发布预警信息至防汛责任人,根据预警等级应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抓稳责任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值班、值班司机24小时待命。不断要求值班人员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认真按照“1262”叫应机制,常态化开展调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不落空。
(七)水利安全生产稳中向好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克服麻痹思想,警钟长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局负责人既是业务管理责任人,又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教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采取自查与普查、定期查与不定期查、单位内查与局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对在建水利工程、各水库管理所安全进行检查,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00宗,落实整改190宗,整改率95%。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深入水利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发动、科学部署、着重检查、加强水政执法,严格整治等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水利安全信息网,严抓安全生产工作。
(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红河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各项增收措施,2023年以来,县水务局不断发挥驻村队员的资源优势,落实深化精准帮扶。支助俄马及埃倮两村共计水管2.6公里(合计投资1.75万元)以解决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一是针对俄马村委会水源供水不稳定问题,抓快抓好俄马水库工程,水库设计总库容180.2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10007.00万元,目前项目已进入前期阶段,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已审待批。二是帮助村民购买10吨水泥,帮扶投入资金0.5万元;三是俄马村有劳动力1424人,多数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和产业帮扶政策,对脱贫户开展劳务输出、茶叶、八角、柠檬等技能培训,累计转移省外劳动力就业707人,主要集中在广东省深圳、惠州等地;转移州外省内378人,主要集中在昆明、普洱地区。四是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和走访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组户,了解民情民意,落实走访帮扶,宣传扶贫政策,消费帮扶资金0.27万元;送监测户马贵发重返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帮扶户主李才欧家小孩李欧文学杂费0.12万元。扶贫先扶智,技能立生,致富有望。落实爱心人士关怀马贵发资助每月生活费0.05万元,两年生活费共计1.00万元及“雨露计划”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九)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工作
持续推进管党治党工作,深刻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一是夯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重点工作的班子领导,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通过谈话、签订党员廉政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个人,确保党员和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二是强化学习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2023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学习教育5次,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4次,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理念注入到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当中。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我局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3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召开支委会24次,党员大会8次,讲党课10次,主题党日活动24次,参学人员400余人次,参学率达100%。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利用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并带头落实,坚决做到决不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始终服从组织的决定,遇到问题积极向组织汇报。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2次,每季度按时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的自查工作。同时,组织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观看《网络安全教育视频》《数据安全法教育视频》;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规划计划财务股、3、水政监察股、4、水资源管理股、5、农村水务水电股、6、水土保持股(绿春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7、水旱灾害防御股(河库管理股)、8、建设运行管理股、9、监督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03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7.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96万元,下降1.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96万元,下降1.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降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少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建设的项目比2022年少,2023年项目没有专项债券资金, 本年项目资金拨款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3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14万元,占总支出的14.38%;项目支出5169.17万元,占总支出的85.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96万元,增长1.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05万元,下降7.30%;项目支出减少129.01万元,下降2.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建设的项目比2022年少,2023年项目没有专项债券资金, 本年项目资金拨款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8.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69.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10.89万元。与上年数5298.18元相比,减少了129.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减少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16.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
2.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71.57万元 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3.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79.00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资金;
4.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38.48万 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
5.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8.50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
6.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18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7. 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12.05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干禾河水库工程县级配套资金;
8. 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58.69万 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3年度水利工程小型水库中央资金;
9. 2130305款拨入项目经费114.98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县级配套资金;
10.2130306款拨入项目经费28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中央资金;
11.2130302款拨入项目经费23.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路俄水库、干禾河水库工程相关经费;
12.2130311款拨入项目经费4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经费;
13.2130311款拨入项目经费2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中央水利发展经费;
14.2130311款拨入项目经费2.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监管中央资金;
15.2130314款拨入项目经费36.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央资金;
16.2130314款拨入项目经费36.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
17.2130314款拨入项目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
18.2130315款拨入项目经费6.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
19.2130315款拨入项目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全度汛补助和水利抗旱补助资金;
20.2130316款拨入项目经费18.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
21.2130316款拨入项目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骑马坝电站、黄连山一级电站退出拆除经费;
23.2130319款拨入项目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项目前期资金;
24.2130335款拨入项目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央资金;
25.2130599款拨入项目经费214.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水沟周边村寨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资金;
26.2130599款拨入项目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绿春县抵边联防项目供水工程资金;
27.2130599款拨入项目经费15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大兴镇集镇及周边村寨提水工程资金;
28.2130599款拨入项目经费153.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
29.2130599款拨入项目经费18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黑山周边村寨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数3107.27万元相比增加2930.04万元,增长94.30%,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582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3%。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办公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绿春县水务局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资金、绿春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绿春县干禾河水库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绿春县2023年度水利工程小型水库中央资金;、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绿春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中央资金、绿春县路俄水库、干禾河水库工程相关经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经费、绿春县水务局中央水利发展经费、绿春县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监管中央资金、绿春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央资金、绿春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安全度汛补助和水利抗旱补助资金、绿春县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骑马坝电站、黄连山一级电站退出拆除经费、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工程项目前期资金、绿春县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中央资金、大水沟周边村寨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资金、绿春县边境地区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绿春县抵边联防项目供水工程资金、绿春县大兴镇集镇及周边村寨提水工程资金、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大黑山周边村寨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3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3万元,比上年数151.53万元减少47.80万元,下降31.55%,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部门机关运行各项经费拨款数,所以支出数减少。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水务局资产总额3219.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4.88万元,固定资产39.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50.00万元,无形资产75.3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2653.3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3201111
附件【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202411140238407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