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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dxz/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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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大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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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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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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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000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一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二是保证监督职能;三是教育和管理职能;四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五是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动能不足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整改等困难叠加的诸多考验,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民主监督下,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聚焦县委提出的“三年强基础、八年开新局、十五年创示范”发展目标,紧扣镇党委“1136”工作思路,保持政治定力,直面挑战、攻坚克难,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77.55万元,同比减少0.5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6.55万元,同比减少0.01%。
一年来,我们坚持产业先行,产业发展扩量提质。粮食安全扎实有力形势向好。落实落细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守好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1万亩,耕地流出整改1575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7.66万元,规洞河坝首次实现旱作水稻成功种植,平均亩产500.08公斤,为全县山区土地转型、合理利用闲置土地、粮食增产提供了示范样板。种养产业多点开花释放潜能。坚持做强茶叶,持续打牢4.6万亩茶产业基础,实施茶叶提质增效5000余亩,从源头上保障茶叶品质。极力筹办“早春玛玉茶”开采节、茶王赛等茶事、茶文化系列活动,“苦么山”“甜水塘”“松东一号”品牌日益响亮。坚持做亮中药材,探索迷克、龙丁、瓦那发展莪术、三七产业,长势喜人,收获颇丰。坚持做精养殖,实施大兴镇生态梯田鸭养殖基地及冷链仓库等东西部协作项目,引进兴农实业公司发展生态梯田鸭,推动形成“大户带小户大家一起富”的发展模式,5名养殖能手被表彰为县致富带头人。坚持做优果蔬,用好全县第一家冷链仓储园区,成功引进红河州胜奕劳务公司,打通农村种植户提供农产品存储、销售途径,全面带动果蔬产业发展。文旅产业底色十足展现活力。主动发挥城镇区域优势,积极配合“悦享暖冬,乐游红河”宣传推介会,成功筹办哈尼十月年长街古宴文化旅游节,县城驻地接待游客15.87万人次,实现旅游经济收入1.75亿元。持续做足做强乡村旅游文章,实施牛弄村居功能提升项目二期和龙丁瑶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牛弄、松东、龙丁瑶寨日益成为网红打卡点和周末群众游玩的好去处。
一年来,我们坚持项目为王,基础设施持续夯实。上级在建项目稳步推进。积极协助配合元绿和勐绿高速公路建设、国道219改造、路俄水库建设、削峰填谷片区建设、县人民医院迁建、城市管网和阿倮欧滨大酒店建设、西城加油站搬迁等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作出大兴贡献。本级重点项目成效显著。完成实施大兴镇瑶寨村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六村同创”示范村建设项目等衔接资金项目9个,大兴镇生态梯田鸭养殖基地及冷链仓库等东西部协作项目3个,彩票公益金项目5个。县城区域功能日趋完善。积极协调争取城市功能软硬件设施建设,完成城区道路指示牌、门牌的更新和城中村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参与思源实验学校、新区幼儿园有序复工。
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巩固促振兴,乡村建设焕发新颜。持续抓实监测帮扶。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大力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九个专项行动,推进“十查弱项”“十补短板”,确保“十个到位”,持续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采取农户申请、干部排查、行业预警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不漏一人,坚决守住返贫底线。2023年新识别户20户88人,风险消除41户181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增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深入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动员外出务工人员15888人,完成省外务工补贴兑补153.6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37个;协调镇内企业50余家,吸纳低收入人群稳定务工78名。2023年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6914元,同比增长11.3%。监测户人均纯收入13166元,同比增长13.8%。深入开展乡村治理。大力整治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两污治理”,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城中村环境卫生得到质的提升,东仰大妈、退休老干部等一批“可爱的人”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坚决遏制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项目荣获州第三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入围奖。聚力打造美丽乡村。学习推广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落实《绿春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成功打造“党建引领六村同创”示范村3个。牛弄村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云南省20个优秀村庄规划典型案例》,“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受到全省通报表扬。
一年来,我们坚持人民至上,民生福祉有效增进。教育医疗均衡普惠。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发放“雨露计划”帮扶资金427人95.6万元;安信债券30万元帮扶231户565名学生。积极开展庆祝教师节、儿童节系列活动,全社会关心、参与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注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家门口“看好病”“就好医”,村(社区)卫生室开通医保定点门诊费用报销业务,公立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114.52%和97.4%,全年发放养老保险待遇905.68万元,社会化发放各类保障资金1911.52万元,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15888人。密切关注“一老一小”,孤儿、留守儿童和婴幼儿关心关爱工作,全面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每一个老人老有所养。文化事业大放异彩。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联合县级各部门开展乡村振兴文艺汇演、民族团结大联欢各类文化交流、比赛等演出50余场,组织各类文艺培训17余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8场1500余人次,积极参与州级体育赛事,大兴参赛队荣获州级“乡村振兴杯”第一名,魅力大兴火爆“出圈”。协助完成红河州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服饰,成功申报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稳步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大兴镇松东居民小组获评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西城社区获评绿春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示范点。
一年来,我们坚持狠抓生态,绿色发展深入人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协同治理力度,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地表水断面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持续擦亮生态底色。着力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水体、乱砍滥伐等行为,全年义务植树5.7万株,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8.2%,阿倮欧滨森林公园成功创建全国森林康养试点,龙丁、东德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
一年来,我们坚持守牢安全底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深化平安大兴建设。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大力气打击电信诈骗,全镇刑事立案73起,同比下降15%,有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年发生矛盾纠纷249件,同比下降50%。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聚焦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化工、燃气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清理,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向好。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努力争取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资金,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有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年来,我们坚持强化作风效能,自身建设不断过硬。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高质量办理22件镇人大代表建议。扎实推进国防动员、基层武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妇女、儿童、残疾人、退役军人、统计、科协、消防、红十字、机关事务、工会、共青团等事业全面发展。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两场革命”,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增强“十种能力”,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以政府效能全力护航干事创业,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不断提高。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有力有序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按期消号。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持续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优化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行政运行成本持续降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绿春县大兴镇党委;
2.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3.绿春县大兴镇纪委;
4.绿春县大兴镇财政所;
5.绿春县大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绿春县大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绿春县大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绿春县大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绿春县大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绿春县大兴镇水务服务中心。
11.绿春县大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绿春县大兴镇党委
2.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3.绿春县大兴镇纪委
4.绿春县大兴镇财政所
5.绿春县大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绿春县大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绿春县大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绿春县大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绿春县大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绿春县大兴镇水务服务中心
11.绿春县大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所属8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核算,纳入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1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原因是有一辆是森林防火执法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1-11)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598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7.55万元,占总收入的96.4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1.56万元,占总收入的3.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6.63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户厕改建项目和新录用行政人员3名、新录用事业人员3人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1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力紧张,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80.63万元,增长584.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县组织部拨入防汛救灾工作经费、县乡村振兴局指挥部拨入产业发展经费、州人大、州委拨入驻村补助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9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39万元,占总支出的39.01%;项目支出3638.19万元,占总支出的60.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4.84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户厕改建项目和新录用行政人员3名、新录用事业人员3人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3.44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力紧张,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减少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78.28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户厕改建项目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7.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3.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38.1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
2.行政运行支出12.11万,主要用于开展村社区党员培训经费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60万元,主要用于大兴镇刀尖新村综合避让搬迁项目征地补偿专项资金50.00万元,开展村社区、两新组织和乡镇(街道)党校经费5.60万元。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7.00万元,主要用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
5.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36万元,主要发放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经费。
6.公益性岗位补贴20.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7.残疾人就业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社区村委会残疾人联络员州级补助经费。
8.临时救助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84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执勤卡点人员补助专项经费。
10.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省级补助经费。
11.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04.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调整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12.渔业发展支出43.68万元,主要用于稻田养鱼和冬闲养鱼项目资金。
13.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5.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14.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5.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
16.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7.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7.其他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春节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经费。
18.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54.09万元,主要用于9·16洪涝泥石流灾害救灾省级补助资金。
1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13.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大兴镇迷克村委会牛弄村功能提升项目494.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松东民俗文化村功能提升项目121.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茶叶加工厂厂房建设项目30.00万元,大兴镇阿迪村委会购置茶叶加工设备项目20.00万元,大兴镇规洞新寨至阿罗欧滨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57.00万元,大兴镇农业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大兴镇迷克茶山大厦套种梨花项目30.00万元,绿春县大诺玛阿美牲畜交易市场建设二期项目50.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百香果产业发展项目5.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松东村生态梯田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500.00万元,“以工代赈”产业项目50.00万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0.75万元,大兴镇阿迪村委会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38.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松东村生态梯田鸭养殖基地冷链仓库建设资金454.00万元,大兴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48.00万元,大兴镇阿迪村委会茶叶加工厂厂房建设项目资金25.00万元,大兴镇瑶寨村“党建引领·六村同创”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238.00万元,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60.00万元,大兴镇迷克村牛弄村功能提升项目专项资金63.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00万元。
20.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3.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大兴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牛洪社区牛洪居民小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大兴镇迷克村委员会老年活动室建设资金10.0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站购置设备及实施社工服务项目资金3.00万元。
21.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乡村振兴杯篮球赛经费2.00万元。
22.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6.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大兴镇岔弄社区规弄上寨小组活动室建设经费15.00万元,岔弄规弄上寨活动室加层建设资金10.00万元,西哈腊依居民小组活动室建设专项经费15.00万元,大兴镇牛洪社区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60.00万元,岔弄社区综合活动室功能提升建设资金2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9%。与上年相比减少179.60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力紧张,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工会经费、保险、事业人员30%绩效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及抚恤丧葬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69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8%。主要用于农林水在职人员工资、工会经费、保险、事业人员30%绩效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实施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9·16洪涝泥石流灾害救灾省级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万元,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万元,决算为9.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万元,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安排人员公务出国(境);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02万元,下降6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2万元,下降4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履行节约,杜绝公车私用、严格车辆出行登记、三人以上特殊需要方可用车出行、严格车辆维修保养定点管理、车辆维修专人参与监督。无公务接待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9万元,比上年减少349.50万元,下降66.78%,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大兴镇资产总额345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2.53万元,固定资产287.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93.1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4.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9.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7.9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7.9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111
附件【绿春县大兴镇(定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