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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dsgx/2024-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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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大水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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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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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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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501000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根据绿春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决算有关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与管理、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2.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大水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水沟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大水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水沟乡水务服务中心、大水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大水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水沟乡财政所。
纳入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1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452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1.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9.24万元,增长40.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9.24万元,增长40.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大幅新增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及上海协作资金项目,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45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17万元,占总支出的32.72%;项目支出3042.15万元,占总支出的67.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9.15万元,增长39.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9万元,下降0.20%;项目支出增加1282.04万元,增长72.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少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及上海协作资金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水沟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9.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水沟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及上海协作资金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429.88万元,增长46.2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及上海协作资金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2.14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02.85万元,财政事务50.52万元,纪检监察事务14.3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8.23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0.52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及其文化宣传人员生活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0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及上海协作资金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乡村道路修缮项目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大水沟乡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荐财政奖补资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89万元,下降7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89万元,下降5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00万元,下降80.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本年减少公务用车修理费欠款,国库紧张未能形成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乡村振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相关工作部署会议,业务培训,本年乡村振兴工作村委会一级统一政府就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7万元,比上年减少18.69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是因国库紧张未能及时支出部分机关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其中,行政单位支出1211376.06元,占100%,与去年同期减少13.3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为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大水沟乡资产总额259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6.58万元,固定资产287.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85.00万元,无形资产22.4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4.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93.69 | 566.58 | 287.19 | 149.66 | 80.74 | 0.00 | 56.79 | 0.00 | 1885.00 | 22.41 | 0.0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2.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501111
附件【绿春县大水沟乡2024120209292808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