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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jtysj/2024-0000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1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3.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订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6.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12.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基础党建,树立作风新风向

绿春交通运输局为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能力,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9次,讲党课活动4次,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7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次;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暨网络安全学习会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开展整治违规饮酒“四个一”专项行动活动。认真执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坚持局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等不正之风。召开党组会议9次,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意识形态工作3次。

(二)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绿春县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已招标30户以上自然村50.26公里通硬化路工程,涉及三猛、平河、牛孔、骑马坝四个乡镇,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3月底前完成。

2.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一是绿春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二期),里程46.83公里,概算总投资35,061.76万元,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待前期工作完成后进场施工;绿春县半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里程34.1公里,概算总投资21,000.49万元,目前已进场施工;绿春县戈奎乡通三级公路工程,里程31.099公里,概算总投资20,374.15万元,弃土场已进场施工。二是绿春县平河镇通三级公路工程,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林勘、水保等前期工作。绿春县三猛乡通三级公路工程,已完成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待评审,因线路涉及黄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已委托生物多样性、环评等报告编制工作。绿春县平河岔路至新寨岔路三级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可研编制,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林勘、水保等前期工作。

3.旅游资源路项目建设。一是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旅游环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里程26.273公里,计划总投资7,500万元,于2020年10月12日开工。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投资3,490.39万元,力争在2024年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申报绿春县“十四五”旅游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项目库619.084公里。

4.固定资产入库情况。2023年已经完成入库上报8.89亿元。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1.做好汛期农村公路保通工作及隐患点处置工作。一是截止目前,绿春县境内共发生塌方、路基缺口等灾毁320处,造成经济损失907.7万元,已投入383人次,保通机械180台次,共计投入270万元开展保通工作,较大灾毁已完成公路灾毁系统报送工作,待汛期结束后,陆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二是根据绿交安委办〔2023〕1号《绿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公路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交警部门开展全县道路安全隐患百日攻坚工作,向我局反馈我县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共计533处,根据我中心梳理,其中381个隐患点需进行整改,协同交警部门现场开展隐患点位核实确认工作,计划2023年整改消除41个道路隐患点,2023年12月底已完成41个隐患点治理。

2.推进2023年养护工程建设和2024年计划上报。一是2023年省级补助养护工程资金下达我县共1,131万元,2023年养护工程实施路线,共计12条道路114.43公里,其中县道7条(大骑公路、大二线、大阿巴公路、骑东公路、大水沟乡公路、俄奎公路,龙丁至红河洛恩乡公路)共计94公里,乡道5条(哈鲁公路、阿东公路、老边公路、塔普公路、巴德公路)共计20.43公里,上报省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达实施计划,现该养护工程项目已完工。二是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工程下达我县资金省道31万元、农村公路194万元,已报送该养护工程实施路线,省道补助资金用于S212线1.6公里建设,农村公路用于县道大黑山至墨江县公路13.5公里建设,已上报省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计划已下达,现已完工。三是2023年省级下达我县桥梁养护资金87万元,计划用于我县96座在役桥梁的日常养护与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确保桥梁安全稳固,现已完成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共发现四五类危桥12座,已完成危桥警示牌安装工作,已完成4座危桥改造施工设计工作,已上报2024年危桥改造计划,待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危桥改造计划,将及时开展危桥改造工作。四是根据绿春县村道实际情况,认真排查梳理处出5条村道共计28公里无安全防护设施,亟需开展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将该5条村道安防建设计划上报州局,计划开展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做好我县绿美交通工作。一是根据要求做好了2023年绿美交通点位采集工作,共计13个点位214公里,点位采集及绿化实施计划已上报县级发改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在今后的绿美交通工作做好了计划导向,能更好的有计划地完成我县绿美交通建设任务,提升农村公路绿美率,为乡村振兴奠好基础。二是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完成13条公路共计214公里的绿美交通建设任务,以栽种三角梅、小紫薇树、芒果树、樱桃树、香樟树为主,已栽种各类绿美植株31750棵,已完成投资325.35万元。

(四)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1.春运安全保障工作平稳有序。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顺利开展,绿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辖区实际,制定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运力储备,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国务院《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等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保障春运工作平稳运营。本次春运共出动检查车辆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客运企业2户,网约车企业3户,公交企业2户,货运企业1户。同时加大对客运市场的巡查,春运期间共组织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巡查30余次,发现问题7件,整改完成7件,要求整改的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完毕。春运期间共投放运力总客位数:1.7335万座,总客车数量:1485辆,完成客运量:0.5048万人,春运期间辖区内未发生道路旅客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无旅客滞留现象,营造了安全、有序、便捷的旅客运输市场环境。

2.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多部门联动,协同作战,联合县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信局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标本兼治、切实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发展能力。2023年,绿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76人次,车辆88车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21项,整改121项。渐加强与互联网数据的结合,有效利用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大数据分析,高质量提升“互联网+监管”执法水平,促进执法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49人次,检查车辆2295辆次,非法营运案件10起,非法货运改装案件65起,城市公交违法违规案件5起,查处农村客运违法违规案件6起,网约车违法违规案件10起,驾培企业审验超期案件1起。

(五)排查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1.道路运输领域。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共查出大小问题隐患110项,已整改完成110项。综合运输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及时上交整改报告,后续复核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联合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49人次,检查车辆2295辆次,处罚案件97起,罚款金额28.4万元。

2.公路管理养护。公路保通除险情况,我县管养的农村公路共有2624.993公里,桥梁97座,根据全县县乡公路的分布情况,在各条线路上派专人对公路全线巡查,了解各条线路路况并及时清理路障,在汛期等特殊时段加大上路巡查频次,坚持一日一查,积极投入机械、人员对危险路段和损毁路面进行修复,在安全隐患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牌、警示桩。汛期以来,累计巡查农村公路2624.993余公里,桥梁97座次,出动挖机、装载机180台班,抢险人员383人次进行抢险保通,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320处,造成经济损失907.7万,现已全部抢通保通,做到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治理。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水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完成“元旦、春节”、“五一”及“十一”等节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任务。绿春县域现无渡口及水上运输船舶,工作重点在于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属地责任,今年以来,共巡查排查自用船2次,共计排查出隐患4处,已整改4处,发放101簿自用船舶证,与乡镇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督促涉水乡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船工、涉水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安全,期间我县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国道219绿春段保通。国道219存在12个较大安全隐患,因项目公司资金困难,无法对其进行整改,已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做好日常保通抢通工作。国道219线今年以来共发生13起较大灾毁,发生灾毁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抢通,确保道路正常通行。目前,我局派驻分管副局长协同沿线乡镇持续开展G219主要干线的日常抢险、保通工作,分别成立三个专班小组,(二号桥至四号桥、四号桥至牛孔、大黑山段),确保过往人民群众。

(六)加强路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路政巡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一年中主要抓三点:一是认真开展汛期道路路面病害、桥涵洞口等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整治侵占道路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拆除临街私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加强了路政巡查工作,在巡查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三勤”(腿勤走、嘴勤说、眼勤看)、“四早”(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执行);三是日常管理必须达到“四无要求”,保证了巡查时间、巡查质量。2023年来,我大队共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20处,制止违法建房3处,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强化质量监督,保障道路安全。

全年共计监督农村公路通硬化路建设项目251.636公里,15个标段,2个养护工程项目,累计投入监督人员750人次,处理质量事故18起,重大质量事故零起,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农村公路续建项目质量监督情况。监督总里程 89.348公里,3个8个标段,合同投资15685万元;其中旅游路、资源路项目1个26.273公里,通乡三级公路1个10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产业路1个53.075公里。截止日前完工3个标段,在建设5个标段,完成总投资11,190万元,完成率72%。二是新开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情况。2023年新开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个7个标段,监督总里程 162.288公里,其中,通乡镇三级公路3个3个标段,里程112.033公里,计划总投资76,435万元;3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项目1个4个标段50.255公里,计划总投资4627万元。三是养护工程。2023年新开工养护工程建设项目2个2标段,计划总投资1356万元。

(八)全面严防死守,助力平安建设

1.综治维稳工作。一是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把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及相关股室,并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安排汛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并要求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上传下达、险情上报的信息畅通。二是按开展好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调解局机关及职工社区矛盾纠纷工作,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来未发生大的矛盾纠纷。四是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整改力度,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和新党章,先后学习了《“七五普法》、《公路法》、《新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宪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宣在线。

3.反恐工作。制定了《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绿交发〔2019〕22号)、《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物流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绿交发〔2019〕22号)、《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绿春县交通运输行业“全民反恐共筑平安”反恐怖主体宣传季活动方案>的通知》(绿交发〔2020〕38号)等文件。实行实名制售票、检票以来,绿春县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和检票,安装视频监控全覆盖不留死角,并且监控视频可保留90天以上。客运站X光检查处,设有托运小物件办理登记,登记托运人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物品名称、经办人等相关信息,对物件进行开包检查、X光扫描检查后方可上车托运,认真落实开包验视和实名登记。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实名制售票检票”、站务员在售票、检票和驾驶人员对中途上车人员身份实名查验、反恐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检查。

4.禁毒工作。一是配合禁毒委做好交通行业职责范围内的禁毒工作;二是加大了禁毒知识的宣传工作;三是做好局全体干部职工吸毒、贩毒等人员调查统计工作,目前未发现有吸毒、贩毒等人员;四是积极配合乡镇做好扶贫挂钩点的吸毒人员排查和宣传劝解工作。

5.扫黑除恶工作。按照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绿春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组建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行业治乱领导小组,压实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行业之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道路运输、在建项目工程及公路管养、水上运输等各个领域,都已按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工作。联合业主代表和监理出动人员150人次,对建设施工单位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中层层转包、私自分包行为;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行为;垄断工程材料,设备供应,长期非法把持、控制公路建设施工等行为;在农村公路施工期间,恶意阻工、威胁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干扰影响施工进度等行为进行排查,目前为止未发现违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九)紧盯省委巡视,彻底整改落实

巡视反馈问题:交通基础设施欠账大,迟滞经济社会发展。绿春是全州唯一不通高速的县,县乡道路等级低,通行难、欠账多。“四改三”推进缓慢,县域内未改造通乡公路还有5条204.5公里,39个30户以上自然村167.03公里通村公路未硬化。

整改情况:1.绿春县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一是2023年已招标30户以上自然村50.26公里通硬化路工程,涉及三猛、平河、牛孔、骑马坝四个乡镇,目前已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3月底前完成;二是招标实施平河镇、三猛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18.6公里实现两个乡镇进村道路硬化全覆盖;2024年实施牛孔镇、骑马坝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40.542公里,骑马坝乡实现全覆盖;三是2025年计划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50.628公里,实现全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100%。

2.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一是绿春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二期),里程46.83公里,概算总投资35,061.76万元、绿春县半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里程34.1公里,概算总投资21,000.49万元、绿春县戈奎乡通三级公路工程,里程31.099公里,概算总投资20,374.15万元。技术标准: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度2×3.2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三级。目前,3条通乡三级公路,已进场施工。二是绿春县平河镇通三级公路工程,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林勘、水保等前期工作;绿春县三猛乡通三级公路工程,已完成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待评审;绿春县平河岔路至新寨岔路三级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可研编制,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林勘、水保等前期工作。

3.旅游资源路项目建设。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旅游环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里程26.273公里,计划总投资7,500万元,于2020年10月12日开工。截至目前完成路基扩建 26.273 公里,完成率 100%;水泥稳定基层 13.273 公里,完成率 50%;沥青下面层 8.3 公里,完成率 32%;完成沥青上面层 4.37 公里,完成率 16.6%。已完成投资3,490.39万元,计划在2024年5月底完成。

(十)全力配合,助推高等级公路建设

1.全力配合好高等级公路建设工作。一是勐绿高速。项目全长210.432公里,绿春段60.44公里,绿春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额为115.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概算368.11亿元的31.4%。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98.93亿元,路基工程93%,桥涵工程74.0%,隧道工程97.47%。预计2024年6月30日实现绿春至大水沟段通车、2025年9月实现全线通车。二是元绿高速。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项目线路总里程全长84.884km。其中,主线长57.45km,元阳机场连接线长24.222km,绿春立交连接线3.212km,概算总投资143.83亿元。元绿高速绿春段范围内主线约17km,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路基工程完成91%,桥梁工程完成80.5%,隧道工程完成97.4%,元绿高速绿春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额约为29.82亿元,占项目总投资概算143.83亿元的20.73%。截至目前,已完成建安投资24.78亿元,完成比例为83.1%。控制性工程惠民隧道全长8475米,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左幅完成8288米,剩余187米,右幅完成8333米,剩余142米。三是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全长92.46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30.88亿元,于2020年7月启动施工。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0.94亿元,占总投资的35.43%,路面工程暂未启动。

2.全力配合好高等级公路前期工作。一是配合完成红河至绿春县高速公路可研批复、施工图初步设计,正在开展环评报批工作;绿春至金平高速公路可研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初步设计工作。二是配合墨绿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可研报告报批工作、G219绿金二级路开展可研报告报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法规安全股、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机构编制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2.绿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3.绿春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比2022年同期数10人增加2人,同比增长20%,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绿编办〔2023〕11号文件核增了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与2022年同期数23个无增减。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9人,比2022年同期数38人增加了1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绿人社发〔2022〕82号文件新录用事业人员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与2022年同期数16人无增减;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比2022年同期数22人增加1人,同比增长4.55%,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绿人社发〔2022〕82号文件新录用事业人员1人。

2.2023年离退休人员20人,与2022年同期数20人无增减。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2023年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3.2023年12月底,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遗属人员10人,与2022年同期数10人无增减。

4.2023年12月底,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车辆编制2辆,与上年同期数2辆无增减。实有车辆3辆(含1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自卸农用车,用于农村公路建、管、养应急保障),与上年同期数3辆无增减。 实有车辆超过编制数1辆,超编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的意见》(红交发〔2013〕314号),2014年11月24日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统一采购了养护机械(自卸农用车),后配发给我部门1辆自卸农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14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2.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24.68万元,增长6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24.68万元,增长65.57%,增收原因主要是2023年年初预算批复后,上级拨入专款资金用于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等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比2022年多;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万元无增减;事业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万元无增减;经营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万元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万元无增减;其他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万元无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14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57%;项目支出7,526.17万元,占总支出的92.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05.33万元,增长64.92%,增支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在建的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等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比2022年多。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61万元,下降0.10%;项目支出增加3,205.95万元,增长74.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57%,比上年支出数617.33万元减支0.61万元,同比减少0.1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3.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比上年支出数580.65万元,减支7.40万元,同比减少1.27%,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绿干调字第2-2号调出行政人员1名调出、绿人社发〔2022〕82号新录用事业人员1名,享受较高工资待遇的在职人员本年年初比上年同期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5%比上年支出数36.69万元,增支6.78万元,同比增长18.49%,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26.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526.17万元,占总支出的92.43%,比上年支出数4,320.23万元增支3,225.29万元,增幅为75.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的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多,2023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2年多。主要用于:

一是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支出2,700.0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0元增支2,700.0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是绿春县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支出281.64万元,上年支出数281.64万元增支281.64万元,同比增长100%。

三是绿春县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支出1,910.55万元,比上年支出数3,093.39万元减少1,182.84万元,同比减少38.24%。

四是绿春县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250万元,上年支出数50万元增加200万元,同比增长400%。

五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公路养护工程支出2,378.98万元,比上年支出数1,176.84万元增加1,202.14万元,同比增长102.15%。

六是绿春县界河航道维护工程支出5万元,上年支出数0元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205.33万元,增长64.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拨入的二级公路建设、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农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多,2023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2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9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用于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改扩建支出;

4.交通运输(类)支出7,08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农村公路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二级公路建设、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农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万元,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3%,减支7.90万元,减少71.17%,减支的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应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难以形成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万元,决算为3.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46%,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决算为0.1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4%,完成年初预算的2.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万元,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应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难以形成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9.14万元减少15.94万元,下降8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决算数0.0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没有再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81万元减少1.72万元,下降35.76%,减少的原因是: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应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难以形成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33万元减少4.22万元,下降97.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没有支柱产业,县级财政困难,应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难以形成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公路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二级公路建设、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农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建设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公路建设、养护沿线来访群众产生的费用,没有外事接待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7万元,比上年支出数36.69万元增加6.78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209,61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83.32万元,固定资产1,168.6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4,908.68万元,无形资产2.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57,449.91万元(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249.96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41,556.28万元,货币资金增加173.17万元,应收账款增加5,731.01万元,预付账款减少3,160.8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9.6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年末未能及时完工验收。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14项,账面原值104.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根据绿财复〔2023〕2号核销灯泡等资产,无收入;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666”发展思路和“一连二轴三环四对外两小时”的交通结构建设体系,坚持目标导向,科学谋划,干在实处,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交通工程,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推动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建设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县公路通车里程4,493.7公里,92个行政村(含社区)通硬化路1038.49公里,通畅率100%,808个自然村通达里程2144.79公里,通达率100%。行政村已通客92个,通客率100%。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142.38万元,支出8,143.00万元(含2022年结转资金0.52万元),2023年年末结转资金1.58万元,为项目结转资金。项目支出共涉及6个项目,财政预算安排7525.66万元,实际支出7526.17万元(含2022年结转资金0.52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红河州红投李仙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及9个乡镇人民政府,资金由县财政先拨付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由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具体项目分别为:

(1)绿春县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支出2,700.00万元,其中:均为县级安排资金2,700.00万元,实施单位为红河州红投李仙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绿春县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支出281.64万元,其中:州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县级安排资金231.64万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3)绿春县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支出1,910.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00.00万元,车辆购置税资金273.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900.00万元,州级安排16.75万元,县级安排420.80万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4)绿春县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250.00万元,均为车辆购置税资金250.00万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5)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支出2,378.9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资金46.00万元,省级补助1,945.49万元,州级补助362.14万元,县级安排25.35万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及9个乡镇人民政府。

(6)绿春县界河航道维护工程支出5.00万元,为中央资金5.00万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2024111208504847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