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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rmzf/2024-0015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201000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县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一)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做好残联内部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7)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有待规定;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9)承担残疾人专项扶贫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0)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11)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2)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发展底蕴。近年来,绿春县残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红河州残联系统“清澈的爱”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要求,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引导残联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做到“一心向党、一心为民”,不断增强发展的底蕴,开创新时期党建工作新局面,助推全县残疾人事业改革发展。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特别是对云南作出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云南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深刻领悟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共开展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12次,讲党课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清单,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党组书记结合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残联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时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目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党组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科室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心谈话3人次,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工作人员廉政谈话5人次,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政策和形势,传达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分管科室和工作人员按要求严格落实。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对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防范化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3年,共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专题会议1次、业务培训会1次,确保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开展特色服务,增强发展底气。围绕新时期残疾人多样化的需求,量身定做特色服务,让各类服务更贴近残疾人实际,不断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底气和信心。一是康复服务更加全面。结合绿春无康复机构的实际,深化与州内特色专科医院和特殊学校的合作,施行矫治手术、行走训练、筛查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等,使康复服务更加全面。2023年,全县共有44名残疾人在云南省康复中心、云南怡园康复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和开远市灵泉办事处“阳光家园”康复机构及开远市绿洲儿童康复中心接受康复医疗救助,29名残疾学生在州特殊学校学习,筛查155名残疾儿童,并为260名残疾人适配验配辅助器具(其中助听器184台、假肢5例、轮椅45辆、拐杖10对、坐便椅8辆、手杖7支、助行器1件)。二是技术培训更加适用。围绕绿春县产业规划布局,依托当地的气候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回应残疾培训需求和意愿,举办更加适用的技术培训,培育优质产品和培养新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提升残疾人创业就业和自我发展能力。一年来,共举办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2期培训80人,让残疾人掌握土鸡、猪、羊的饲养管理方法和疾病预防及治疗等知识,使部分残疾人依靠庭院、土地等资源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既帮助农村残疾人实现了产业增收,又帮助残疾人实现居家就业。三是创业扶持力度更大。针对残疾人就业渠道狭窄的实际,绿春县残联加大残疾人创业岗位培训、资金帮扶、创业指导等孵化服务力度,实实际际地解决残疾创业就业难的问题。2023年,全县发放6万元扶持6户残疾人自主创业,发放1万元支持5家盲人按摩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发放4名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促进资金0.4万元,选送2名残疾人参加红河州残疾人技能培训民族刺绣、2名残疾人参加红河州“天籁之家”培训会、1名残疾人参加云南省盲人保健按摩师高级培训班。四是就业途径更加通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残联《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组织残疾人参加招聘会,初步形成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岗位逐步增加、就业质量稳定提升的良好局面。2023年,全县35家机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50名,城镇、农村新增就业68名,民营企业就业安置15名,农村自主创业11名,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44名,外出务工195名,农村居家灵活就业3061名。五是托养服务更加周到。2023年,全县4名残疾人在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享受寄宿、日间托管、生活技能训练、劳动功能康复、特殊就业培训和辅助就业等托养服务,并为370名绿春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护理、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以及心理疏导、家庭成员喘息服务等常态化关爱服务。六是残疾人证“网上办”服务更快捷。举办残疾人证“网上办”业务培训会,组织政务服务窗口人员、残疾评定人员深入边境村、边远村寨指导残疾群众运用微信小程序、电脑提交办证申请、制作照片、上传材料等事项操作,把残疾人证申请地点从政务服务窗口延伸到残疾人家门口,提高残疾人“网上办”能力。2023年,全县办理残疾人证127本(其中网上办证50本),真正实现新办、补办、换领等事项掌上办理。

3.落实兜底政策,守住返贫底线。加强与人社、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险政府代缴工作的落实,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开展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工作,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残疾人群体不发生规模性返贫。2023年,全县纳入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共有302户725人,其中,630人享受低保金600.72万元,75人享受特困供养资金100.82万元,391人享受养老保险金84.06万元,559人享受生态补偿金42.65万元,4人享受计划生育金1.33万元,298人享受其他转移性收入87.62万元,发放资金11.25万元救助78名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云南省彩票公益金3万元资助残疾大学生3名、高中生11名和残疾家庭大学生3名、高中生3名。五是文体活动更加活跃。广泛挖掘培养残疾人优秀体育和文艺苗子,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集训工作,组织和推送运动员参加各类大赛。为备战2025年在“粤港淇”举行的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选送选手普源树2023年11月20日-2024年7月30日在云南呈贡体育训练基地参加田径项目训练。

4.加强维权管理,加宽保障底板。全面落实管理的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全面维护和保障残疾人权益。一是切实加强法律宣传。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5场次,重点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协商议事会议,教育残疾群众遵纪守法,合理表达诉求。二是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坚持对残疾人重点群体和对象进行不间断的排查,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疏导残疾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2023年,配合县卫计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专项调研。三是积极做好维权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法律问题解答和法律救助工作,及时办理“12345”热线残疾人各类合理诉求,开展留守残疾儿童情况摸排工作,开展2023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2件,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营造助残氛围。认真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活动,有效引导全社会开展助残服务活动,大力倡导扶残助残新风尚。全年,开展宣传活动5次,并制作惠残扶残助残宣传片1期,《绿春县采取“一强、二减、三增”措施促进残疾人增收》《绿春县残联将残疾人证“网上办”服务延伸至边境村》被云南省残联刊用,扩大了政策的知晓率。

5.加强自身建设,增添履职底色。进入社会主义新征程,面对残疾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时代的工作要求,绿春县残联以“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松不得”的责任感,“停不得”的使命感,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理论素养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履职底色。一是加强班子建设。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整充实了县残联党组班子,严格执行《中共绿春县残联党组议事规则》《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坚持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讨论和决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和“一岗双责”职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内容,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审计反馈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残联党组反馈问题、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绿春县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补齐工作短板和发展弱项,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执行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和形式主义的重要批示精神,改进作风,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加大对基层残协队伍的业务培训,发挥基层残疾工作者的作用;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履职能力,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全面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发放资金3万元。 四是做好工青妇、老干关协等工作。全年,慰问职工2人,发放慰问金0.1万元。五是提升法治化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各项惠残法律法规在我县全面有效的贯彻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六是开展文明创建、效能革命和作风建设等工作,采取“志愿+党建”等方式常态化到志愿服务点、公共区域、主要街道、主要河道开展劝导、清理等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凝聚起强大的党群力量,有力推动了全县残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2023年,共开展志愿服务10次,为1000余名群众横穿马路、不戴摩托车头盔、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康复科、教育就业扶贫科、组织联络维权信访科、宣传文体信息科。所属单位为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为行政群众团体机关,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353253143225301XF,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康复科、教育就业扶贫科、组织联络维权信访科、宣传文体信息科。

纳入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5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83万元,占总收入的92.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0万元,占总收入的7.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8万元,下降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08万元,下降7.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有红财社发〔2021〕211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120万元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2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2万元,占总支出的54.35%;项目支出149.87万元,占总支出的45.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07万元,下降7.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32万元,下降14.11%;项目支出增加1.25万元,增长0.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有红财社发〔2021〕211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120万元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81105残疾人就业支出为64.5万元,即:红财社发〔2022〕77号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资金16.85万元、 红财社发〔2023〕74号残疾人就业保障补助资金7.4万元、红财社发〔2021〕95号2021年残疾人省级就业保障金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新增机构资金0.5万元、红财社发〔2022〕204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9.75万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为2.46万元,即:残疾我托养中心设施设备购置经费(乡村振兴局富滇资金2.46万元);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2.91万元,即:红财社发〔2022〕204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9万元、红财社发〔2021〕211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60.53万元、红财综发〔2022〕13号第一批州本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0.21万元、红财社发〔2023〕78号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助学专项补助资金2.85万元、红财综发〔2022〕40号第二批州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8.42万元及红财社发〔2022〕82号2022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助学专项资金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00%。与上年相比减少26.68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万元,决算为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资金困难,2023年未能及时支付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4万元,下降8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3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1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单位资金困难,2023年未能及时支付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万元,下降32.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所以办公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24万元;2081101行政运行办公费支出5.93万元、电费0.36万元、水费0.1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28万元;2081105残疾人就业劳务费支出4.65万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办公费支出7.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50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08万元,固定资产63.8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4.78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1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扶贫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201111



附件【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1108025821853.xlsx